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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作家的短篇小说(作家和他妻子的一生)

青年作家的短篇小说(作家和他妻子的一生)松林却几乎是老样子,这使我翻进童年一些残缺的记忆来,倍觉亲切。 沿途有了变化,小径两旁的杂草已枯萎,但密匝匝的,沾着水珠,有的还耷拉在路中央。冬天的土地已没有耕种了。荒凉凉的,衰草离披。大多土地都栽上了刺槐。冬天里,它们突兀兀的,没有生气。 庆幸没有人认得我,仿佛我是外乡游客。但他们会这样想吗?我的装束完全是乡下人的装扮。我和妻子默默地穿过沉寂的小镇。 其实小镇已有了改观,它变得宽敞、整洁、漂亮宛如一位初长成的妙龄少女。只是像这样的天气,没人愿理会它罢了。 我的老家不在正街上,它需要曲曲折折地穿过街巷,沿着蜿蜒曲折的乡间水泥路翻过一座山才到。

这个短篇大概写于2012年年初,那时我应该刚上大二。先是手写,之后专门请打字员弄成Word文档。昨天(2018.9.22)下午对一些文句作了简单修改。
可以肯定地说,这不是我写得最好的短篇小说,甚至是稚嫩的小说,但它却是(从其创作以来直到现在)我最喜欢的一篇。它非常简单,非常纯粹,非常平淡。我对它的“宠爱”或许在于它是我内心深处的特殊独白,或许说它就是我的“人生宣言”。自它诞生后,我的人生信条仿佛就此定格。

青年作家的短篇小说(作家和他妻子的一生)(1)

沉默的羔羊

二十年前,阴雨蒙蒙的一天,我携着妻子,悄然返回了故乡。

客车在一座崭新的楼房前停下,我们下车了,坐了一天的车,都累得不想动弹了。街道上稀落的行人,全不似当年熟悉的面孔了。

庆幸没有人认得我,仿佛我是外乡游客。但他们会这样想吗?我的装束完全是乡下人的装扮。我和妻子默默地穿过沉寂的小镇。

其实小镇已有了改观,它变得宽敞、整洁、漂亮宛如一位初长成的妙龄少女。只是像这样的天气,没人愿理会它罢了。

我的老家不在正街上,它需要曲曲折折地穿过街巷,沿着蜿蜒曲折的乡间水泥路翻过一座山才到。

沿途有了变化,小径两旁的杂草已枯萎,但密匝匝的,沾着水珠,有的还耷拉在路中央。冬天的土地已没有耕种了。荒凉凉的,衰草离披。大多土地都栽上了刺槐。冬天里,它们突兀兀的,没有生气。

松林却几乎是老样子,这使我翻进童年一些残缺的记忆来,倍觉亲切。

妻子走起路来,踉踉跄跄,她是湖南人,以前都住在城市里,虽然游览过不少名山大川,但看到这高原深处的一切,还是惊叹不已。

路上我为她撑伞,有时还要扶她一把。她专心致志地走路,偶尔睃我一眼。当我们走在一个山头,憩息时,我突然想道:她老了,两鬓斑白,深褐色羊皮袄裹着的躯体,也不似当年健壮啦。但那双眼睛还是水汪汪的,生机不减。

她对我要做的事总是默默无言,既不表示赞同,也不表示反感。生活中她向来就是这样。之前我从来都没有去想过她内心的真实感受,我总是沉溺于我的小说世界,并致力于勾画出芸芸众生的形象。但我从来都不曾想到要把她勾画一翻。

我们结婚才不过十几年,没有子嗣。一切都是我的决定,她只言听计从,默不作态。当她知道我们要返回老家时,还是一脸平静,只问了些生活琐屑的东西,便不再过问。

现在,她俯瞰着这些山峦,倏地把脸转过来,望着我,一幅无辜者的表情。我笑了,把她揽入怀中。她急急地挣开我,有了皱纹的额头上泛起了红晕。眼珠子扭来扭去的。我知道她不习惯我白昼的拥抱。“这里没有人的,怕什么。”我逗弄着她。“不!”她的回答简短得要命。休息了一会儿,我们又继续赶路。

到家了,我们都送了口气。如释重负。这间老木房露出颓败的气息,连用石灰彻成的泥坝子也长满了苦蒿、青草,周围的李子树、梨树、椿树、百杨、柑橘、白楿、槡树差不多被砍光了。只有门前那片楠竹林还残存着。

我们在老屋里安顿下来,它酸黑的板壁,潮湿的地面,积满灰尘的楼板,肮里肮脏的火盆,昏暗的卧室,老鼠的地洞,当作书柜的箱子,齐人高的洗脸架,挤占空间的装满玉米、荞麦、豆子、小麦等装粮食的麻袋及臭味四散的鸡埘,这一切都让我嗅到一股熟悉的味道,童年的生活又涌上心头,难以忘怀。

妻子忙得不可开交。擦板壁、清地、扫火盆、整理书箱、挽蚊帐等,样样她都干。我却把手反剪在背后,这里嗅嗅,那里摸摸,自得其乐。家务事我只负责把粮食袋扛上楼就行了。有时想到她累,准备帮忙,但一想到她平时笑我搞不来家务,还帮了倒忙,就不管了。

她在屋子里跑来跑去,像一只四处觅食的公鸡,矫健、灵活、不减当年。我见她满脸汗珠,叫她休息会儿,她却昂起头,擦擦花脸,对我笑笑,又埋头苦干。

后来她脱了羊皮袄,只穿一身睡袍,浅红色,透明,我在屋里嗅到一股馨香。

到傍晚时,她已把一切收拾好了。我从屋里搬出两条木凳子放在屋檐下,她已麻利地穿好皮袄,坐在我身旁,凝视着远方。“这湾里的屋子怎么荒弃呢?人都走了吗?”她突然发问。

“现在公路打到对面山埂背后啦,大家都想着朝那面搬,这些年农村政策好,土地却贬值啦。我们小的时候,那些封建老头还没作古,整个村子思想守旧,如今改革开放几十年,年轻一代多出去啦。”末了,我问:“你喜欢这地方吗?”。

