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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作为创新驱动的新引擎:稳增长的强大力量

数字经济作为创新驱动的新引擎:稳增长的强大力量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加速发展。2021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为8.3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9%,占数字经济比重为18.3%,占GDP比重为7.3%,数字产业化发展正经历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转变。2021年,产业数字化规模达到37.18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7.2%,占数字经济比重为81.7%,占GDP比重为32.5%,产业数字化转型持续向纵深加速发展。从经济贡献看,北京、上海、天津等,数字经济已成为拉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数字经济GDP占比已超过50%。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新的突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较“十三五”初期扩张了1倍多,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GDP名义增速3.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39.8%,较“十三五”初期提升了9.6个百分点。无论在疫情防控的阻击战中,还是在疫情多点散发的常态化防控中,数字经济作为宏观经济的“加速器”“稳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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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健康码、行程卡助力疫情联防联控,农产品电商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云计算让城市管理更加智慧灵活……从“互联网 ”行动、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到“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产业规模已稳居世界第二位。

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明确指示,要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日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报告认为,我国已形成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数字经济战略体系。我国数字经济将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

数字经济作为创新驱动的新引擎:稳增长的强大力量(2)

原文 :《数字经济成为稳增长的强大力量》

作者 | 本报记者 田川

图片 | 网络

数字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新的突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较“十三五”初期扩张了1倍多,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GDP名义增速3.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39.8%,较“十三五”初期提升了9.6个百分点。无论在疫情防控的阻击战中,还是在疫情多点散发的常态化防控中,数字经济作为宏观经济的“加速器”“稳定器”的作用愈发凸显。

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加速发展。2021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为8.3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9%,占数字经济比重为18.3%,占GDP比重为7.3%,数字产业化发展正经历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转变。2021年,产业数字化规模达到37.18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7.2%,占数字经济比重为81.7%,占GDP比重为32.5%,产业数字化转型持续向纵深加速发展。从经济贡献看,北京、上海、天津等,数字经济已成为拉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数字经济GDP占比已超过50%。

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迈入快速成长期。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55.7%,数字化研发工具普及率达75.1%。“5G 工业互联网”应用全球领先。全国开展网络化协同和服务型制造的企业比例分别达到39.2%和29.9%。例如,深圳市宝安区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依托腾讯等龙头企业以及5万多家工业企业,打造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再如,山西焦煤霍州煤电庞庞塔矿在800米井下建成了覆盖100公里巷道的5G专网,成功构建了井下“5G 万兆工业环网”于一体的高质量工业互联网络。

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领先发展。从零售、餐饮、旅游到办公、教育、医疗等各类传统服务市场因数字化赋能实现了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带动服务业的繁荣发展。2021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3.1万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2.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5%,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为23.6%。受新冠疫情和线上竞争等多重压力影响,多点推出“零售联合云”第三方技术赋能平台,落实快速响应保障民生供给,提升实体零售的核心竞争力。

数字经济作为创新驱动的新引擎:稳增长的强大力量(3)

农业数字化转型初见成效。据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测算,2020年全国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为22.5%,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水平为22.1%。农村电商有效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2.0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增速加快2.4个百分点。农村电商形成新经验新突破,商务部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网络零售总额达3014.5亿元,同比增长26%,农村电商进一步促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电商带动区域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数字化治理体系正在构建,数据价值挖掘的探索更加深入。我国数字化治理正处在用数字技术治理到对数字技术治理,再到构建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深度变革中。基于数据采集、标注、分析、存储等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链的数据资源化进程不断深化。数据资产化探索逐步深化,数据确权在顶层规划中有序推进,数据定价、交易流通等重启探索,迎来新一轮建设热潮。

探索产业空间模式至关重要

推动我国数字经济战略政策持续落地,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需要结合产业和地区特色,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发展。研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产业空间关联关系,可以为更好发挥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提供新思路。

