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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操作台安全措施(10类木工房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操作台安全措施(10类木工房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8.刨削板料一定要使用助推板。7.刨削时手指避免经过刀轴上方。4.检查依板是否确实锁紧。5.确实调整护罩将刀具外露部分遮盖,预防手指接触。6.开动机械后应先注意是否有异常声响或震动。

一、 手压刨机:

1.检查服装袖口及上衣裤腰是否扎紧

2.检查进材台面高度,切削量不得大于1mm 。

3.检查出材台面是否与刀飞线等高。

4.检查依板是否确实锁紧

5.确实调整护罩将刀具外露部分遮盖,预防手指接触。

6.开动机械后应先注意是否有异常声响或震动。

7.刨削时手指避免经过刀轴上方

8.刨削板料一定要使用助推板

9.严禁两人以上同时刨削一块材料。

10. 操作后关闭电源,待刀轴停止后方可离开。

木工操作台安全措施(10类木工房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

二、 平刨机:

1.检查刨床是否有残留木节,如果有应先行清除。

2.调整切削量,不得超过2mm。

3.刨削中不得弯腰平视材料,以免因反弹造成伤害。

4.人员不得站立于进材端材料的正后方,以避免材料断裂反弹。

5.遇有超量刨削应尽速降低台面。

6.如果来不及降低台面而马达已经过载停止,应即刻关闭电源。

木工操作台安全措施(10类木工房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

三、 带锯机:

1.调整上导销,高于材料3cm以下。

2. 开动机械时注意锯条是否有异常声响(不规律的答答声)或剧烈震动的现象,如果有即表示锯条已经断裂或变形,应即刻关机,并即刻告知师长更换锯条。

3.圆形及不规则形材料应使用模具固定。

4.注意头与锯条间之距离,女同学特别注意拢束头发避免卷入机械中。

5.人员不得站立于机械右方,以避免锯条断裂时往右抛出。

6.废料应以木条拨除,严禁用手清除。

7.锯切长料应找一位助手协助出材,且助手不可主动拉动材料,仅能协助扶持。

8.操作后关闭电源,待锯片停止后方可离开。

木工操作台安全措施(10类木工房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

四、 圆锯机:

1.严格遵守纵开使用依板以及助推板,横断使用斜切规之操作法则,以免材料反弹造成严重伤害。

2. 严禁没有任何依靠,徒手锯切材料。

3.锯切尺寸低于6mm的薄板,应于台面加垫木板以减少锯缝间隙,避勉夹塞锯片造成反抛。

4. 圆形不规则形状之材料禁止使用圆锯锯切。

5.锯片高度应调整高于锯切材料厚度3mm左右,不得太高以免危险。

6.人员不得站立于机械进材方。

7.锯切后宜先取出材料,尽量避免直接拉回材料造成反拨致发生危险。

8.操作后关闭电源,待锯片停止后方可离开。

木工操作台安全措施(10类木工房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4)

五、 纵锯机:

1.压轮调整低于材料2 -3mm。

2.勿锯切宽度10mm以下之材料。

3.锯切材料之外端废料部分不得小于10mm以免反弹。

4. 人员不得站立于机械进材方及左侧方,以免遭反弹木击伤。

木工操作台安全措施(10类木工房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5)

六、 悬臂锯:

1. 禁止锯切圆形及不规则形材料。

2.锯切时材料应紧靠依板。

3.依板之锯缝如会造成废木反弹时应立即更换。

4. 拉动锯轴进行锯切时速度不宜过快以免因惯性加速导致伤害。

5. 操作后将锯轴推回锯台最后方,关闭电源,待锯片停止后方可离开。

七、 角度截断机:

1.锯切前先检查锯片是否因煞车惯性而松动

2. 锯切之废料端应有3cm以上以防止反弹。

3.注意锯片之安全距离

4. 操作后关闭电源,待锯片停止后方可离开。

八、 四轴作榫机:

1.调整刀轴前请务必放松皮带,避免因皮带张力不平均而刮断。

2.调整时注意两支榫肩刀之刀轴是否过近而相撞。

3.作榫材料务必确定已夹紧于台面上方可加工。

4.人员严禁站立推台动线范围内。

5. 操作后关闭电源,待刀具停止后放松皮带解除张力后方可离开。

九、 角凿机:

1.检查马达上方是否留置有废料。(启动马达后废料会抛出)

2.检查角凿及钻头是否夹紧,且装置适当。

3.测定凿削深度勿钻及台面。

4.检查材料确定已经夹紧后才可以加工。

5.垫木不得放置于马达上。

十、 挖空机:

1.严禁使用钻头,预防钻头因刚性断裂。

2.限使用刀径45mm以下之刀具。

3.刀具务必确实锁紧。

4.操作完毕后,刀轴未升回定位之前不得关闭电源。

5. 气压缸压力应调整于5 -6Kg /c㎡。

6. 操作后关闭电源,待刀具停止后方可离开。

资料来源:拙园创意木工技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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