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会上可以播放的歌曲(播放生日歌要收费)
生日会上可以播放的歌曲(播放生日歌要收费)这首歌最早出现在1893年,是由《good morning to all》改词而来。算一下你那时候都少交了多少次钱?《happy birthday to you》被誉为是全世界传唱人数最多的流行歌曲,仅一句歌词重复了四遍,却被翻译成了几十种语言;简单的旋律,几乎让人听第一遍就会唱。你或许不能唱一辈子,但你肯定要听一辈子......你一定想不到,在2015年9月22日之前,你所唱过的生日快乐歌都是要给版权费的!
知道吗?那些我们耳熟能详的歌,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天价版权费。
例如从小长到大的生日快乐歌,据说每唱一次都要交版权费。
看来我真的连生日都过不起了!
突然手里的蛋糕就不香了......
《happy birthday to you》被誉为是全世界传唱人数最多的流行歌曲,仅一句歌词重复了四遍,却被翻译成了几十种语言;简单的旋律,几乎让人听第一遍就会唱。
你或许不能唱一辈子,但你肯定要听一辈子......
你一定想不到,在2015年9月22日之前,你所唱过的生日快乐歌都是要给版权费的!
算一下你那时候都少交了多少次钱?
这首歌最早出现在1893年,是由《good morning to all》改词而来。
1988年,《happy birthday to you》的歌曲版权经过了几次波折,最终落到了华纳公司的手里,也就是那时候起,无论以什么形式去使用这首歌,都必须付给华纳公司高达1500美元的版权费。
这样的天价音乐版权费,每年给华纳公司创造了超过200万美元的收入,这首歌的总价值也达到了5000万美金,后来著名导演Jennifer Nelson也因为这件事觉得十分不合理,将华纳告上了法庭。
如果不是这场官司,估计全世界估计没几个人知道《happy birthday to you》是有版权的。
经过与华纳两年的斗争,Jennifer Nelson最终赢下了这场官司,洛杉矶联邦法院最终判定《happy birthday to you》不存在版权,属于公有领域财产。
也就是说,人们今后可以肆无忌惮的唱生日快乐歌了,也不用交1500美元了。
而从那时起,还真就开始肆无忌惮了......
除了这首按次数收费的生日歌,还有一首按时间收费的歌。
这首歌就是曾经全世界无产阶级都高唱的《国际歌》
这首世界无产阶级都耳熟能详的歌曲,曾经竟然还要收费,而且是按分钟收费?
《国际歌》的作者是一位工人,也是巴黎公社的一名幸存战士,他于1932年逝世,最终歌曲的版权落在了德国商人汉斯·巴亚兰手里。
在生日歌版权利益的引导下,他以3000美元的价格,分别买下了《国际歌》在瑞士、奥地利和联邦德国的版权,接着又以1000美元买走了民主德国的版权。
好在中国当时并没有进行版权转让,而国际歌的使用在中国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多年。
美国的版权法规定,著作权保护期限至作者死后70年,所以在迈克尔杰克逊去世后,他的继承人依旧可以受益他的版权。
据统计,迈克尔杰克逊去世后,自己的音乐版权在商业界,仍然每年都有9位数的进账,短短的五年时间里,他的音乐版权就给他带来了11亿美元的收入。
而在别人依靠音乐版权一夜暴富的情况下,我国的音乐版权意识才逐渐成型,而在此前,人们对音乐版权的意识还是十分薄弱的。
甚至是有人创作出家喻户晓的歌曲,30年来却只收到了8000元版权费。
这个人大家可能还不是很了解,但肯定都听过他的歌,甚至是从小听到大。那就是86版电视剧《西游记》里歌曲的作曲家——许镜清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这段音乐出来后,估计会勾起绝大部分人的同年回忆,曾经这部“神剧”在每个暑假都会定期播放,已经重播了近2000次,但依旧让人百看不厌。
而这首《敢问路在何方》更是字字入心,几乎看过《西游记》的人都会唱,当时可谓是家喻户晓的“流行金曲”。
《西游记》不仅带火了六小龄童这些优秀的演员,还带火了歌手蒋大为,但在背后默默贡献的许镜清先生就鲜为人知了,而他的音乐版权费更是不知去向。
有人曾说,如果放在美国,他早已是亿万富豪;但事实上,在当时传唱度极为广泛的情况下,他只收到了8000元彩铃费和某网站的2.7元的音乐版权费。
如果许镜清先生能够像华纳公司一样,每用一次《西游记》的音乐就能收到1500美元,想必他现在在福布斯排行榜上都能进前十了!