“怎么说呢,跟你在一起,在那里都一个样。这么多年来,我都忘了自己还能读书写字,连上过大学的记忆都变得迷迷糊糊。”

“是啊!我们是在大学时代恋爱的,那时我们上大二,你是社会学专业的,我们班有时还和你们一起上呢?现在想想,我这个政治班的学生,真没出息。”

“你那时,枯瘦如柴,整天价看小说,沉默寡言。长得真寒酸,……”她仍凝视着远方,默笑着。

天色暗下来,我们回到屋子里,点上蜡烛,她从我们带来的行李袋里拿出干粮来,要我吃。我只吃了几块牛肉干。她没有吃东西,她说她累了,想早点睡。

我也感觉累,她睡后不久我也睡了。床垫是干草铺成的,干草味混合着潮湿的霉味。睡在上面总发出“簌簌”的声响。妻子睡觉不喜欢响动,往往倒床就睡。我们年轻时就这样,有时候我们做爱,高潮一过后,她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剩下我一个孤灵灵地醒着……草垫太响了,使人睡不着。耗子也特别多,哼哼叽叽的。她的声音平静,即使是抱怨的话,也听不出抱怨的意思。“将就点啦,明天我买块棕垫来。”

“我睡不着,我感到被咔在空间里,难以喘息。”

“你真打算不写了吗?”她一骨碌坐起来,问。

“写了半辈子,还不够吗?在出版了《消失的逆流》之后我就不打算写啦。”我也坐起来,她的发问让我感到惊讶。“怎么啦?”

“你说过的,过了四十八就不写小说啦,我没记错吧。”

“嗯,这些年来一直生活于目光之下,虽然得来都是自己的,反而失去了生活的兴致。你看,我回来啦。我父亲不到五十就去逝了,母亲也仅越古稀。现在弟妹俩在城里,有房有车,也算过上了资产阶级的生活。我也就不必担心他们啦。我老啦,是要死在这深山里的。”

“那我呢,我也上过大学啊!那时不见得没你优秀?你说我怎么就平白无故地嫁给了你呢?”她轻言细语,又说,“你是个自由主义者,比你的那个存在主义的萨特还厉害。你在小说里宣扬的思想,我不敢苟求,老实说,我只觉得你的文笔还不错,至于思想嘛,大概只有疯子才懂。”她停顿下来,夜里,我看不见她的表情。但我知道,这时她必定笑着的。

顺便说一句,她相貌平平。

接着她又说:“你一定会比我先死,这样也好,不然我先死了,你就要当叫花子了。都说你是文学泰斗,文坛巨臂,其实你只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一个不太健壮的莽汉。是人们把你抬高啦。现在才明白托尔斯泰夫人对托翁的反感。呵呵……”她笑出声来,这笑声仿佛来自初恋情人低沉、嘶哑的微笑。

“我没什么啦,我有自知之明,所以对一切荣誉漠然置之。对我来讲,生活自由过下去就好。这些年我试着向世界表达自己。可是当我想到回老家安度余生时,才发现自己并未表达出来。相反,我越写,便越发悲哀。我累了,累得不想写了。”确实是这样的。《消失的逆流》是我年轻时的一个梦,它对我是一个神秘的东西。我试着在文字中间抓住它,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第一次写它我十六岁,连影子都勾画不出。第二次写它我十九岁,写了一半,撕了,又写,又撕了。最后作罢,第三次写它我三十岁,完了初稿,但已读着觉不出来,烧了。最后一次写它,我四十一岁,我写了六年,写得面目全非,全不是它当初的样子。这一次我没有毁掉它。相反,我出版了它。是的,我出版了它,还大获成功。可是又怎么样呢?我写不出自己来,却把自己掏空了。

“因为你的文字未出自生活。对于生活的人来讲,你思想的精髓,对他们来说只是虚幻的东西,并不存在。”

“哦?你从来都没有讲起过这些,我以为你从来都不曾思考过我的作品。”我既惊讶,又心伤。

“你一直把你看成神,俯视着尘世间的一切。我们刚在一起时,我也把你当成神,觉得你神圣、威严、不可侵犯。现在呢?我才真正把你当人看,但这一切我都习惯了。和以前你的形象比起来,我更爱你现在这个形象——虚弱、憔悴,在小说中倍爱煎熬。我尊重你,因为你已经够可怜了。呵呵……”她又一次笑出声来,那个年少情人的形象又浮现出来。这么多年以来,我没想到,这个形象,无论你赞同还是反对,你都无可辩驳地承认她的高大、伟岸,又盛气凌人,难以企及。

青年作家的短篇小说(作家和他妻子的一生)(2)

我在初恋以后的几年里丢失了恋爱的感觉。高中三年我忘我地学习。后来上了大学,也懒得去修边幅,沉迷在小说里。

我夜以继日地读小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就强迫自己写诗。我这样做,自己当时并未想到有何深刻的原因。我只是觉得除了文学以外,再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我十九岁那年——上了大学——父亲病重——妹妹辍学打工——坐在寝室里,一页一页地啃文字,我不想别的。我既不愿涉足于家庭琐屑的生活中,也不愿置身于同学的欢声笑语中。那时我下课就蒙上耳塞,听伤感的流行曲;也去打球,并疯狂地练球技。那时我留着黑匝匝的胡须,很少换洗衣服,也不换洗床单。那时我常一个人,踱步在校园的幽静处。我喜欢松树林,呆在它身边,什么都不去想。

