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上海全电发票发票开具流程
上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上海全电发票发票开具流程操作流程:误、应税服务中止(应税服务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①电子税务局登录角色为“开票员”;②纳税人核定“全电”票种。③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
六:红字发票开具
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对已开具蓝字发票的纳税人,可以通过
本功能开具红字发票。
前置条件:
①电子税务局登录角色为“开票员”;
②纳税人核定“全电”票种。
③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
误、应税服务中止(应税服务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
操作流程:
①依次点击菜单【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红字确认信息录入和
处理】,点击“红字确认信息录入和处理”进入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信息查询界
面;
②点击【新增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纳税人点击可发起新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
单申请;
③在查询区输入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④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处理。对于接收到的需要处理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进行
处理和处理结果反馈;
⑤开具红字发票。对于无需确认或双方已确认且未开具对应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
单,可根据红字确认单信息开具对应红字发票。
详细流程
操作流程:
①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
② 在 搜 索 栏 输 入 【 红 字 发 票 开 具 】, 可 快 速 查 找 。【 红 字 发 票 开 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