而在当时音乐版权并不是那么普及的情况下,许镜清先生显得十分苍白无力,已经七十旬的他已经无力反抗了。
在韩寒要拍《后会无期》的时候,他找到了许镜清先生商量,请求使用《女儿情》的版权,并付给了他十万元的版权费。
当时许镜清先生非常感动,因为韩寒是30年来,第一个征求自己意见要使用他音乐版权的人,也是他收到版权费最高的一次。
随着知识产权不断在国内普及,越来越多的音乐创作家开始对自己的版权重视起来。
举个例子,任何经营性场所播放的背景音乐,虽然没有直接向店里的消费者收费,但客观上来讲,这一行动成为了吸引消费者的一种手段,本质上已经带有了商业的性质。
所以就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否则就是按侵权处理。
就像2018年发生的音乐大事件,全国各大KTV有将近6000多首歌曲被要求下架。
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侵权,与上面的例子一样,KTV使用这些歌曲去吸引消费者,且没有支付相应的版权费,也就造成了侵权。
之后,这些KTV就都被要求交12元/包厢/天的版权使用费。所以只要音乐人的版权做的好,其收益就会有无穷无尽的渠道,不仅是KTV,还有一些音乐网站、网络视频、电影插曲、背景音乐......
就好像天王周杰伦,他的音乐版权费一年就收入高达17.2亿元,可见音乐版权是个多么可怕的红利。
总而言之,如今已经不再是个处处免费的时代了,更多的是成为一个知识产权付费时代;音乐同样如此,别人花了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创作出来的作品,凭什么要免费?
可直到今天,在我们痛斥抄袭、盗版、翻唱歌曲横扫市场的时候,仍有很大一部分人认为音乐付费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所以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大众对音乐版权的意识薄弱且模糊。
保护音乐版权就是保护音乐创作,也是对音乐人劳动成果最基本的尊重。
想要大环境变好,提高大众对音乐版权的认知和重视是首要的,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一起努力。
音乐创造是劳动成果。本身就是有价值的,音乐人投入大量精力和金钱创造出来的作品,从最初的灵感创作,中间各种设备的成本,录音,混音,制作,策划,发行,印刷,设计各种成本。本来就应得到相应的价值回报。中国免费的东西很多,盗版也很多。
下面我就来谈谈所谓的免费音乐。
网络上可以找到很多免费的资源,只要轻轻点击下载或转存,便存入了硬盘或云盘里。
久而久之,很多人开始觉得音乐免费是理所当然。
还有人说,“Ta唱这玩意儿不就是希望有人听嘛,我听ta的歌还是给ta面子了,还想收我的钱?”
我的侄子很喜欢网易云音乐平台听音乐。有次我去他家做客,那时Taylor Swift正好出新专辑,他便求着父母帮他买。他爸当时就回了他一句:“听歌还要钱?你肯定又想骗我的钱去充游戏。”
一句不经意的“听歌还要钱”,正是众多人真实想法的写照。
你想想,一首歌在有些音乐平台卖两块钱不贵吧?
少吃几包辣条,少坐几次公交,贵么?
有些人给路边乞丐的都不止两块,花两块钱去买歌给音乐人用于音乐创作很难吗?
当然我并不是说不值得给乞丐钱,请不用因为我举的一个小小的例子就怼我。
很多音乐人就是因为人们不尊重音乐版权而被迫放弃了音乐事业。
如果你们是那些音乐人,你们会怎么评价音乐版权?
音乐可以随便听随便下载的年代已经过去了,虽然现在需要花钱来听音乐,但好在钱都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音乐版权,让歌手可以更大胆地创作,歌迷更珍惜听到的音乐,绝对是一件好事。国内对版权的重视,无疑会推动更多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