总之,我不会想这个女孩会和我一起,并且是终生。

初恋过后没有了恋爱的感觉,经验更是无处谈起。仿佛这一切好像从未发生是的,除了随风飘散的低语的印象外,什么也没有。

初恋过后,我更不会讨好女孩子,也不会想到把风铃或玉佩送给她们。我拒绝在街上和情人牵手,更不会想到帮女生拎包。我也拒绝对女生说起忠诚,并且冷言相告:我不会结婚。

初恋无果而终,原则却莫名地定下来了。那时我容易相信:我就要死了,谁都挽不住。图书馆的灯熄后,我的原则更加清晰起来。

灯熄了,我把书放回原架,匆忙返回座位收拾纸笔,我没想到。一个绛紫色的笔记本正等着我去拿。

它被翻开,躺在书桌上,冷冷的光打量着那些同样落寞的书架。我凑进它,未干的笔迹醒目地写着:《追忆似水年华》——意识流小说代表。我与它对峙约两秒钟,便把它囚禁了。

我冲出书屋,在走廊上,一个女孩——身穿猩红褶裙,长发扎在脑后,正往楼梯拐角处走去,“同学,同学,同学……”她还在往下走,我看不见她了。

在图书馆门前,我追上她了。“同学,你的笔记本吗?”她惊愕地回过头。

“呃……我把书还回书架就径自出来啦,你看我……呵呵,”她笑容满面,连连感谢。

“给你,不用谢哦,你也喜欢小说吗?”我好奇地问,我们伴着路灯前行。

“以前都没看,今天看那本叫《追忆似水年华》什么来着的,一个叫普鲁斯特的外国人写的,听老师们说蛮不错的,我就看下去,那知……呃,你怎么知道的?”

“笔记本上清楚地写着的,你是社会学专业的?”

“嗯,你是政治的,好面熟,不过我以前都见你沉默寡言的,羞达达的,呵呵。”

“我也觉你面熟。我还以为你喜欢小说呢?”

“哦,看过一些,比如韩寒、郭敬明、饶雪漫……可惜太懒,都没完整地看完过一本书。像《追忆似水年华》这种大部头,我就敬而远之了,况且看不懂他写些啥子。你呢?看来你对文学……”

“比较喜欢,尤其是外国的。”

“那你来图书馆找书带上我吧,我不知道看些什么。”她欢蹦活跳起来。

“那好啊!”……

我没有想到,从此我们就在一起啦。

后来到底是怎么恋爱的?我记不起了,反正就是在一起恋爱了。我记得清楚的是在她的家乡,有个情人。只要她回去,就在火车站等她。我始终好奇她的老情人长什么样,但终于没见着。在那些寂静的夜里,我常想,那个在火车站熙来攘往的人群中茕茕伫立的少年,一定心急如焚吧……

然而,在贵大——我们学校,同一个学院里,另一个男生同时也爱着她。那是个说话结巴、牛高马大、留着八字胡的外省——湖北学生。名字我忘了,那时我们见面还打招呼。后来他也知道我和她的关系,但我拒绝在他面前有任何这方面的暗示,于是当我们遇见时,我非常自然地向他微笑。至于说他如何爱她,为她付出多少,我多少从她口中听到了点。可我的心守口如瓶。对于沉默在心里的事绝口不提。

和她在一起,我格外平静,很多时候,我们在一起都没话说。她却沉不住,我就只好她天花乱坠地乱说一通。或者有时为了让她不至冷落,我也无关痛痒地喃喃不休,见她聚精会神地听起来,我也就放心了。

但我涌在心里的情话说不出口。我感到体内有一股暗流,它不停地蛀蚀我向往社会的心,大四那年我们很少联系,有时甚至一两个月不联系。不知道她怎么想的,我是感觉不到思念,她不在,我反而觉得自由自在。游离于天地之外。

越到后来,我们的话便越少。在我们一起吃饭时,我们也不注视对方,顾自吃着。完了又各自干事,很少聊生活琐事。各自的内心感受更是无从提起。

有段时间她突然要我给她名著小说。这反而让我为难了。她从来没讲过她喜欢什么样子的小说。这时我的羞愧爬上心头。闷着心去找书。

我在图书馆整整呆了一天,最后给她找了本中国短篇小说集。我认为这样既能节约她的时间,也更容易懂些。但她在第二天就还给了我,说:“我看完啦,我还是更喜欢外国的,像《追忆似水年华》那样的。”

那段时间我给借了许多公认的西方经典小说,《战争与和平》和《尤利西斯》,我知道的都借。也不去管她是不是真读了。到后来我还给她借怀特的《暴风眼》、《百年孤独》之类的书,再后来我给他借各种流派的诗,每借一本,她却很快还给我。但是,她从来不提看书后的感觉,也不下评论。为此,我甚至怯于向她谈起文学的事。长时间的生活习惯,使我们很少去过问对方都在想什么,有什么心情。

那段时间过去以后,我们又复归平静。

刚毕业时,她常回家,并且一住就是十天半月,有时甚至几个月不回来。我是不会和她一起回娘家的,这一点我亲口告诉了她。她听后,笑笑也就了事。

我的岳父岳母——两个憔悴的老人来过,那是大学毕业一年以后的时间里。我正在我们租赁的唯一没有套间的小屋里写《消失的逆流》的第三章。我正为怎么去写“我”返回家乡后见到已婚表姐的心情而苦恼。

“我”的表姐确有其人,也确是我表姐。她是我童年的玩伴,那时我们在一起像两只玩世不恭的鸣蝉,整天啍啍唧唧。但上了初中后我就不常见到她了,她也在有意躲着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现在也不明白。

我上高中那年,就听说她嫁人啦。我没有想到她嫁得那么早,我到外公家也不曾听见舅舅们主动提起她。仿佛她已销声匿迹。我也不曾去问,我想,纳闷的不只我一人吧。但我对于表姐的形象简直是刻骨铭心,即使现在老得一蹋糊涂,我的脑海中仍浮现出她活蹦乱跳的兴奋情景。所以我在写她时感到莫名的沉重,我开始不知怎么去描写这次虚构的会面。但后来我想到她既已结婚,便把她描绘成恋旧的少妇。并且“我”也可成为她的情夫。为此,我怡然自乐,完全把它当作真的事故来写,以致两位老人碎着步子进来时我都没有发现。

