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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事迹(南粤最美法律服务人)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事迹(南粤最美法律服务人)了解情况后,郑小玲马上开展调解工作,首先到医院了解黄某受伤的具体情况。一方面,郑小玲耐心做通黄某的思想工作,让其明白只有快速调结纠纷,自己才能恢复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对按摩店的老板讲清利害关系,明确其过错。并指出黄某是单亲家庭,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生活困苦,实属不易。在郑小玲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按摩店老板同意赔偿给黄某医药费。黄某深有感触地说:“感谢郑主任为我讨回公道!”2017年3月,当事人黄某与某按摩店因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来到东新街道调委会申请调解。郑小玲受理该案后仔细询问,原来,黄某之前到该店按摩后,身体发生不适,随后到医院就诊。黄某认为是该店的工作人员按摩不当导致其身体不适,要求按摩店赔偿医药费。但按摩店的老板不同意赔偿,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在日常工作中,郑小玲针对各类案件的特点,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的调解方针,以化解当事人矛盾为目的,充分运用调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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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最美法律服务人

★ 候选人★

郑小玲

湛江市霞山区司法局东新司法所所长 (兼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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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中,郑小玲针对各类案件的特点,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的调解方针,以化解当事人矛盾为目的,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尽力促进当事人达成调解。近年来,郑小玲成功调解各类案件187件,成功率100%,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霞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人为本,调解为民

郑小玲始终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对当事人热情相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即使对所谓的“难缠户”,也能做到冷静对待,并积极为民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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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当事人黄某与某按摩店因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来到东新街道调委会申请调解。郑小玲受理该案后仔细询问,原来,黄某之前到该店按摩后,身体发生不适,随后到医院就诊。黄某认为是该店的工作人员按摩不当导致其身体不适,要求按摩店赔偿医药费。但按摩店的老板不同意赔偿,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了解情况后,郑小玲马上开展调解工作,首先到医院了解黄某受伤的具体情况。一方面,郑小玲耐心做通黄某的思想工作,让其明白只有快速调结纠纷,自己才能恢复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对按摩店的老板讲清利害关系,明确其过错。并指出黄某是单亲家庭,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生活困苦,实属不易。在郑小玲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按摩店老板同意赔偿给黄某医药费。黄某深有感触地说:“感谢郑主任为我讨回公道!”

灵活多变,促成协议

“判有定法,调无常规”,郑小玲积极探索调解规律,把握调解时机,注重改进调解的方法,最大限度地促使当事人调解结案。

对一些疑难案件或者涉及面比较广的案件,双方矛盾激烈,如果调解工作方法不妥当,不仅社会效果不好,还会引发新的矛盾。为此,郑小玲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注重采取多种调解方式,亲自到当事人住处或事发现场,最大限度促成调解,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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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湛江市霞山区南山村委会一户村民在新建房屋时,意外挖损邻居家房屋的地基引起纠纷。发生纠纷当晚,当事人双方已发生肢体冲突并报警处理,虽然场面暂时得到控制,但一直未能达成和解。

郑小玲接到村干部的电话后,马上赶到村委会,联系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纠纷情况后,进行“背对背”等调解方式进行调处,逐步解开当事人心中的怨气,缓解紧张的对抗气氛。随后,郑小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持续四个小时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春风化雨,从心出发

在基层司法所,调解的纠纷类型繁多,其中劳资、意外伤害纠纷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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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2月份,湛江市某装卸公司聘请了李某进行搬运货物的工作。在搬运货物过程中,李某不慎被掉落的货物砸伤。事故发生后,装卸公司老板将李某送至医院治疗,共花医药费等各项费用7000多元。

在李某的伤势稳定后,李某的家属要求装卸公司对李某的受伤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但装卸公司认为赔偿款过高而拒绝赔偿。李某的家属十分气愤,一方面委托律师写好起诉状,准备起诉;另一方面聚集亲朋好友到装卸公司去争吵,甚至围攻。无奈之下,双方只好到当地调委员申请调解。

郑小玲受理案件后,采取分而化之的谈话方式,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谈话了解情况,及时控制局面,进行疏导处理,并依法依理明确了双方在该事件中应负的法律责任。经过多次反复的做工作、讲法理,经过司法所精心调解和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共识,装卸公司老板一次性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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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人民调解岗位上,郑小玲不怕苦、不怕累,始终坚持“兢兢业业,一心为民”的工作理念,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听取群众需求,对工作坚持不懈,奋发进取,顽强拼搏,点点滴滴展示了一名基层共产党员的风采,时时刻刻反映了一位基层调解员的风范,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认可。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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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湛江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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