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大侦探(侦探迷们快来围观啦)
福尔摩斯探案大侦探(侦探迷们快来围观啦)我们离开餐馆前往医院,小斯坦佛在路上又对我谈了那位先生的一些详细情况。“当然愿意。”我说。然后我们开始谈别的话题。“没有,他从不轻易说心里话,但他高兴的时候,也爱滔滔不绝地说话。”“我想见见他,”我说,“如果与别人合住,我宁愿和一个沉静好学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不太好,受不了吵闹和嘈杂声。我在阿富汗的时候已经受够了,再也不想受了。可是怎样才能见到你这位朋友呢?”小斯坦佛回答说:“他现在一定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好几个星期不去,要么从早到晚一直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我们吃完饭就一起坐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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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斯坦佛从酒杯上抬起眼睛,有点儿惊奇地望着我说:“你可能还不知道洛克.福尔摩斯,不然,你也许不愿意和他常年作伴儿,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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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但我弄不清他研究些什么。我相信他精通解剖学,而且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不过,我觉得他从未系统地学过医学。他研究的东西很杂,不成系统,而且非常离奇。他积累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使他的教授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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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问过他研究些什么吗?”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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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他从不轻易说心里话,但他高兴的时候,也爱滔滔不绝地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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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见见他,”我说,“如果与别人合住,我宁愿和一个沉静好学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不太好,受不了吵闹和嘈杂声。我在阿富汗的时候已经受够了,再也不想受了。可是怎样才能见到你这位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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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斯坦佛回答说:“他现在一定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好几个星期不去,要么从早到晚一直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我们吃完饭就一起坐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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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愿意。”我说。然后我们开始谈别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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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开餐馆前往医院,小斯坦佛在路上又对我谈了那位先生的一些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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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好,请不要怪我。我只是偶然在化验室里碰到他,对他了解不多,其他方面一无所知。既然你想这么做,处不好我可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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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相处得不融洽,很容易分开。“我说。我看看他,继续说:斯坦佛,我觉得你似乎不想再管这件事,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是这个人的脾气真的不好,还是另有原因? 你最好坦率地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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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笑说:“这可真是件难以用语言描述的事。我觉得福尔摩斯有点过于科学化了,甚至近乎于冷酷。有一次,他竟让他的朋友尝他的植物硷(jian)。你知道,他并无恶意,而是出于研究的动机,他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说真的,我觉得他自己也会吃一口试试。他似乎非常迷恋精确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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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精神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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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但他有些过分。他甚至在解剖室里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件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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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打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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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他是为了证明在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我亲眼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的。不知道他在研究什么。现在我们到了。他到底如何,你自己看吧。”他说着,我们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穿过一个小门,来到医院的配楼。这地方我很熟悉,不用人引路我们便走上白石台阶,步入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刷得雪白,两侧有许多褐色的小门。走廊的尽头是一个拱形门道,直通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周乱七八糟地放着无数个玻璃瓶子。中间是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横竖相杂地摆在一起,上面放着许多蒸馏器和试管,酒精灯闪着蓝色的火焰。屋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远处一张桌子的前面,聚精会神地伏案工作。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他回头看了一眼,然后突然跳了起来,大声欢呼:“我发现了! 我发现了!”他一边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过来,一边大声说:“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红蛋白沉淀,别的什么都不行。”看他那副样子,比发现了金矿还高兴。
斯坦佛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与我招呼,使劲地握着我的手。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竟有那么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你去过阿富汗。”
“你怎么知道的?”我吃惊地问。
“这没有什么,他笑着说,“现在要谈的是血红蛋白。不用问,你一定知道我这一发现的重要性?”
“在化学上,这当然很有意义,”我说,“但在实用方面.....