老头子在我周围冷笑了几声,我如梦初醒,忙不迭站起来,拿杯子汲水。这时我的未婚妻进来了。她撂着一大袋零食和水果,气喘吁吁的。当我把水送到两位老人手时,她们已在床上坐下。老头子正襟危坐,一脸胳腮胡,一幅居高临下的神情,露出浅浅的不怀好意的笑——那是一副民国年间的知识分子的面容——真实、傲慢、学究气。老女人一脸麻子,翘着嘴唇,满面愁容,乌黑发亮的眼睛揪来揪去,打量着屋子。

我收拾好书稿,把书桌腾出来放零食,窗外暮色渐浓。“爸,妈,你们吃点东西吧。坐了一天,也饿了吧。”我的未婚妻边淘米边说。

“不饿,只是你爸他是我生拉硬扯来的,不大高兴呢。”她把脸嘲向墙角的我,嘴唇高翘着。

“对啊!我来干什么呢,过惯了安逸日子,我不想东奔西跑,再说佩霞她也常回家,我有什么好担心的。至于她的生活过得怎么样,与我无关。……这个年代的人……”他神色镇定,泰然自若,并不看我,憋着嘴。

“爸,来看看都不行吗?你就这个样子。一辈子过自己的生活,脾气一直那么犟,你说你这大学教授怎么这么不通情达理?!”佩霞边说边把米放进电饭锅里,插上电座。哈哈大笑。

“你呀,还是那个淘气样,你们三兄妹你最喜欢跟你爸斗嘴了。”他但微含首。

“你不肯来就是不想见我这穷样嘛。”她娇滴滴说。

“穷,算个啥啊!年轻人,有干劲就行。要嫌弃也是你妈嫌弃,我才懒得为你操这份心呢。”他瞪了老女人一眼,伸出手去拿桌上的瓜子。老女人不好意思地笑了。嘴里喃了几句,她就跑去跟她女儿拉家常去了。

“想当作家啊?写那么多东西?”他见她走后问我。我端过一条凳子,坐在他对面。

“想写东西。”

“现在小说销路不大好哦。何况你是文坛后生。”

“没办法,选择了。”

“听佩霞说你挺有野心的。”

“……”

“出版过没?”

“出版过诗集,现在不大写诗了。专写小说,再过一月能写完一长篇。”

“那好啊!”他霍地用手拍了一下大腿,声音近乎咆哮。

“……”

“不过你也可以写散文、戏剧、杂文什么的嘛。”

“……我不写散文,也不写杂文,戏剧以后再说。”

“也这么倔,哈哈哈哈……”

“……”

那晚我和佩霞去住宾馆,第二天我带他们去贵阳游玩。老头子容光满面,嘟嘟嚷嚷地跟我大谈特谈国家历史,我所知道的史实他都大发一通宏论,几乎搞得我晕头转向。他却越来越起劲。老婆子在一旁不断地给我使眼色,意思是叫我别理他。而我却一直没理她。她觉得自己被冷落,遂一言不发,僵硬地东顾西盼。

……这是个艳阳天,阳光却并不炙人,街上煦风环绕,回来后他不停地说:“好啊!不愧是爽爽的贵阳。”但他也感到遗憾。他说这里书店太少,且规模也不大。

第三天一早他们就坐飞机回长沙了。我和佩霞到机场送他们。他在走上航梯时转身对我喊道:“东河啊!好好干。”我连连点头,一面挥手。

在回家的路上,佩霞对我说:“爸给了我们一万块钱,叫我们省着点用,我看他挺喜欢你的。也许是他年轻时家道中落,也曾跟你一样穷的缘故。他是个迂腐的知识分子,在我们那边倒是很有名气。”

“……你怎么收下了呢?”

“反正他不缺钱嘛,他是很欣赏你的,昨晚他还问我要不要我们搬过去住。但我跟他说了你的脾气后他就不再说什么了。”

“……”他们走了,我们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

大四那年我出版了我的诗集。销售很不成功,人们对它冷而又冷,那对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向来自诩为诗人,对我的诗集充满信心,我甚至相信,在中国的作家群里,我才是最有资格问鼎诺贝尔文学奖的。然而我没想到,评论界对我的诗歌如此吝啬。

写诗是苦涩的,我在大一写了许多诗,但是每写完一首诗,我就感到一种说不出的空虚,尤其是,当我不再写抒情诗时,转而写哲理而空灵的诗后,一种渴望越轨的思想悄然涌上心头,所以当我在写完长诗《菩萨与松林》后,就再也不想写诗啦。

后来我终于决定,不再写诗啦。

如果我像海子那样作为纯诗人而存的,现在的处境会让我觉出存在的虚诞了。但我对小说的酷爱使我更自信地面对生活。无论如何,我要写一部小说,一部自己的小说。我心里对于我的选择赞不绝常,但我又极为隐秘、谨慎。

直到如今,我还没有彻底弄清楚“存在主义”到底是什么东西。当我在图书馆瞥到“世纪的良心”后,一种如获至宝的喜悦在我心里升腾。但我没有甚至把《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读完,总之,我读萨特,半途而废,正所谓浅尝辄止。

我还是看完了《墙》、《恶心》,而当我看完《文字生涯》后,心里便萌生了要写出自己的小说的念头。我被萨特诡谲的文字所迷惑。显然,我从他的文字里学到的东西远比从他思想里学到的多。

