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府衙和内乡县衙哪个大(内乡县衙与叶县五品县衙)
南阳府衙和内乡县衙哪个大(内乡县衙与叶县五品县衙)三堂两侧有东西花厅院,为眷属宅院。三堂后为后花园,已毁。衙内院落开阔幽静,气氛肃穆。院中现有一元代桂花树,树高9米,枝叶繁茂,另有一株南天竹,四季常青。这座县衙是我国保存最好的古代衙署。大堂两侧有议事厅,大堂后侧有平房两间,为衙皂房。过衙皂房即至重光门,门上悬挂“天理国法人情”金字匾额。回廊式的走廊,围绕两侧配房,过重光门,两侧有重檐双回廊配房,正面为琴房,面阔5间。堂后院落两侧有配房,前后檐下皆有回廊,正面为迎宾厅。出迎宾厅又一进院落,正面为三堂,左右为回廊式配房。内乡县衙,国家4A级景区,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城东大街。据《内乡县志》记载,县衙始建于元大德八年(1304年),历经明、清多次维修和扩建,逐渐形成一组规模宏大的官衙式建筑群。县衙座北面南,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中轴线上排列着主体建筑大门、大堂、二堂、迎宾厅、三堂,两侧建有庭院和东西账房等,共6组四合院,85间房屋,均为清代
河南 内乡县衙与叶县五品县衙
@河山新考 税晓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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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内乡县衙,国家4A级景区,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城东大街。据《内乡县志》记载,县衙始建于元大德八年(1304年),历经明、清多次维修和扩建,逐渐形成一组规模宏大的官衙式建筑群。县衙座北面南,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中轴线上排列着主体建筑大门、大堂、二堂、迎宾厅、三堂,两侧建有庭院和东西账房等,共6组四合院,85间房屋,均为清代建筑。整个县衙建筑,布局对称、合理、紧凑,主次分明,高低错落,井然有序,浑然一体,具有我国南北方古建筑的文化艺术风格,是迄今全国保存最为完整的古代县衙,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内乡县衙始建于元朝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古称菊潭古治。现存建筑为清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由钦加同知衔正五品官章炳涛主持营建,占地27,000平方米,厅堂房舍260余间[1]。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好的封建社会县级官署衙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县衙坐北朝南,存房屋98间,建筑面积2704平方米,有大门3间,大堂面阔5间。木制构件上全部有花鸟彩绘,姿态各异,栩栩如生。柱上嵌木联一副:“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大堂中间悬挂“内乡县正堂”金字大匾,匾额下为知县审案暖阁,阁正面立一海水朝屏风,上挂“明镜高悬”金字匾额。三尺法桌放在暖阁内木制的高台上,桌上置文房四宝和令箭筒,桌后放一把太师椅,其左为令箭架,右有黑折扇。暖阁前左右铺两块青石,左为原告席,右为被告席。
大堂两侧有议事厅,大堂后侧有平房两间,为衙皂房。过衙皂房即至重光门,门上悬挂“天理国法人情”金字匾额。回廊式的走廊,围绕两侧配房,过重光门,两侧有重檐双回廊配房,正面为琴房,面阔5间。堂后院落两侧有配房,前后檐下皆有回廊,正面为迎宾厅。出迎宾厅又一进院落,正面为三堂,左右为回廊式配房。
三堂两侧有东西花厅院,为眷属宅院。三堂后为后花园,已毁。衙内院落开阔幽静,气氛肃穆。院中现有一元代桂花树,树高9米,枝叶繁茂,另有一株南天竹,四季常青。这座县衙是我国保存最好的古代衙署。
内乡县建筑群具有独特的建筑风格。它在整体布局上严格按照清代地方官署规制,表现了“坐北朝南、左文右武、前朝后寝、狱房居南”的传统礼制思想。同时,内乡县衙受主持营建者、浙江绍兴籍正五品县令章炳焘的影响,整个建筑群融长江南北风格于一体,规模宏大,布局严谨,深邃森严,变幻无穷。
内乡县衙是中国封建社会县级政权衙门的实物标本和历史见证,是一座十分珍贵的文史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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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是全国现仅存的3座古县衙之一,也是目前我国现存的古官署衙门中唯一的明代县衙建筑。据省文物局组织管家论证,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
叶县明代县衙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东大街,占地16848平方米,规模宏大,气势宏伟。整个建筑群由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中轴线上自前至后布列着大门、仪门、大堂、二堂、三堂等主要建筑。辅助建筑在其东西依次展开,布局合理,风格古朴,充分显示了明代县级政权官署衙门的规制和风貌。内设编钟演奏厅、文物展室等,陈列300多件(套)文物,其中70多件为国内所仅有。
叶县明代县衙不但规模宏大,气势宏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根据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按照明代体制,全国的属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县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4县组成,每年上缴赋税10万石以上;加之根据畿、望、紧、赤的条件,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处于紧的位置,故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因此,县衙的规格也比一般的要高。
