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民俗文化研讨:江西新余 七仙女文化在保护 开发
江西新余民俗文化研讨:江西新余 七仙女文化在保护 开发25、对古籍、方志、谱谍上记述的民间传说、仙道文化进行了搜集、整理。与国内一些地区搜集牛郎织女、董永与七仙女故事的遗址遗迹不同,新余市对毛衣女神话传说的保护并没有把重点放在遗址、遗迹上,而是重点放在了有关古籍、方志、谱谍、民间传说、民俗艺术等的搜集整理上。因为,世上是没有真正仙女的,所谓“仙女下凡洗澡的地方”,只能是后人想象附会的产物,尽管新余老县城城西也有所谓“凤凰池”“凤凰门”(今新钢所在地),但都不能作为仙女下凡地的依据。古籍、方志中的文字记载,才是七仙女下凡传说的真正的“遗址、遗迹”。近年来新余市为了保护好“七仙女下凡传说”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找到了古新余地区仙道文化盛行、鸟图腾崇拜、地名痕迹、民间版传说、民俗文化以及古籍、方志中记载的故事等文化传说的“历史遗迹”,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整理、研究、保护,对新余七仙女文化的传承、保护、开发、利用起到了重要作用。2、成立了新余市仙女文化研究
世上并没有真实的仙女,但是存在魅力四射的七仙女文化,它的存在影响了中国一代又一代人,成为了中国文化宝库中一笔珍贵的文化财富。近年来,新余市委、市政府对以毛衣女下凡传说为代表的仙女文化,作了许多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成立了仙女文化研究会,对仙女文化的历史沿革、出土文物进行了普查,对散落的毛衣女下凡传说史料进行认真整理。2007年,“毛衣女下凡”的传说列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2010年8月16日,《民间传说——牛郎织女》特种邮票首发仪式在新余市举行。2011年,新余市与北京中金源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拍摄了大型电视连续剧《仙女湖》,于2013年春节期间同时在央视一套、八套节目中首播。2015年,新余市被中国民间民间艺术家协会命名为“中国七仙女传说之乡”。一系列举措,使得以毛衣女为源头的七仙女传说,在新余不断被注入新的时代内涵,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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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保护
1、申报并成功将“毛衣女下凡神话传说”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保护好“毛衣女下凡神话传说”,2006年,新余市申报并成功将这一神话传说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类)保护名单。此后《凤凰戏牡》等民间舞蹈艺术也被成功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向全国人大递交了《关于加强对民间文学“毛衣女下凡神话传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将《毛衣女下凡神话传说》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加大《毛衣女下凡神话传说》民间文学的抢救、挖掘、保护和扶持力度,使之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弘扬,丰富我国民间传统文学内涵。目前,新余正在加紧争取将这一民间传说申报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2、成立了新余市仙女文化研究会,推动七仙女文化的搜集、挖掘、整理、研究、保护工作。2008年起,新余市成立了仙女文化研究会筹备小组,开展搜集新余民间毛衣女故事版本、寻找与毛衣女故事相关的遗址遗迹、仙女文化学术研讨等工作。2009年8月,新余市正式成立了仙女文化研究会,出版了《仙女文化研究论文集》、《仙女文化》研究会刊,找到了民间版的毛衣女故事及传承人袁小化,搜集到了有关毛衣女传说相关的地名、村名、民间风俗等,邀请到了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学者段怀清前来新余讲课。通过新余市仙女文化研究会的一系列工作,新余七仙女下凡传说得到了传承、保护取得了重大成果,有利于推动了仙女文化的开发利用。
3、编辑出版了《走近仙女湖》一书。2000年,新余市编辑出版了《走近仙女湖》一书。该书从风景名胜、历史传说、周边景点、诗词楹联、游记小品等各方面,将仙女湖景区内“会仙岛”“闻仙塔”等景点及文化传说等记载入书,对七仙女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文化是活的生命,只有发展,才有持久的生命力,只有传播,才有影响力。通过此书,新余还征集到了许多仙妇下凡题材的文学创作新作,为七仙妇下凡传说在新余传承、发展、丰富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4、拍摄了《仙女湖的传说》等电视专题片。1995年,中央电视台“神州风采”栏目组来到新余,拍摄了《新余仙女湖》电视专题片,该片5月4日、5月 21日、6月10日先后在江西电视台、中央电视台一频道黄金时段播出,《江西日报》6月20日全文刊发了解说词。2005年7月,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栏目摄制组来新余,进行了为期半月的栏目摄制,之后播出了《仙女湖的传说》。两部电视片的拍摄与播出,是中央电视台对新余历史文化的整理和挖掘,展示了新余“浪漫之都、美女之都、活力之都”的城市新形象,为海内外观众开启了了解新余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的窗口。