看完《文字生涯》不到一个月,我已开始构思一个中篇小说——《绿林梦韵》。我想在那里竭力模仿《文字生涯》,但是当我动了笔,摇摇晃晃写下去,便发觉文字已不为我所使唤了。后来我索性放开来,随意地写。当我写完后再看着面目非全的稿子里,惊诧不已,这是我写的吗?真的是我写的吗?是我写的,我在里面把死去的上帝召唤回来,让“我”的表姐变成哲学家,才使自己登上王位的宝座,最后又用魔幻般的偶遇来收拾残局,如今我害怕读者问我在里面究竟要表达什么?那我的回答是:你再读一遍吧!怎么想都可以的。只要你不介意,读者始终没问,这正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毕业后两年,我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心灵历程》,我在里面没有改变自大学以来以“第一人称”写作的习惯。是的,开始用“我”写作还羞羞答答的,等几个中篇下去,已完全不知道羞耻了,并且还不遗余力地把自己装扮一翻。我对于“我”的行为毫不约束,只要“他”想,我就赐给“他”。可是我的笔还未达到出神入化、炉火纯青的地步。这在《绿林梦韵》中已霞端倪。在《消失的逆流》中更是暴露无遗。然而这些在后来的评论家们眼里已无可厚非。有评论家甚至说它是一部完美的作品,充满智慧、慈悲、玄秘和才情,从头到尾都是大师手笔。

我的作品无法承受过重的盛誉。这当我重读它时就发现了,而对于把我划入小说流派的纷争,我也保持沉默。因为我已经无权干涉一部过去的作品,并且认为沉默比话语更能维护自己作品的安全。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如潮水般涌来的采访和与任何人说起我自身的经历。所以,我拒绝写传记。也不想为一部作品写序言,我甚至也不愿意把创作的时间写下来。我拒绝一切来自官方的荣誉。对于我来讲,如此多的稿费已使我的生活充裕,也振作了我写下去的精神。但我已经知道,更重要的是,写作已成了我不可或缺的精神享受。

舆论界对我的行为众说纷纭,莫衰一是。但我已懒得去理。我写作的速度不快,一天也就写几页,有时还为一个句子或词语耿耿于怀,郁郁终日。所以我没时间去料理别的。写作时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几天几天地不照镜子,只在吃饭时和妻子聊两句。

我的作品获得好评后,她不再去公司上班了。这是我的请求。她对于生活,总让我感觉,是持一种超然的态度。我实在看不见她的脸上有任何异样的变化。辞去工作后她就忙于家务,闲着就看电视或睡觉,偶尔也到邻居家坐坐或上街逛逛。

白天我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几乎完全忽略了她的存在,但她总会在我身旁转转,一幅心安理得的样子,笑笑也就走开。这是两个人白天一起的一些习惯,沉默寡言,不要有任何过分的身体接触。但夜晚,我们便紧紧地抱在一起,这是长久以来的习惯,我们都脱得一丝不挂,她的身子总是那么暖和,我抱在怀里,像冬天到野外遇到了篝火。我抱着她,有时甚至屏住呼吸,聆听她的心跳。这时,我不再去想小说的世界。

夜里,她的话多起来,全是些生活锁事,诸如那个市场的肉质好些,萝卜比较贵,她爸妈又龃龄啦,对我来说就好像天方夜谭,没完没了,她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然而有时我的性欲极强,甚至控制不了自己,我便把她摇醒,不住地亲吻她的身子,她并不惊奇,任我占有她,即使是高潮时,她也不吭一声。有时我故意做些极其下流的动作,她还是默不作声。但有一点,她常拿它戏谑地说:“你做时,别亲吻我的嘴就行,你知道的,你有口臭。每次你亲过后,第二天我都要用帕子使劲擦。”我又是尴尬又是无奈。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欲。其实她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抵牾我的亲吻。而是,只要我的嘴一碰上她的嘴唇,她便软软地滩在床上,呼吸异平寻常的均匀,轻柔。

她越来越少回娘家了,回去耽搁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她回来也不愿说些什么。偶尔提起她父亲对我作品的评论,她就声不变调地说:“还行,他看完了你的书。”我不愿多问下去。

我一直想知道,她对我的书的评价。我的书她都看过,我猜想她一定装着它们,但她绝口不提,未置可否。当她母亲也死后,她便不再回去,而我也不见得她如何伤心。生活了十多年,她变得越来沉默,跟我一样。

在我们结婚前,她的父母便双双仙逝了。她回去奔丧的时间并不长,母亲病逝后她不再回去。她也不再提起她的姐姐和弟弟。

随着时间的磨打,我完全忘记了她还有这两个亲人。那时我把自己的创作生涯推向了颠峰,赢得了世界声誉。我们的生活还是没多大的改变,唯一最明显的变化是:她瘦了许多,脸上有皱纹,那个时间,在灯光下端详着她,才发现:我们开始走向衰老啦。

那种初恋以来莫名其妙的讨厌结婚的心理压抑着我,在她双亲去逝后,我有种说不出的惶恐感。最后我征求了她的意见。她说她希望结婚,但如果我不想结的话就不结,她还坦然说:“这么多年都过去啦,结不结都一个样。”那个时候我对于结婚的厌恶感已有所消退,我却不是抱着超然物外的态度,最后还是结了婚。但不要孩子,永远不要。其实这并不是因为我不爱小孩。相反,我对小孩有着异乎寻常的爱。我只是不想自己有孩子。或许早年我有足够多的理由来为自己的选择辨驳。然而当我越来越衰老,心里便越发觉出这些理由的不靠谱,从前不要孩子是年少模模糊糊的自由选择罢了,再后来不要孩子,已经没有了理由,是习惯使然罢了。

……在我打算写《消失的逆流》的前一阵子,她突然病倒了,这是我意想不到的,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未听说过她哪里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我为此惶恐不安。

那是个冬天,雪下得异常的大,人们大多塞在屋子里上网、打麻将。街上行人寥寥,我背着她,累得喘不过气来。幸好我要去的是一个从省医里退休后,自己开诊所的老医师那里。穿过街道,拐过一个湾就会看到诊所前的横幅,金光耀眼地嵌着:“罗德福医院”

我把她放在带有绵垫的大扶手椅上。她已经昏过去了,嘴唇灰白,我心急如焚,脸上还装着平静——多年写作带给我的淡漠。“老医师,你看看她怎么咯?”我急切地问垂垂老矣的医师,他头发花白,眼神空洞,一脸横肉,白白大褂里掩不住他臃肿肥胖的身躯,他抬起头扫视我,显然他不认识我。