数字经济产业关联模式。各地区经济基础、资源禀赋、产业结构、战略定位等的差异,带来其一、二、三产对数字化技术、产品、服务等投入水平的差异,表现为各地区ICT(信息与通信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在投入关联关系方面的特征,即各地区不同产业的数字化应用情况。传统产业与ICT产业表现出较强的产业关联关系。第二产业与ICT产业的投入关联关系表现为数字化投入规模大但数字化投入占比相对较低,且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二产数字化投入占比越高。第三产业与ICT产业的投入关联关系表现为数字化投入规模较小但数字化投入占比相对较高,且经济欠发达地区第三产业更注重在中间投入中增加数字化相关投入。

数字经济空间牵引模式。在数字经济整体方面,我国城市空间牵引模式形成以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为轴心的级联牵引格局。例如,北京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是国家数字产业化的创新策源地和火车头,是国家产业数字化的方案输出地,发展数字经济具备明显优势,数字经济发展对其他二三线城市形成较强赋能作用,是我国数字经济牵引能力最强的城市,在数字经济牵引力图谱中处于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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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定位于建设成为国际数字之都,是国内数字人才流动的枢纽,数字人才流动“低入高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领先,近年来更是加快推动制造、商务、金融、科创、航运、农业等领域的数字化升级,广泛辐射带动二三线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深圳定位于建设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先锋城市,积极部署数字基础设施,是国内第一个实现5G独立组网的城市,是国内半导体产品的消费、集散和设计中心,依托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深圳平台的建设,跻身世界先进行列,依托华为、腾讯等数字经济领域领军企业,辐射带动全国数字经济发展。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我国城市空间牵引模式可概括为“一核三极多强”格局。“一核”是指北京,北京凭借其全国领先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生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极”分别为上海、深圳和杭州。在产业数字化方面,我国城市空间牵引模式可概括为“两超八极多强”格局。“两超”是指北京和上海两个产业数字化的超级牵引城市。“八极”是指福州、大连、广州、重庆、西安、深圳、南京、苏州。以福州为例,福州自身产业数字化发展形成一定的区位优势,在北京、上海之外形成次中心,牵引带动湛江、东莞、厦门、泉州、贵阳、中山、三明等城市产业数字化转型,在图谱中呈现放射状形态。

多措并举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

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牵住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有针对性地开展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注重原始创新和生态培育。加快布局前沿技术,围绕区块链、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神经芯片等前沿技术创新,建设省级前沿技术研究院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聚智汇力加速战略性颠覆性技术发展。

推动向产业链中高端迈进。补齐产业基础能力短板,聚焦重点领域,加快补齐产业链条上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短板,打造自主可靠的数字产业链供应链。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引导上下游企业加强供应链数字化管理和一体化协同,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推动企业健全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打造安全稳定的供应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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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平台赋能的新模式新业态,培育面向特定行业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等新模式,发展零工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实现更广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更深程度的生产方式变革和更高水平的价值创造。围绕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鼓励大企业、领军企业搭建数字化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放销售数据资源、共享能力,将中小企业纳入大企业创新体系和供应体系,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全面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持续完善治理规则,推动规范平台、数据、算法等制度规则陆续出台或落地,划清市场行为的违法边界,针对新业态变化快、创新多的特点,更好发挥行业公约、标准规范等对法律法规体系的有效补充作用。推动数字平台反垄断监管常态化发展,将企业的“二选一” 、大数据杀熟、屏蔽封杀等滥用行为纳入常态化监管,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探索培育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探索场内与场外相结合的数据交易模式,建立数据资本资产定价机制,推动数据资源交易流通。强化数据安全治理,落实《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严厉打击数据黑市交易,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鼓励行业、地方和企业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探索可信的数据流通架构,如可信数据空间建设,防范数据安全风险。

数字经济作为创新驱动的新引擎:稳增长的强大力量(6)

构建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夯实数字经济市场基础制度,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完善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建立行业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加强资本对数字技术研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数字技能培训,培育数字技术人才和应用创新人才。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20期第1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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