走到衙门前,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宽敞的朱漆大门,挺拔的青漆门柱和向两侧张开的八字墙。叶县是由汉代的叶县、红阳、昆阳三县全部和犨县的部分并为一县的,时称大县,县官级别多为五品,故得享受三间大门、五间厅堂的待遇。县衙门前明柱上有清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知县欧阳霖到任时所撰“天听民听,天视民视;人溺己溺,人饥己饥”楹联。
进入县衙,大门前紧接仪门。仪门东侧为萧曹庙,为纪念西汉名相萧何、曹参而建。明太祖朱元璋重视吏治,让县令都要学习萧曹的治国方略。仪门专为上奉来人时才能把中门打开,县令要亲到宅门见礼。仪门下两侧设两小门,东为生门,西为死门,一般情况下,是供囚犯专用的。仪门内甬道上有宋太宗御制戒石碑,正面书“公生明”三字,碑阴书“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为宋代大书法家、曾任叶县县尉的黄庭坚手书。戒石碑阴正对大堂。大堂前下有石英跪石一方。留在上面的深深膝形凹陷印记,正是叶县县衙悠久历史的见证。
县衙大堂东侧为吏、户、礼科房,西侧为兵、刑、工科房,是中央政权六部的缩影。此外,在大堂两侧还有东库房、承发房等机构。东库房具体负责财务收支。承发房则主管文件来往转送、档案保管等业务。我国古代官署衙门中,大堂为县衙审理案件的主要场所,大堂两侧科房则是县衙主要办事机构。
大堂后为门子房。守卫门子房的人叫“门子”,是由知县的亲属或亲近的人担当,实际上他们是官员手足耳目的延伸,是官与民信息沟通的惟一途径。对老百姓来说,不论是告状还是办事,最先接触的就是衙门里看门的门子,于是他们中的一些奸滑者便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贿赂,时间一长,“门子”逐渐变成了“门路”的意思。现在人们常说的“走门子”“走门路”之类的话就是从这里演变过来的。门子房后有一屏门,穿过屏门,即使二堂,二堂是知县调解处理一般案件的地方。二堂正中有四扇屏门,屏门上方有一金字大匾“清、慎、勤”,取意于三国时期魏国司马昭训长吏言:“为官者,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据说,康熙皇帝御笔亲书此匾,敕令悬挂于全国各府、州、县。二堂东侧为会文馆、西侧为会武馆,是县令接待上奉文武官员的场所。二堂又起着穿堂的作用,中间设4扇屏门,也是专为接待上级客人而特设的。由屏风后出为三堂,三堂又名知县廨,是知县办公及与知县近身的幕僚、师爷们的办公场所。
由县衙大堂屏风两侧往后,即进入宅院,即县衙居官之所。宅门和仪门一样平时关闭,只在有上奉来客时才打开迎送。二堂中间明柱上有“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楹联一幅,堂中悬匾额一方,上书“清慎勤”三字。二堂东侧为会文馆、西侧为会武馆,是县令接待上奉文武官员的场所。二堂又起着穿堂的作用,中间设4扇屏门,也是专为接待上级客人而特设的。由屏风后出为三堂,三堂又名知县廨,为知县的办公室。两侧厢房为近身师爷及随从的办公场所。三堂后有后花园,园内有供奉守印大仙的大侧祠一座。
叶县县衙是由中轴线及东、西两侧副线三部分建筑群组成的,除了位于中轴线上的大堂、二堂、三堂外,其东侧副线上由南向北依次分布着监狱、厨院、知县宅等建筑,西侧副线上有古时衙署内工作人员办公及休息的西群房,有知县反省自身功过的虚受堂、思补斋及南北书房等建筑。其中,虚受堂、思补斋等单元建筑,为目前我国现存同类建筑中的仅存者,不仅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也为叶县明代县衙增添了几分独特的韵味。
为增加叶县县衙的文化内涵,当地文物部门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孔子过叶遗迹”、“叶公事迹”、“黄庭坚尉叶故事”等展示内容,并将文物库房搬迁至县衙博物馆新落成的文物展厅内。
叶县县衙修复工程于1997年12月8日正式开工,依照“整旧如旧,保持原貌”的原则,经过两年多的精心修葺,至1999年9月29日主体部分对外开放。开放3年间共接待中外游客9万余人,省、部级以上领导20多位。叶县明代县衙已经成为叶县乃至平顶山市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2001年7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衙东、西副线上的建筑进行全面修复。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目前修复工程已经结束。为完成县衙修复工程,县委、县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共拆除县衙周围112家住户的房间310间;拆除单位楼房建筑5幢;总拆迁面积近7000平方米;投入资金640万元。整个修复工作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较好地保留了明清风格。修复后的县衙由大堂、二堂、三堂及所属的东西班房、六科房和东西厢房以及监狱、厨院、知县宅、西群房、虚受堂、思补斋、南北书屋、后花园、大仙祠等,共41个单元、153间房屋,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的古代衙署。
叶县县衙自1999年国庆节前对外开放以来,共接待中外游客10万余人,省、部级以上领导30多位。叶县明代县衙已经成为叶县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为增加县衙文化的内涵,提高观赏价值,叶县又把文物库房搬迁到新落成的文物展厅内,从1000多件库存文物中选出300多件精品进行展览,其中有70多件文物为全国仅存的稀世珍宝。