他颤巍巍地走到她身旁,无血色的手贴着她的额头。少倾,吃力地转过笨拙身子对我说吐出几个字:“还好,感冒了,吃药就行。”

“可她还在昏迷呢,医师?你好好给她看着。”

“她感冒了,内虚,以后注意保养,你好生照顾她。这阵子你每天到我这里来,给她掉盐水,每天三瓶。”他冷漠的眼神拒绝了我想说的话。

“……好……”他开了一大袋西药:感康、阿莫西林颗粒。我只记得此。他唾沫横飞地给我介绍怎么用药,这时她醒来了,想站起来,我挥手示意她继续坐下,她用一种近乎乞求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明天马上就要撒手人寰。

我给她服了药,把她抱到里间的病床上去。等上好盐水后,我安慰她好好息着,我回去给她拿件衣服。我正欲起身,突然她用左手抓着我的手,“别走,这里看着我。”她的脸庞滑过一颗泪珠。我把被子给她盖好,亲吻了她的脸。

……那阵子我无法写作,需要天天陪着她,其实我已无心写作了,我看着她,直到她入睡。这样过了半个多月后,她逐渐恢复了往常的神态。

但当她再次病愈过来,我们的性生活就结束了。她还是虚弱。两个月后,她完全恢复了活动,开始做家务。我如释重负,一种不能承受之轻的惆怅涌上心头。这两个月以来,家里完全变了样,我不自己做饭吃,尽到外面的餐馆里。

我的书稿都被我翻乱了,两个月以来,不曾理过。她完全康复的那一个晚上,在床上,我搂着她,沉默一久之后,她说:“要是我先死怎么办?你的生活肯定完了。”她又说又笑,我却陷入沉思。

这时我已经决定,写完最后一部小说,告别我的文学世界了。

我开始构思我的最后一部小说——《消失的逆流》,我还是用“我”去叙述。现在,“我”已经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它不再被文字所累。许多作家都担心小说不够真实,反映不出生活来。而我相反,在《消失的逆流》里,“我”是我的一部分,但我讨厌我与“我”的重叠,所以我总是莫名其妙地带点神话,搞得支节分裂,氛围不协调。以致使读堕入云雾中,迷失阅读的方向。

我努力去总结我生活过往的四十多年,我想在作品里为我找到一个起点与终点,我想像普鲁斯特那样纤尘不染地置身于时代之外来写另一个时代——属于我的时代,然而我发现我不能,哪怕为模仿《追似水年华》我又把书柜翻了个遍,重新读它,但我发觉我写不出那样的书来,我曾因只能模仿而苦恼,现在却为只能写自己的书而苦恼。

我又做起我自己来,随心所欲地写,我像位暴君,在文学的世界里独断专行,信马由缰。在里面,我时而长篇大论政治,时而穿过时间迫回神话,时而把大量的篇幅放在一个笑容里,时而写死去的“我”,时而声情茂地描绘诱人的勾当。时而褪去空间,着意刻画孤灵灵的形象……我的文字满满地写着“颠覆”二字,当我发现后,也为之汗颜。

如此涂来改去,我整整写了六年。写完那年我四十七岁,妻子大我一岁。然而,她比我焕发出更大的生机,对,就是生机。

四十七岁那年,我出版了我最后一部小说,它厚厚的比《追忆似水年华》的中文全译本还厚,有700万字多。就是这样一部书,为我赢得了“人类小说家”的称号。

然而我被掏空了,我常常感到自己成了一具空壳,做着人类文明进程中的饕餮者。

我对自己说:你完了,没有了任何生命的实质形式。你把你自己出卖得透彻无遗。

我的妻子还是那么平静,面对如此盛况空前的盛誉。仍然不置可否。她怎么想的?是理所当然还是根本不屑提起?

我总算写完了生命最后一部书,对此我能有什么遗憾呢?我闲下来,却坐卧不宁。于是我们踏上了旅行的航班,从一地飞到另一地,感受异域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自然景观等。

但是和我妻了一样,各地旅游见到的景象只是片刻的欢娱,根本激不起我们的兴致,最后当我们置身向往已久的桂林时,大自然鬼斧神工般的景观一点也激不起我们内心的波澜,在我们到后不到两小时,我妻子终于说出了我们共同的心声,“全没有感觉了,这一切都没有了意思。”我们悴悴而返,不再旅行。……

“你在写完《消失的逆流》后明显衰老了许多,把背写驼了,你老了,其实你才四十八岁呢?之前总认为我比你大,总以为永远都会是这样。我记得你刚开始追求我时,我有个年龄心结,总认为我比你大,和你在一起没有安全感和沉重感。哪知你今天老成这个样子。这倒也好,这样可了我多年的心结。况且与你以前愤世嫉俗,狂躁的火辣性子比起来,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思想煎熬的沧桑面容。”这是她在我们从桂林回来当天晚上躺在我怀里说的话。

这确实够我震惊的。我从来都没想过年龄的问题,并且认为她和我一起已经是不言而喻的命运定律。

我没有想到,这天晚上,儿时的情景在我年老之后又重现了。那是一个我和表姐一起割草的梦。在艳阳高照的天空下,我们登上故乡最高的山——老鹰顶。夏天把一切衬托得那么美好,满山遍野的绿呈现在我们眼前。我在梦中见到娇小的表姐向着崇山峻岭大声欢呼。她身穿花白色、宽衬衫领裙子,脚著一双打蝴蝶的青紫色凉鞋。长发和裙子随风招展,俨然一个小美人。

