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b2签证是什么签证类型(除了我们熟悉的B1)
美国b2签证是什么签证类型(除了我们熟悉的B1)① F1: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⑵. 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1、亲属移民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⑴. 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这个划归为直系亲属,随到随办。
美国的签证分为移民签证(包括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共18类)。
一、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就是以移民美国定居为目的的一种签证,一般须先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核,给合格者签发一份“批准文件”,然后,申请人持该文件向美国驻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又可以分为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
1、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
⑴. 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这个划归为直系亲属,随到随办。
⑵. 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① F1: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② F2A: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2B: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③ 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④ F4: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2、职业移民
又称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无疑是一条重要的道路。根据目前的移民法规定,每年以职业方式移民美国的人数总共为14万个配额,又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⑴ EB-1第一类优先
① EB-1A: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运动方面表现特优,享誉全国或全球的申请人;
② EB-1B:在特殊学术领域里有三年以上的执教或研究经验,并获国际认可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③ EB-1C: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此身份的前三年中,需有一年以上在该公司工作的经验,来美国在同一公司或所属企业继续工作。
⑵ EB-2第二类优先: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
①具有高等学位(硕士和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在该专业领域内至少有五年以上的经验);
②在科学、艺术、商业方面有特殊能力,对美国经济、文化、教育或福利有实质效用。
⑶ EB-3第三类优先: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
①指具有学士学位并已从事专业者(如会计师、建筑师和工程师等);
②技术劳工,指具有二年以上的职业训练或经验者;
③ 其他劳工,包括非技术劳工。
⑷ EB-4第四类优先:特殊移民
⑸ EB-5第五类优先:投资移民
1990年新移民法为期望在美国投资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创设了这种新的移民种类,为了申请此类移民,外国投资者须投资50万美元在一个新建的美国企业,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新的就业机会。这种投资移民签证从1991年10月1日起生效。
二、非移民签证
主要为“短期” 或“旅游访问”签证 只允许申请人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 虽然“短期”停留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美国非移民签证分为18类,48种。类别以英文字母排序,从A到R;种则在类字母下以数字排序,为A-1,A-2等,另有两类特别免签加注WB&WT和GB>。
18类分别为:
A类——即外交公务签证
A-1. 外国大使、高级长官、外交或领事官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2. 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3. A-1和A-2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B类——即商务旅游签证
B-1. 短期商务访问
B-2. 短期旅游
C类——即过境签证
C-1. 外国人过境
C-2. 往返联合国总部和外国并且有资格的外侨过/转境
C-3. 外国政府官员、家庭成员、服务员、仆人以及私人助理过境
D类——即机组人员,海员签证
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E类——即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
E-1. 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E-2. 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类——即留学签证
F-1. 进入合法学校全日制学习的学生
F-2. 学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G类——即国际组织员工签证
H类——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
H-1A. 专业护士
H-1B. 从事指定专业职业的短期专业工人
H-2A. 从事短期或季节性的短期农艺工人
H-2B. 从事短期服务或劳动的技术和非技术工人
H-3. 受训者
H-4. H-1、H-2和H-3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I类——即新闻从业人员签证
I 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J类——即交换访问学者签证
J-1. 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研究人员
J-2. J-1交流访问学者的配偶和子女
K类——即结婚签证
K-1.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移民美国
K-2. K-1未婚妻的子女
L类——即跨国公司职员签证
L-1A. 赴美国分公司的执行者和管理者
L-1B. 专业知识雇员
L2. L1的配偶和子女
M类——即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
学生在假期来美进行短期职业培训签证,这种培训不可以是语言学校,一般为大学。
N类——北大西洋组织成员国代表及家属,以及特殊移民人员的家属
O类——即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
O-1.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方面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或运动员
O-2. 跟随O-1签证持有者的某些外国人
O-3. O-1签证持有者的家庭成员
P类——即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
P-1. 国际运动员或国际演艺团体
P-2. 参加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3. 参加特殊文化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4. P-1、 P-2和 P-3的配偶或子女
Q类——即文化交流签证
Q-1. 国际文化交流计划的参与者
R类——即宗教工作者的签证
R-1. 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
R-2. R-1的配偶或子女
我们在国内比较常见的签证申请一般移民类为EB-1、EB-3、EB-5及亲属移民签证;非移民类常见的为B/F/J/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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