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是什么(建筑电气设计配电级数和保护级数多少才适合)
一级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是什么(建筑电气设计配电级数和保护级数多少才适合)在AL1配电箱中,A1开关与B1、B2、B3、B4开关为上下级开关,如果开关为断路器需要考虑上下级断路器之间的选择性。B1开关与C1开关属于同级开关,如果B1开关与C1开关为断路器,则B1与C1为同级断路器不需要考虑二者之间的选择性,因为无论B1还是C1跳闸造成的停电范围都一样,故不需要考虑两者之间的选择性。 以低压配电系统为例进行说明配电级数和保护级数,该低压配电系统图如下图所示。图中AL1、AL2(AL3)、AL4(AL5)配电箱分别为380V某建筑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终端配电箱,A1开关与B1、B2、B3、B4开关构成了第一级配电,同理可知该低压配电系统为三级配电系统。 高压配电系统同一电压的配电级数为两级,例如由10kV总变电所或地区变电所配电至10kV配电所,再从该配电所以10kV配电给配电变压器,则认为10kV配电级数为两级。 低压配电系统的配电级数为三级,例如从低压侧为380
供配电系统进行设计应力求系统简单、保护级数和配电级数设置合理,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第4.0.6“供配电系统应简单可靠,同一电压等级的配电级数高压不宜多于两级;低压不宜多于三级。”这里所讲配电级数与保护级数不同,保护级数是指上下级保护开关的个数,将一个回路通过配电装置分配成几个回路称为一次配电。
对于配电装置而言,将总进线开关和馈出开关合起来称为一次配电,不因开关是断路器、熔断器还是隔离开关而改变配电级数。
如果供配电系统配电级数过多,不仅管理不便、操作频繁,而且由于串联元件过多,因元件故障和操作错误而产生事故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
高压配电系统同一电压的配电级数为两级,例如由10kV总变电所或地区变电所配电至10kV配电所,再从该配电所以10kV配电给配电变压器,则认为10kV配电级数为两级。
低压配电系统的配电级数为三级,例如从低压侧为380V的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至配电室分配电屏,由分配电屏至动力配电箱,由动力配电箱至终端用电设备,则认为380V配电级数为三级。
保护级数也不宜过多,保护级数过多会造成上下级选择性难以实现。所以配电级数和保护级数应该根据配电系数的供电可靠性、管理要求及运行维护方便等方面设置,各级保护电器之间的选择性应该满足系统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以低压配电系统为例进行说明配电级数和保护级数,该低压配电系统图如下图所示。图中AL1、AL2(AL3)、AL4(AL5)配电箱分别为380V某建筑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终端配电箱,A1开关与B1、B2、B3、B4开关构成了第一级配电,同理可知该低压配电系统为三级配电系统。
在AL1配电箱中,A1开关与B1、B2、B3、B4开关为上下级开关,如果开关为断路器需要考虑上下级断路器之间的选择性。B1开关与C1开关属于同级开关,如果B1开关与C1开关为断路器,则B1与C1为同级断路器不需要考虑二者之间的选择性,因为无论B1还是C1跳闸造成的停电范围都一样,故不需要考虑两者之间的选择性。
同理,C1与E1也是同级开关。当F1开关的末端线路发生短路或者过负荷时,最希望的是F1在约定时间内跳闸,其上级开关E1、D1、C1、B1、A1等不跳闸,如果F1故障或者不满足选择性,造成上级开关跳闸,或者F1与上级开关同时跳闸这种现象叫做越级跳闸,使停电范围扩大,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6.1.2“配电线路装设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特性应具有选择性,且各级之间应能协调配合。非重要负荷的保护电器,可采用部分选择性或无选择性切断。”可知对于重要负荷必须考虑选择性,非重要负荷可以考虑部分选择性或者无选择性。
上下级断路器之间的选择性一般可以通过电流整定值、时间、能量和ZSI(区域选择性联锁)实现。同时为了更好实现上下级断路器之间的选择性,可以减小保护级数,使断路器整定更加方便,系统更加简洁,比如上图系统图中的C1、C2、E1、E2可以采用隔离开关。选择性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的,很难保证整个建筑内断路器100%都可以实现选择性。
各级配电箱里面的配置标准是什么?
分析一:
一级箱:总空气开关和总漏电开关一个,一定要三相四线 保护零线(即地线),按实际用电量选用开关的大小,起码80A以上;
二级箱:60A空气开关和60A漏电开关各3~4个,
三级箱:32A空气开关和32A漏电开关各2~3个,活动型的三级箱可以安装空气和漏电开关各1个,然后在箱里装2~3个二三插座。
注意:所有电线、电缆等一定要有保护零线(地线),不可贪便宜省了,出了事故就麻烦。
分析二:
从低压电源引入的总配电装置开始,到末端的照明支路配电箱,配电级数一般不多于三级,每一级配电线路不超过30米.如果从变电所的低压配电装置算起,配电级数一般不多于4级,总的配电线路的长度一般不宜超过200米,每路干线的负荷计算电流一般不宜超过200A.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
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
安全用电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保护接地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人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但是在TT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因此这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大于4Ω。(TT 方式供电系统是指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直接接地的保护系统,称为保护接地系统,也称 TT 系统。第一个符号 T 表示电力系统中性点直接接地;第二个符号 T 表示负载设备外露不与带电体相接的金属导电部分与大地直接联接,而与系统如何接地无关。在 TT 系统中负载的所有接地均称为保护接地)
(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TN 方式供电系统是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工作零线相接的保护系统,称作接零保护系统,用 TN 表示。)
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
1)TN-C供电系统。它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线。这种供电系统就是平常所说的三相四线制。但是如果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所以保护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电位。如果中性线断线,则保护接零的漏电设备外壳带电。因此这种供电系统存在着一定缺点。
2)TN-S供电系统。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3)TN-C-S供电系统。在建筑施工现场如果与外单位共用一台变压器或本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没有接出PE线,是三相四线制供电,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专用保护线PE时,可在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线,这种系统就称为TN-C-S供电系统。
施工时应注意:除了总箱处外,其他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线。Pe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不管采用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必须注意:在同一系统中不允许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接零。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
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同时还规定: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分析三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 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重0.5m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