我忘不了这个场面,它鲜明地储存在我的记忆里,尽管沾上了时间的灰尘,但只要稍一抖动陈旧的记忆,又会飘浮出来。

我在无限的喜悦中惊醒过来,梦境和生活交叠起来,那是种绞痛脑子也形容不出的喜悦。

就在那时,我返回故里的强烈欲望又萌发了。我感到返乡是不可回避的。但说不上缘由来,至少我还相信,我能再活二十年以上。我年轻时自己定了生命的目标:活到72岁且只活72岁。我一直没忘记这个迷之信念,无数次我为来日无多而惆怅时便欣然想到我生命的目标,它确实能收到疗效,使我从死亡惶恐的心绪中悬崖勒马,不致一蹶不振。但是一个文人返回故里意味着什么呢?并且在懵懂少年时就在冥冥中感到终老故里的愿望。那是种不留痕迹的臆想,是一个玄乎其玄的铺垫。

在返乡前一个月,我常夜不能寐。在她酣眠后,我常一个人身穿梭在街道上。街上透着一股凉气,两旁枫树兀灵灵地站在人行道上。整个城市除偶尔听到车鸣外,分外宁静。我沿着青幽幽的马路沿一个方向漫无目的地走去。街道的霓虹灯并不耀眼,而是恰到好处的昏黄。

这时,自然地想起初恋来。情人各种各样的表情掠过我的脑海,如蒙太奇般变幻。这么多年以来我很少用心去想她。因为我的心总是想避开她。然而,像这种情境,不由自主的浮现,怎么办呢?我的心仍然在她面前沉默着,不置一词。

我已经不爱她了。很早以前就已不爱。但是,那个一直沉默,始终罩上一层神秘面纱的形象以及我们曾幽会的皓月当空的夜晚,我都不能忘怀。更多时候,我更愿相信那是个幻象,根本不存在。

但当我这样走着的时候,我分明看到她,漂浮在昏暗的街道上。她的明眸洁齿也像我沉默的心,没有任何暗示。我往前一步,她就向后退一步。如此一致的速度,我不能更近地接近她。

……

稍一累我就踅回去。她睡熟了,卷曲着身子,长发披散下来,遮住了她的脸。这时,我常常羞愧不已地躺在她身边,把手搭在她肩上,靠紧她。再轻轻地吻她。这时,我多么渴望,这个人能够融进我的躯体,在我身体里寄生……

我们在旅游回来一个月后,返回了我的故乡。

青年作家的短篇小说(作家和他妻子的一生)(3)

……笑过一会儿,她接着又说:“你知道,遇到你之前,我和家乡的一个男生正在热恋。他是我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从小就在一起。刚上大学的那几天因为闹了点小矛盾,和他分了。但他奶奶给我打来电话。老人希望我们在一起。他也舍不得我。于是我们又重新和好了。……为什么我要遇上你呢?我都不知道我们怎么就走在了一起。也许是那个形象——初次见你那愁容童子的形象把我震惊了。以致于我们后来走在一起了。”我在黑夜中抓到了她的手,冰凉凉的。我把她搂过来。她咳嗽了两声,接着说:“你不要以为我忘了,不,我没忘。永远也忘不掉。我一直深爱着他。他高大,膘壮,开朗,有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才华横溢,全不像你……”

“我不明白,你为何不和他在一起?要知道,和我一起,你吃了不少苦。”

“后来他死了。就在大二那年。我并没有悲伤。或许人的命运是注定的,他死后,我反而轻松了许多。这倒不是我诅咒他早死。只是我一直觉得他不是我的。即使他不死,我想也不可能嫁给他的。”她在我怀里经挛着。“怎么啦?想起来伤感是吧?”

“不,不是伤感。我只是常常不由自主地想起他,尤其是随着时间推移,他在我脑海中不断闪现,那种表情令我难以说出口。我一生就爱过你们两个男人,而我给予他的爱却太少。我始终不明白他那么炽爱我干吗?——你听,耗子好多,以后怎么睡?呵呵……”

“你是我要爱一辈子的人,也许是受了你的作品影响,我总对你的过去感到好奇。之前一直没对你的作品评说一词,那是因为你写出了我的宿命。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你的作品里充满了太多的虚无主义色彩,你的追求太过玄秘。我知道你的作品里全是写你自己的事,但你把它们改编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在你作品里往往开头是真实的,但一往下写,你就把它扭曲了。这是你的特点和写作习惯。你也总是在你的作品中用各种隐喻表明这个世界是荒诞的,没有实体。你的所有作品我都看过,《消失的逆流》你在年轻时就向我提起过,但每次你写都不一样。最后写得面目全非。但你和你笔下的主人公是一体的,你在写作时总全身心地投入到“他”的世界里。所以,你要用“我”去写作,你既要使别人迷惑,也要使自己迷惑。你的作品里有一个起点,你总是在结尾时把它和终点焊接起,组成一个环。舆论界都认为是你天才的杰作,但我知道那不过是你习惯使然或者说作风使然,你那个环纠结着你的心,并画地为牢。你越是写作,它便越桎梏着你的心,致使你终走向虚无、荒诞。但是有多少读者能读懂你呢?就是那些评论家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确实,你的文笔很美,有着高超娴熟的文字技巧,你能够随心所欲地去描绘,并糅杂着你的哲理。对啊!就是你的哲理,冠冕堂皇而富有创意。但就是它们,既蒙蔽了读者,更蒙蔽了你自己。我在作品中看到我的丈夫——功成名就的作家,却只是个愁容童子。这么多年以来,他殷殷思念的只是他过去虚无飘渺的故乡。这一点,恐怕连你自己也不知道吧。”她停顿下来,朝床沿唾口水。老鼠在深夜猖狂至极,叽叽的叫声使我厌恶。我不知怎么开口,她的话振聋发聩,我似乎被点了穴,动弹不得。沉默一会儿,她摇醒了我。“怎么啦?”

“我还好,如果你累了的话,我们睡吧!明天 我去镇上买生活用品,你在家收拾家务。”

“那不要紧的,你说过你要活72岁的。你才48,还有二十四年,而你比我先死,那是必须的。我们有的是时间料理生活。”她嘶哑地笑起来。少年情人的微笑声。

“聊什么呢?我已经不想管我的作品啦。现在我没了那份雄心再从事文学。我真的老了,我觉得活够了。在我这个年龄死去也不赖啊!何况我们返回了故乡呢?”