2006年05月25日,叶县县衙作为明至清时期古建筑,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河山新考 税晓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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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县衙位于河南省叶县境内,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是目前我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县衙建筑。叶县明代县衙不但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根据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按照明代体制,全国的属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县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4县和犨县的部分组成,每年上缴税赋10万石以上;加之根据畿、望、紧、赤的条件,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处于紧(交通要道)位置,故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因此,县衙的规格也比一般的要高。据省文物局专家论证,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卷棚是源于宫殿、庙宇中拜殿的建筑形式,而用于衙门就成了居官者身份地位的象征,所以这里的卷棚便是他们高级别官衔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值得一提的是,叶县县衙还是我国现存县衙中唯一有卷棚的县衙,特别是卷棚与大堂前檐连接处所采用的“天沟罗锅椽勾连”搭接法,在我国古代的木作技术中更是罕见。
大堂后为门子房。守卫门子房的人叫“门子”,是由知县的亲属或亲近的人担当,实际上他们是官员手足耳目的延伸,是官与民信息沟通的惟一途径。对老百姓来说,不论是告状还是办事,最先接触的就是衙门里看门的门子,于是他们中的一些奸滑者便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贿赂,时间一长,“门子”逐渐变成了“门路”的意思。现在人们常说的“走门子”“走门路”之类的话就是从这里演变过来的。门子房后有一屏门,穿过屏门,即使二堂,二堂是知县调解处理一般案件的地方。二堂正中有四扇屏门,屏门上方有一金字大匾“清、慎、勤”,取意于三国时期魏国司马昭训长吏言:“为官者,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据说,康熙皇帝御笔亲书此匾,敕令悬挂于全国各府、州、县。二堂东侧为会文馆、西侧为会武馆,是县令接待上奉文武官员的场所。二堂又起着穿堂的作用,中间设4扇屏门,也是专为接待上级客人而特设的。由屏风后出为三堂,三堂又名知县廨,是知县办公及与知县近身的幕僚、师爷们的办公场所。
叶县明代县衙不但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根据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按照明代体制,全国的属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县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4县和犨县的部分组成,每年上缴税赋10万石以上;加之根据畿、望、紧、赤的条件,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处于紧(交通要道)位置,故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因此,县衙的规格也比一般的要高。据省文物局专家论证,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卷棚是源于宫殿、庙宇中拜殿的建筑形式,而用于衙门就成了居官者身份地位的象征,所以这里的卷棚便是他们高级别官衔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值得一提的是,叶县县衙还是我国现存县衙中唯一有卷棚的县衙,特别是卷棚与大堂前檐连接处所采用的“天沟罗锅椽勾连”搭接法,在我国古代的木作技术中更是罕见。
叶县县衙所有的建筑前的匾额、楹联以其语言精练、内涵丰富而令人赞不绝口,使人看一眼就会烙在心上、印进脑海,感觉要比那千篇一律的“明镜高悬”来得真实。如大门廊柱上的抱柱联“天听民听、天视民视,人溺己溺、人饥己饥”是清同治六年、叶县知县欧阳霖到任之初所撰,不仅表达了作者作为一方父母官愿意接受群众监督,与百姓同甘共苦的坦荡胸怀,同时还表白了作者清正廉洁、体察民情的决心与情操。而大堂卷棚的廊柱上的“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以及“山色壮金银惟以不贪为宝;江流环铁石居然众志成城”的两副楹联,则深刻地表达出上至朝廷、下至百姓对为官者的期望。楹联作者身为地方官,能自觉与百姓一等,视百姓为衣食父母,的确难能可贵,使看到这两副对联的人都深有感触,这两副对联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可谓警世名言,绝无仅有。二堂正中檐柱上有楹联“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意为弘扬人间正义、学习古今德操完备之人;三堂两侧廊柱上有一副醒目而特殊的楹联:“今古今古今今古,古今古今古古今”,以有限的两个字的变化来开启人们无限的想象空间,仿佛世界上一切可气、可怒、可恨的情绪都随着这有限的两个字而融化了,多了一分恢意、一分恬静、一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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