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文旅街区招商(宿迁户外促销点位有序开放)
宿迁文旅街区招商(宿迁户外促销点位有序开放)
5月27日,记者从宿迁市促消费2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促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拉动宿迁消费市场,促进消费全面复苏,宿迁市城管局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分期分段”的原则,有序开放户外促销活动点位。
据宿迁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在不影响防疫安全、公共安全和交通通行等情况下先期放开市区项王东路帝景豪苑小区北广场、项王东路万达广场、宝龙城市广场、金鹰天地广场、宿迁·义乌国际商贸城西侧空地、项王路利群时代北侧广场、翰林街内街、环湖大道碧湖银滩、华地万象城市广场等具备一定条件的22个点,市场主体可以通过搭建促销台、设置气拱门、帐篷等形式开展户外促销活动,时间至今年年底。
针对各类促消活动,在行政服务窗口开辟户外促销活动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对于申请户外促销活动符合备案审批条件的,列为“即办件”现场予以办理备案审批手续。其中,中心城区东至运河、南至项王路(含项王故里)、西至迎宾大道、北至运河等围合区域内开展户外促销活动的,可直接到市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处进行申请,上述区域以外的可到所在辖区城管部门提出设置申请。同时落实户外促销活动包容监管。对市场主体在户外促销活动中首次违规行为不予处罚,以宣传教育形式督促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在市场主体开展户外促销活动过程中,为了保障活动规范有序,有哪些明令禁止的事项?宿迁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户外促销活动健康开展,做到便民不扰民、安全有序、市容整洁,如下事项和行为将予以禁止:一是在促销内容上,考虑到食品安全、油烟污染、经营器具安全等因素,禁止餐饮单位以户外烹饪、烧烤等形式开展户外促销活动以及禁止设置儿童蹦极跳床等影响安全的经营设施等;二是在活动举办上,相关活动举办主体要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规范促销活动,不得擅自变更促销地点,促销展台等设施设备不得影响交通安全、群众通行等规定。同时,在促销活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高音喇叭,不得出现乱丢垃圾、乱倒污水等现象,特别是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环境卫生清理等工作,确保活动场所干净整洁。(朱婉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