“在实用方面,先生,这是近年来在法医学上最重要的发现。这种试剂可以使我们绝对精确地鉴别血迹。难道你不明白? 哦,请到这边来!”他匆匆拽住我的袖子,把我拉到他刚才工作的桌子前面。“我们用鲜血试试。他说着,用一根针刺破自己的手指,然后用吸管吸了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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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在这种混合液体里,看“现在我把这滴血放进一公升清水里,不见一点儿血的痕迹一其中血的比例还不到百万分之一尽管如此,我确信仍然能使它产生一种特殊的反应。”他一面说,一面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容器,并加了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溶液变成了暗红色,一些棕色的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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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他高兴地拍着双手,就像小孩子刚刚拿到一个新的玩具,激动地喊道“你看,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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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真是非常精妙的实验。”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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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妙! 简直是妙极了! 过去用愈创木液检验,既费事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不理想,因为如果血迹干了几个小时之后,再用显微镜检验就没有作用。现在,用这种新的试剂,不论血迹新旧,都一样有效。如果早些发现这种检验方法,世界上那些逍遥法外的人早就受到了法律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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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了!”我低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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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刑事犯罪案件常常靠这一点决定。也许罪行发生几个月之后才查出嫌疑犯。他的衬衣或者其他衣物上可能有些褐色的斑点,但这些斑点究竟是什么呢? 是血迹还是污渍,是铁锈还是果汁? 这一问题使许多专家感到为难。为什么呢? 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这种试剂检验法,以后就容易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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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话的时候,两眼炯(jion g) 炯发光。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躬,仿佛在想象着向鼓掌的听众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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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奇地看着他那兴奋的样子,对他说:“祝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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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法兰克福发生了冯.比绍夫凶案。假如当时有这种检验方法,罪犯早就被绞死了。另外,布莱德福的梅森、臭名昭著的莫勒、毛姆培利耶的罗非沃,还有新奥尔良的赛姆森一一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件,对这些案件,这种检验方法都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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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佛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说:“你简直像个案件的活字典。你不妨办一份名为‘警务新闻旧录’的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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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意思 ”福尔摩斯说,一面在手指的针口上贴了一小块橡皮膏。他转过脸对我们笑了笑,接着说,“我必须非常小心,因为我常和毒品接触。”他把手伸出来,我看见上面贴满了一块块橡皮膏;由于酸的侵蚀,有的颜色也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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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你这里来有点事,斯坦佛说,边说边坐在一个三条腿的高凳上,并用脚把另一个凳子推向我。接着他说,“我这位明友想找个住处,因为你抱想找不着跟你合住的人,我想正好给你们两个人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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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听到要与我合住,似乎非常高兴,他说:“贝克街一个公寓里有家房子,我觉得不错,我们两个人住挺好,只要你不讨厌浓烈的烟草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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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说“我自己也抽烟,而且总是抽‘船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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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我常搞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实验,你不会讨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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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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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什么其他缺点呢? 有时候,如果我情绪不好, 让 我想想常常几天不说话,遇到这种情况,你不要以为我在生气,由着我,很快就会好的。能告诉我你有什么缺点吗? 两个人一起住,最好先了解一下彼此的主要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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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了一只小狗。有些神经衰听他这么问,我忍不住笑了。我说:弱,最怕吵闹。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非常懒散。我身体健康的时候,还有别的坏习惯,但这些是现在的主要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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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急切地问:“拉提琴算不算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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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拉提琴的人 ”我说,“如果琴拉得好,那是美妙动听的音乐,倘若拉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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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显得很高兴,笑着说:“啊,很好。如果你对那房子满意,这事我们就算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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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我们去看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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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答说:“明天中午吧,你先到这里来找我,我们一起去,然后把一切事情都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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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握着他的手,说道:“那好,明天中午我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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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走时,他又做起他的化学实验。斯坦佛和我便向我的公寓走去。“顺便问下,”我突然站住,扭过头对斯坦佛说,“奇怪,他怎么知道我到过阿富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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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佛意味深长地笑笑。他说。这就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好多人都想知道,这种事他究竟是如何看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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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不可思议,”我搓(cu0) 着手说,“太有意思了。谢谢你使我们两个人住在一起。说真的,对人类的了解最好还是先了解具体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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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佛准备和我告别,他说:“是呀,这个人很值得你研究,但你会发现他这个人很难琢磨。可以肯定,他能看透你的心,你不一定能了解他。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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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了一声“再见”,然后向公寓慢慢走去,心想这个新结识的朋友一定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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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福尔摩斯探案集》【英】柯南道尔,录自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许德金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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