5、对古籍、方志、谱谍上记述的民间传说、仙道文化进行了搜集、整理。与国内一些地区搜集牛郎织女、董永与七仙女故事的遗址遗迹不同,新余市对毛衣女神话传说的保护并没有把重点放在遗址、遗迹上,而是重点放在了有关古籍、方志、谱谍、民间传说、民俗艺术等的搜集整理上。因为,世上是没有真正仙女的,所谓“仙女下凡洗澡的地方”,只能是后人想象附会的产物,尽管新余老县城城西也有所谓“凤凰池”“凤凰门”(今新钢所在地),但都不能作为仙女下凡地的依据。古籍、方志中的文字记载,才是七仙女下凡传说的真正的“遗址、遗迹”。近年来新余市为了保护好“七仙女下凡传说”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找到了古新余地区仙道文化盛行、鸟图腾崇拜、地名痕迹、民间版传说、民俗文化以及古籍、方志中记载的故事等文化传说的“历史遗迹”,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整理、研究、保护,对新余七仙女文化的传承、保护、开发、利用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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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利用
1、以仙女下凡为主题,发展仙女湖旅游业。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新余市在发展旅游业中用仙女下凡传说命名了仙女湖,带动了仙女湖旅游业的发展。1995年,在仙女湖会仙岛上,筑起了“毛衣女下凡”群雕;2001年,在仙女湖新码头入口处新建了一座仙女下凡雕塑。仙女湖景区内陆续兴建了会仙岛、闻仙塔、白鹭岛、白鹭山庄、爱情岛等,使得七仙女下凡文化,成为了仙女湖旅游的主题文化。在仙女湖景区的上空,从此仙气升腾,仙风荡漾!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因文化而丰富深刻。有了仙女文化的注入,仙女湖的旅游文化主题、品牌形象得以树立,迅速在国内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市场名声远播,2005年12月,仙女湖被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区,跻身江西十大旅游胜地排行榜。
2、以牛郎织女故事为依托,开发“神牛洞”溶洞风景区。除仙女湖之外,分宜县在开发洞村乡溶洞群时,也将牛郎织女故事美丽传说作为景区的文化主题。2015年5月13日,中国洞都--神牛洞风景区举行了隆重开业典礼,副省长朱虹等领导出席了庆典。景区的牛郎织女洞全长1600米,以牛郎织女故事“梦幻织锦、天上情缘、王母震怒、鹊桥相会”等为主线,创造性地将夏布生产技艺和牛郎织女故事传说贯穿于整个旅游观光过程,使景区独具特色。
3、挖掘七仙女文化,打造特色文化名城。新余之美,美在山水,美在文化。新余市委、市政府将七仙女文化作为这座城市一个耀眼的文化符号加以利用,将仙女文化引入到城市建设中,引入到市民日常的生活中。如今的新余,市民早晨起床一出门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到处是扑面而来的仙女文化——市政府前最主要的干道被命名为仙来大道,路上遇到的有“美哉仙来”石;到公园健身散步,走进的是仙来湖公园,见到的是仙女雕塑、梦仙桥、遇仙桥;到社区办事,走进的是仙来湖社区、仙来办事处;去吃早餐上班上学,经过的是仙女湖大道、仙女湖宾馆,走进的是仙女湖中学;孩子们在课堂上,可以学到有关七仙女下凡传说的乡土教材;打个电话,耳边响起的是电视连续剧《仙女湖》主题曲的铃声,听到的是“七仙女下凡之地、新能源科技城”的介绍;来了朋友,带去的地方是仙女湖、牛郎织女洞;去走亲访友,送的是仙女湖特产、纺织品夏绣;谈天说地,离不开仙女下凡;结婚办喜事,参加的是仙女湖七夕节集体婚礼;向外地朋友介绍新余,首先介绍的是七仙女下凡地、创新创业的宜居地……七仙女文化已成为这座城市的“文化符号”,市民呼吸的“文化空气”,深入骨髓的“精神气质”,向外展示城市形象的 “文化名片”,代表了新余的城市“文化形象”,血液中流淌的“文化基因”!
4、应用仙女文化助推产业发展。如今的新余,毛衣女故事在民众中再度广为流传,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这一美丽传说,不仅活在新余人民心间,而且随着我市对仙女文化研究、开发、利用的深入,越来越深入走进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上升为新余城市的文化形态,成为新余市一张独具特色的城市文化名片和文化品牌,转变成为一种外界高度认同的地方特色文化。利用仙女文化这一文化品牌,新余人对众多的特色产品、工厂企业等不断冠以“仙女”“仙女湖”之名:仙女湖野生茶油、仙女湖皮蛋、仙女湖牌茶叶、干笋、蜂蜜、糍粑、羽仙酒,还有干脃以仙女之名命名公司企业的名称,如仙女湖天然食品厂、仙女湖渔业公司等。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2014年,新余人开发的手游《仙女去哪儿了》正式上线。
5、发掘仙女文化,繁荣文学艺术。为推动新余文学艺术创作,2001年至2008年,仙女湖区管委会先后通过新闻媒体举办了走进仙女湖摄影、征文、诗歌赛、“我心中的仙女湖”、“仙女湖故事大赛”;邀请全国散文协会到仙女湖采风,将仙女湖确定为全国散文创作基地;新余市文联将自己的文学刊物命名为《仙女湖》会刊;《新余日报》将报纸的副刊定名为仙女湖副刊。通过一系列动作,新余产生了《毛衣女传奇》、《少女夺镜》、《仙女湖的由来》、《毛衣女与白鹭山庄》等一批文学新作,有力推动了新余文学艺术创作的繁荣与发展。今年8月5日起,新余市又与《大众摄影》杂志社合作,邀请到了20名全国知名摄影家来到新余,开展“中国好风光——七仙女传说之乡新余”摄影采风活动,将七仙女文艺创作推向了一个新高度。(涂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