“是啊,你回到了你的故乡。可我呢?我成全了你就成全不了自己。这么多年我没有向你提起我的姐姐和弟弟,为什么?因为我和他们断交了。他们一直反对我和你一起,他们觉得你傲慢无礼。你应该知道,我们也是名门旺族,书香门第之后啊!父母死后,我便不再回去了。因为我怕回去见到他们伤心。我们兄妹仨打小一起长大,感情笃实。他们不满的,就是你从来都不去看望他们。他们都是自尊心极强的人。可是,我成全了你,我觉得你更可怜,更需要人照顾,便作了最绝的选择——回到你身边,不再回去。然而,故乡,不只你为它魂牵梦绕,我也一样!”她有点激动,我抱着的是一团火。

“那我们回你家乡吧,我答应与你一起去。你愿住多长,就住多长。”

“算了吧,他们都已在其它省定居,况且都这么多年啦。既然我成全了你,我的一生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你以为你死了我还会活吗?那时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这一生虽单调,却活得细腻,有滋有味。幸福的路很长,以致我都想不起这几十年世事如何沧海桑田般变幻的了。况且我把“人类小说”的作者都摸透了,我还苛求什么?”我抱紧了她。她才是真正的作家,而我写的作品都是从她那里盗窃来的。

……第二天我们的生活又恢复平静,她昨晚的话仿佛从未提起过一般。

四十八岁后,我不再写作,我们过着半隐居的生活。

我的大多数亲人都已谢世,村子里多是些侪辈。我很少走家串户,除了有什么生活需要外。

我们用了两个月把这间旧屋子装饰一翻,墙上多贴着我在城里时收藏的山水画。我们买来花胶纸,把楼顶全蒙上。又买来水泥,把屋地堂平。这样,整个屋子就亮堂堂的了。

我们留了火盆,但鸡埘被搬到巷子里,开始我嫌养鸡麻烦,而她却说闲着也没事做,不如养几只,于是就养了十多只。但我还是不允许它们进屋,免得屋子臭熏熏的。屋子布置得差不多了。

我们购来一整套电器。但电视不常开。我们都宁愿上山也不愿在家看电视。家具都够用了,我们便去料理土地。

大多土地都已荒废。于是我们把周围的土地都翻耕过,种上蔬菜。我一直特别喜欢青菜,所以多种了青菜。我们干活慢悠悠的,即使四周不多的土地,也使我们花了两年时间翻耕。

果子树都被砍光了,我们唏嘘过后便想着重新栽上果树。于是,我们便背着背篓上山挖果树苗。完成这件事整整用了两个多月。只是,李子树苗不多,我们总共栽了十六根。成活的也就九根。她倒不在乎这个缺憾,因为她感受不到我们童年时,如何欢快地在密匝匝的李子树上渡过的。

但看到她高兴得像个顽皮的小孩,我也就释然了。第四年春天,我们忙完了周围的活,便决定到遥远的荒废的土地上栽树。这一次我去了镇上的市场,专买适合土地生长的杉树苗。第二天我们就去植树了。

在山坡上植树,对于不常劳动的人来说,是异常艰辛的。坡上草丛深,槁草下压着正发芽的春草,并且很徒。她提着锄头已累得喘不过气来,于是我干脆不让她植,陪着我就行了。

我们植得慢,像两个在山上嬉戏的孩子,并不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那是在我们安顿下的第七年里,她却先我而去了。

那是个晴朗的春天的日子,我们一如既往地植树。那是快接近山巅的地方,在一块贫瘠荒凉的土地上,她坐在一块大石板上,我忙着植树。没有照看她。等我植完手中的两棵树苗后再看她,她已经昏倒在石板上……

我先把她送到镇上的医院住了院,有半个月。不见好转。我便把她送往泸洲检查。经过几个小时的诊断后,医生说出了最令我伤心绝望的话。我一听是晚癌,当场便昏过去了。

我醒来后躺在医院,许多陌生人前来看望我。我收到了一大堆鲜花、糖果、营养品等,人们都称我陆老。我顿时明白了……

我醒的第一反映是去找医生要我妻子。我在诊所门口抓住一位年轻的女医生询问。她听完后默不作声,扶住我,“你说话呀,她怎么啦。”我哭丧着问。

“她,她,她……很好,就是需要休养,你先回房休息。等您好了我再带你见她,老先生,您千万保重啊!别再伤了身子,不然怎么见她呢?”

“你马上带我去见见她吧,一眼,好吗?一眼……”我又失去了知觉。

当我再次醒来,已隐约感到她发生了什么。但那时我的神志开始清醒,额外镇静。我住了三天的院,体魄已经康复了。

第四天早上出院时,那个年轻的女医生递给我一张字条,我抖索着打开它,上面赫然写着:

我死了,请求他们立即把我火化。我没能陪你走完一生,但请记得继续植树——吴佩霞

……我把她的骨灰葬在那棵长得最旺盛的梨树下,埋葬她很轻松,我做不到声泪俱下。

我找来一块八寸长宽的大理石,歪歪斜斜地刻上“沉默的羔羊”五个字。(我的祖父是石匠,我的父亲也是石匠,我年少时也被认为是一名优秀的石匠)然后在一棵老朽的李子树下挖出一个坑,把石头和银盒子里盛的骨灰一起埋藏了。

尾声

我在她死后继续植树,直到今年夏天。方圆十里内的土地都被我植满了杉树。现在它们正葱葱郁郁地生长,大有绿海燎原之势。

如今我才住上二十年就病了,但我仍对于最后四年充满信心。我仍住在原来的屋子里,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照顾着我。他对我关怀备至,虚寒问暖,使我得以在病痛中安享晚年。

有天晚上,想到行将就末,便对他说:“请死后把我与妻子合葬在那棵李子树下,不要有任何葬礼和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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