跟前男友同居过现男友会不会知道(大家是怎么看待共享男友这种活动的出现)
跟前男友同居过现男友会不会知道(大家是怎么看待共享男友这种活动的出现)据悉,单身女性可通过扫码支付1元的形式参与抢“男友”活动,最先扫码付款的人可领走“男友”,享受1小时服务,该活动仅持续两天。近日,海口一家商场出现6名平均很高1米8,身材颜值俱佳、西装革履的男士,出现在六个人形高的共享箱里。上面标有“租我吧”“共享男友”等字样,还贴有共享男友养成法则,“可提供拎包、挑选衣服、拍照等贴心服务;扫码支付1元就可将男友领走,无需押金。”谁说这种男友只存在电视上?别急,有这么帅的男票来啦!在海口共享男友正在成为一个新的商业焦点,众多海口女屌丝排队预约服务,现场十分火爆!
共享经济如今深入人心,但共享男友你听说过吗?
作为一个三观还算正常的女青年,你幻想中的男友,会是这样的吗:
还是这样的?
又或者是这样的!
谁说这种男友只存在电视上?
别急,有这么帅的男票来啦!
在海口共享男友正在成为一个新的商业焦点,众多海口女屌丝排队预约服务,现场十分火爆!
近日,海口一家商场出现6名平均很高1米8,身材颜值俱佳、西装革履的男士,出现在六个人形高的共享箱里。上面标有“租我吧”“共享男友”等字样,还贴有共享男友养成法则,“可提供拎包、挑选衣服、拍照等贴心服务;扫码支付1元就可将男友领走,无需押金。”
据悉,单身女性可通过扫码支付1元的形式参与抢“男友”活动,最先扫码付款的人可领走“男友”,享受1小时服务,该活动仅持续两天。
据了解,每个女顾客只有1小时的服务使用权,时间一到,这些“共享男友”就需要返回共享箱内,供其他顾客扫码。
那么,商场推出的共享男友陪逛服务是否有市场?网友们也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网友毛奇奇:
陪伴性质的服务本来就很容易惹人非议,如果真的要把“共享男友陪逛服务”定义为一种工作,那么我们就事论事来谈工作问题,“陪伴服务”是不是确保只在“工作时间”以内?客户能否频繁指定“共享男友”,从共享逐步向私有发展?工作期间发生的亲热/亲密/性骚扰是否会被认为是工作内容之一。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和情感发展真的是非常复杂的事情,共享单车都管理不好发展还想着共享男友呐?怕是会暴露更多的人性阴暗面。话说回来,雇个牛郎是不是也能做到愿意陪我逛街而且有审美,不仅会聊天还会拍照。呐,价格问题而已,我还能挑到顺眼的。包装一下,好像也能叫“共享男友”啊。毕竟我也没钱买断是不是。
网友张伟大:
市场肯定会有,刚开始肯定市场不大……而且得看客户思维怎么对待这个事情,如果有机器人或者别的种类可以选择或者创新肯定会更好!
网友完颜大政:
明确回答,肯定有。人都是好奇的,就如同孩子喜欢人造的玩具一样,如果有一个活生生的人可供选择,并且是在使用金钱这种无心理压力媒介下进行的消费行为,对于很大一部分妹子来说,是个巨大的诱惑。
但虽然市场巨大,但却不会真正落地,因为这其中涉及到太多道德、法律、社会规范方面的东西,只要这个社会大部分人无法认同,就永远不可能商业化。
网友妖柒吧:
没。中国人还是相对腼腆的,如果此服务能在欧美市场先实行倒是有可能。
其次,我们站在法律的层面上思考,共享男友真的合法吗?
第一个问题,“共享男友”是否属于卖淫嫖娼?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相关规定,卖淫嫖娼以“发生性行为”为前提条件。“性行为”是指同性或异性之间性器官的接触,或者一方接触另一方的性器官。
在“共享男友”的价目表上,唯一带有“性”色彩的服务项目是“接吻”。嘴唇当然不是性器官,所以接吻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性行为”。即使是有偿接吻,也不构成卖淫嫖娼。当然,如果双方在幕后还有进一步的服务内容,那就涉嫌卖淫嫖娼,应当受到治安处罚了。
第二个问题,“共享男友”是否属于异性有偿陪侍,如何确定责任?答案是肯定的。
异性有偿陪侍如果是出现在娱乐场所(歌厅、酒吧等),公安机关可以对该场所进行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但并不处罚有偿异性陪侍的提供者。“共享男友”出现在大街上,显然不符合处罚条件。然而,事情并没有如此简单。
如果“共享男友”的顾客是国家公职人员,那么这种消费行为违反了党纪、政纪和相关禁令,应当受到处罚。此前的新闻就有国家公职人员(例如某地的几位法官)因在娱乐场所接受异性有偿陪侍,而受到党纪、政纪处罚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