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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代购还可以做吗?为何网民普遍痛恨

现在的代购还可以做吗?为何网民普遍痛恨各位怎么看?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商标侵权类犯罪属于轻罪,而走私属于重罪! 所以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我们普遍对仿制痛恨的要命,而对走私并不怎么痛恨呢? 走私的危害性,按道理说是比仿制大的多了。

现在的代购还可以做吗?为何网民普遍痛恨(1)

现在的代购还可以做吗?为何网民普遍痛恨(2)

现在的代购还可以做吗?为何网民普遍痛恨(3)

不可否认,原单肯定是有的,也是一些国内不太著名的品牌,真不能说没有。但是目前铺天盖地的所谓原单,10个里面有9个是跟风仿制的。未经授权的仿制,确实是违法的,很多网名表示痛恨,这也可以理解。

但是问题来了,所谓的海外代购(这里指的是真的海外代购),我不敢说100%都没有在海关缴税,但10个代购里面有9个是逃税的,这总不夸张吧?所谓的代购,说好听点是代购,说难听点就是走私,没错吧?

总结一下,所谓的原单,基本上就是侵权仿制。所谓的代购,基本上就是逃税走私。数额较大的话,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严谨起见,楼主还是用了基本这个词语。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商标侵权类犯罪属于轻罪,而走私属于重罪!

所以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我们普遍对仿制痛恨的要命,而对走私并不怎么痛恨呢?

走私的危害性,按道理说是比仿制大的多了。

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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