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北京的一段话(我还是最喜欢北京)
喜欢北京的一段话(我还是最喜欢北京)《混在北京》我真正在乎的,是我不想在这里当逃兵。只是在现实的打磨之下,我们忘了最初的孤勇,成了千万麻瓜中的一员。曾经认为这个城市太大,太冷漠,而个体太渺小,太孤独。我不知道在这座马路最宽,人口最多,政治文化最浓烈的城市,我能够做什么。他们说这里有更多的新鲜玩意儿,更多先锋的观念,但那些都是外在的东西。
人的意志力再坚强,生存于世,终究无法摆脱肉身之困。
混迹在大北京,像大多数北漂一样,面目模糊,牢骚满腹,抱怨糟糕的空气,拥堵的交通状况,昂贵的生活成本,昭彰的贫富差异……
但也怀揣梦想,努力生活,希冀未来。
我相信大多数人来北京之前,都是做好了“背水一战”的准备,带着梦想也好,带着惶恐也好,都是想要在这里成就自己。
只是在现实的打磨之下,我们忘了最初的孤勇,成了千万麻瓜中的一员。
曾经认为这个城市太大,太冷漠,而个体太渺小,太孤独。
我不知道在这座马路最宽,人口最多,政治文化最浓烈的城市,我能够做什么。他们说这里有更多的新鲜玩意儿,更多先锋的观念,但那些都是外在的东西。
我真正在乎的,是我不想在这里当逃兵。
《混在北京》
“你在想什么呢?”
“没想什么。”
“你在骗我。”
“说心里话,我还是最喜欢北京。”
北京二环路外的一条胡同里,有一座年久失修的筒子楼,住着一群向导出版社的中青年知识分子,他们在外头是体面的诗人,画家,编辑,评论家和翻译,可回到这里,他们又是另一副样子。
改革将至,一切正在懵懂之间,中青年们也在筒子楼里相互抱怨,相互挤兑,明里暗里的冷嘲热讽,抢共用厨房······
整部影片没有大事件,大历史,大的矛盾冲突。
有的只是筒子楼里的家长里短,那么自然真切。
一切的情节推动铺垫都靠人物间的对话,但是一切又是匠心所在,别出心裁,使得事隔多年再看仍不失其现实意义。
真是久违了。
张国立扮演的沙新,为了理想从成都来到北京工作。
他投诉生活环境的恶劣,出版社内部的腐坏分房不公,他不屑于向权利低头。在其妻子张小燕怀孕后,从成都到北京待生,便和沙新住在一起,这事传到宿管科后,科长亲自到了沙新家赶人……
沙新拒绝了(哲义理)要他参与编辑一部通俗作品的好意,得罪了出版社领导,最后他被单位精简,不得不返回成都。
方子哥饰演的哲义理塑造了一名沾花惹草、紧跟时代潮流的诗人。
影片中他与和歌手发生了暧昧关系。印象深的是,他和歌手在一起的时候,情人问:“什么时候和妻子离婚。”他回答:“你没了我行,她没了我可就不好说了。”
但在妻子知道他出轨后,毅然与他离了婚。
季子(剧雪)气质清雅,形象靓丽,饰演出报社的美术编辑。
她怀揣着出国梦想,而出版社领导却借此为主宰想和季子发生关系。
尽管季子巧为周旋,但最后仍然得罪了领导夫妇,不得不离开北京,放弃出国梦想,远走海南。
冒守财(冯远征)则为了能留在北京,为了能有北京户口而对出版社领导低声下气,奴颜婢膝。
一屋是住着上海和扬州来的夫妻腾柏菊及胡义(由奚美娟和毕彦君饰演),虽然是脸谱化的刻画,但倒是写尽了“精明”二字。一面揶揄诗人的打油诗,一面又看在钱的份上帮人翻译,还跟着阿谀奉承了几句,让人不失体面。
后来两人为了生活,主动拥护了一些腐败,入俗的理论制度。
影片最后两人在策划期刊的名字《美容360天》,及美食的期刊策划。
——这样看来“鸡汤文”的信仰建设也是早早立了根基的。
影片结尾,坚持理想的离开北京,主动拥抱时代或被迫妥协的留在北京,放弃了一些自我的理想和执着,开始改善生活。
电影并未告诉我们孰对孰错,它只是对时代的变化发出一声叹息。
北京还是那个北京,就像台词所说,“这年头,真正做学问的,反而挣不到几个钱。”
人们心中那个求取功名利禄的心,仍在不息跳动,并逐渐成为这个城市的主旋律。
对生活不满的核心,其实是对自己的不满。
你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没办法给你很好向导。
我能给你唯一的建议是,
不做逃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