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公租房申请(距离濮阳公租房申报开始时间仅剩两天)
濮阳公租房申请(距离濮阳公租房申报开始时间仅剩两天)本次拟配租公租房房源是苏北小区、南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苏北小区位于盘绵路东与苏北路南,首批可分配500余套;南苑小区位于花园路南、乐居路西,536套。小区即将达到入住条件,具体入住时间另行通知。一、公租房房源基本情况2018年濮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报名公告为切实解决城市家庭住房困难,依据国家、省保障房政策和《濮阳市公共租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濮政[2015]66号)、《关于调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的通知》(濮政[2018]12号)规定,结合濮阳市城区实际情況,现面向濮阳市城区保障对象(不含中原油田)进行预分配报名,现公告如下:
濮阳市城区公共租赁房申请报名
将于12月24日启动,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8日。
符合条件的濮阳人抓紧时间申请报名!!!
2018年濮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申请报名公告
为切实解决城市家庭住房困难,依据国家、省保障房政策和《濮阳市公共租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濮政[2015]66号)、《关于调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的通知》(濮政[2018]12号)规定,结合濮阳市城区实际情況,现面向濮阳市城区保障对象(不含中原油田)进行预分配报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租房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拟配租公租房房源是苏北小区、南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苏北小区位于盘绵路东与苏北路南,首批可分配500余套;南苑小区位于花园路南、乐居路西,536套。小区即将达到入住条件,具体入住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请时间
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9年1月18日止。
三、保障对象
(一)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享受公共租货住房补贴保障的家庭(原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户)
(二)城市住房困难家庭
(三)非市城区户籍的新就业职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的住房困难人员,青年教师、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住房困难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四)政府决定的其它保障对象。
四、申报限定事项
(一)申报家庭的组成:
1.申报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夫妻之间不得拆分。其配偶和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家庭未成年人一般随父母组成家庭申报,不得漏报或者单独申报。
(ニ)每个家庭确定一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全权代表共同申请人办理公租房事务,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
(三)申请入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1、离婚前原家庭有商品住房离婚不满1年的;已享受过保障房政策离婚不满3年的。
2、家庭原有保障房交易不满3年的;
3、已列入公租房黑名单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均不得申请。
(五)优先保障的特殊家庭
1.低收入家庭(含低保)、特困人员和其它政府救助对象
2.患有重大疾病、下肢残疾
3.退役军人、军(烈)属及其它政府抚恤对象
4.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等
5.符合政策的其它优先保障象。
五、申请条件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濮阳市城区城镇居民户ロ
2.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90元(含)
3.申请家庭的现有财产状况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标准;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国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或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含)以下;
5.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住房因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濮阳市域区城镇居民户ロ
2.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国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或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含)以下;
3.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岭;
4.申请家庭成员市城区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三)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非濮阳市城区户口;
2、已与エ商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或取得濮阳市城区居住证(本次申报可放宽到2018年12月31日取得暂住登记凭证)
3、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城区范固内没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或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含)以下。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六、提交材料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交以下材料
1.濮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表
2.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
3、领取公租房补贴银行卡
4.审核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二)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下列材料
1.濮阳市市城区公共租货住房申报表
2.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婚烟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婚判决书
4.本市城中村城镇户籍家庭须提供户籍所在村委、街道办出具家庭成员无宅基房证明;
(三)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可由本人申请,也可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濮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中报表;
2.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婚烟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4.工作证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或市城区居住证
5.单位统一申请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承诺书等。
6.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毕业证等材料
7.审核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优先保障对象申请时还应提交低保证、伤残证、重大疾病证明、军(烈)属优抚证,复退军人证明等
七、申报方式及地点
申报方式及地点:申请家庭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受理点中请报名,如实填写《濮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表》,提交申请资料。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区公租房管理部门申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在实际居住地的区公租房管理部门申请。单位集体申请的,向单位所在的区公租房管理部门申请。
八、公租房申请受理单位及地址
华龙区房地产管理局 五一路北与长庆路西 电话:8853003
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 管委会二楼212 电话:6681616
示范区国士建设环保局 开州路东与开德路南 电话:8790228
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局 黄河东路与昌湖路东 电话:8222608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