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怎么反驳这句话(34人不为己)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怎么反驳这句话(34人不为己)"为己"往往也被解释为"自私"和"利己"。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面,尤其是秦汉之后的"大一统"儒家文化里面,如果提到"为己"的问题,那就是大逆不道的,因为他有些政治不正确了。但是"为己"这个东西就像"食色,性也"一样,人们总也绕不过去。讲了上面两个故事,相信大家也会悟出一些滋味来了吧?因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古话就像欧洲裸体雕像一样---虽然没穿衣服,但他展现了人的本性(尽管这些雕像是人类的艺术瑰宝,也不一定入得了很多人的法眼)。一个是肉体本性的展现,而另一个是精神的本性的展现。"本性"这个东西有时候很丑陋,让人不忍直面而对,所以有些责任感重的人就要对她实施"整形手术"或者"穿衣术",让她看起来很优雅、很漂亮,以满
前几天,收到了大舅发来的一篇网文,是关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古话的新解。上面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中的"为"字应读二声,是"修为"的为。这句话的正确解释应为:"做人如果不好好修为自己,就会为天地所不容!"人一定要养德,并非:"人活着就是要自私自利,处处应为自己着想"。
咋看之下,在下对这种新解非常欣赏,并要大声叫好了,也为自己这么多年错误地理解了古人的箴言而羞愧。但深思之后又惊恐不已,因为深怕古老中华文化被"整容"而贻害众生,误导大众,于是到网上开始翻找答案。其实网友们已经有了结论,简而言之,网友们经过大量的检索和考证,认为"'为'字应读二声,是修为的为"的结论根本找不到佐证。在下进而一想,这句话在我国已经流传了上千年了,难道我们的国学大师们就没有发现他的问题,予以纠正?
这令我想起了一些新闻故事,说是河南平顶山市一个小区的欧式"裸女洗浴雕塑",因为大爷大妈的反对被刷上红色泳衣,后经媒体报道后又被刷成全白色,恢复"全裸"状态。小区内的大爷大妈说,没穿衣服不文明,还是穿上好看。无独有偶,一位年轻的法国摄影师Léo Caillard做了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为卢浮宫里的裸体雕像"穿"上了时髦的衣服!由于卢浮宫有相关的禁令,这些雕像不允许触碰,于是这位设计师通过Photoshop等现代化技术实现了这一创意。现在这些图像已经被使用在一个服装广告里。赞成的人对此大加褒扬,誉之为"全新的创意","让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而那些古典雕像也"一下子就时髦起来了"。相信Léo Caillard的作为,一定深得中国大爷大妈的喜爱。
讲了上面两个故事,相信大家也会悟出一些滋味来了吧?因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古话就像欧洲裸体雕像一样---虽然没穿衣服,但他展现了人的本性(尽管这些雕像是人类的艺术瑰宝,也不一定入得了很多人的法眼)。一个是肉体本性的展现,而另一个是精神的本性的展现。"本性"这个东西有时候很丑陋,让人不忍直面而对,所以有些责任感重的人就要对她实施"整形手术"或者"穿衣术",让她看起来很优雅、很漂亮,以满足一些人的审美感受。当然,我相信Léo Caillard是出于商业目的才这样做的。
"为己"往往也被解释为"自私"和"利己"。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面,尤其是秦汉之后的"大一统"儒家文化里面,如果提到"为己"的问题,那就是大逆不道的,因为他有些政治不正确了。但是"为己"这个东西就像"食色,性也"一样,人们总也绕不过去。
"为己"是一门学问。"为己"之学,就是安身立命之学,可称之为世间最大的学问,故称为"大学之道"。人世间的事情,佛祖圣贤都没办法帮我们,只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只能"为己"了。如果说人生而无私,天地也不能容你,那是因为你是没有人性的,故应逐出人类圈或受其他惩罚。窃以为"天诛地灭"并非诅咒大家如果不为自己着想就会被天理所不容,而是用来强调"人必定为己"这个事实就像苹果会从树上掉到地上一样,是不容置疑、颠扑不破的。正如古人所说,不为圣贤,便为禽兽,是差不多的意思。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她道出了事实,说出了真理,但是人们不一定喜欢他。我们可以看到,即使一个圣贤之人,他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全天下的人谋福利,看起来是个伟大的理想,但是这毕竟是他自己的理想,不是别人的理想,也不是天下老百姓的理想;但是贤达之人是必须要做他的事情的,否则他就不是贤达之人了。所以,如果老百姓真的从他们的理想中获益了,那也是首先实现了贤人的理想,为老百姓谋得的福利只是一个副产品而已。"无私"的人能够从帮助和奉献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感、使命感,这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他们的"私欲";换言之,无私的本质也是自私,利他的目的就是利己。真心诚意、不求回报地奉献社会、帮助他人,本质上仍然是"自我满足"。正如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指出:一个人因为一己私利创造出来的价值,要远远大于不求回报所创造出的价值。这就是著名的"个人利己主义"。
一言以蔽之,人都是"为己"或者说是自私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没有哪两个刚出生的双胞胎婴儿在吃奶上会互相谦让,除非有一个已经吃饱了。同样的道理也出现在动物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同样适用于人类,从一出生开始,人就是一个自私的存在。所谓的谦让,全部是后天习得的,是他人的教导和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结果而已。"为己"是人的本能、天性,但是我们不能据此认定他一定是丑陋的,如果我们这样想,那就是我们的思想出了问题。当然,"自私"能不能算进"善"里面,还是值得商榷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情况下"自私"都不能算是一种"恶"。出生伊始,人就是自私的,因为人的本能是自私的,无论是性本能还是求生的本能,这些都是不会考虑别人的,甚至需要去挤掉对手。这方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应该会给我们很大的启发。
"为己"也是有类型和境界的。从古到今,"损人利己"者有之,曹操的"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是这一类人的至理名言。"损人不利己"者有之,这话出自鲁迅《书信·致曹聚仁》:"只有损人而不利己的事,我是反对的。" 像在公共场合吸烟,不仅伤害自己的身体,还影响他人的健康,这是"损人不利己"的一种表现。但有一种"为己"是非常可怕的,他是以"利他"的面目出现,却在从事极端"利己"的勾当,这种情况从来都没有缺位过。
世俗的"为己""自私"总离不了一个"贪"字,这个是真正为己的"私",是一个心地的"私"。而这个"为己",如果到了圣人地步,就是"私到极处即为公",廓然大公,无内外远近亲疏,与天地合其德,从心所欲不逾矩,一切事无不是自利而利他的了。此即老百姓所说的"大公即奸"。西方伦理学说中有一种"合理利己主义"的说法,它从抽象出发,认为趋乐避苦、自爱自保是人的本性,利己心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合乎道德的。人在自己的行为中,能够遵循的只是自己的利益的指引。因此,不能放弃利己主义,而是要使人们"合理地"理解自己的利益。
综上所言,"为己""自私"没有什么不对的,这是人的天性,这个已无悬念。我们想要做好,但又很难做好的一件事情就是---把握好"为己"的度。"为己"不能太嚣张,要有边界。说到"为己"的高手,首推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杨朱。他主张"贵生""重己",重视个人生命的保存,反对他人对自己的侵夺,也反对自己对他人的侵夺。杨朱提出 "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人人治内贵己,互不侵、损,人人自重自爱,不就各安其所,天下治理了吗?此乃老庄哲学的重要内容,值得我辈现代人认真学习领会。但是,基于人类"为己""自私"的本性,杨朱之说难免成为空中楼阁。这里提出杨朱学说,不过是为感兴趣的朋友提供一条研习"为己"之道的途径罢了。
最后,不得不问一下:如果镜子照出了我们脸上的雀斑,我们就要把镜子砸碎吗?我想大多数的人一定会说:"不"。同理,那些照亮我们心底的中华名言就让他在那里静静地呆着吧,他不过是道出了实情而已。在此,敦请那些想给中国古语、典籍"做手术"、"穿衣服"的网络达人们手下留情,让中国文化保留它娇而不媚的样子吧。
201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