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子州:南康又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
南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子州:南康又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立案时间:2019年1月31日案情介绍:邱某德诉伍先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伍先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性别:男身份证号码:362122********443X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长音村周塘
为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惩戒、威慑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南康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决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曝光。
有你认识的吗?
01
姓名:伍先福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443X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长音村周塘
案情介绍:邱某德诉伍先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伍先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9年1月31日
执行案号:(2019)赣0703执327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伍先福向邱某德支付4.6075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
02
姓名:张丽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82********4619
地址:南康区唐江镇村尾村庙下
案情介绍:刘某生诉张丽明、刘剑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丽明、刘剑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6年1月22日
执行案号:(2016)赣0703执130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张丽明、刘剑生向刘某生支付标的款49.182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
04
姓名:黄强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03********0815
地址:南康区龙岭镇樟桥村石孜坳
案情介绍:某家具有限公司诉黄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黄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8年9月14日
执行案号:(2018)赣0703执2185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黄强向某家具有限公司支付标的款20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剩余20万未履行。
05
姓名:刘玉英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62122********8004X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
案情介绍: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诉刘玉英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玉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9年 7月 9 日
执行案号:(2019)赣0703执1407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刘玉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支付标的款85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
06
姓名:赖慎福
性别:男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镜坝镇桐木村赖屋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赖慎福与申请人蔡某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赖慎福在判决书生效后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7年11月10日
执行案号:(2017)赣0703执2288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赖慎福偿还蔡某湖案款32.8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已交付执行款7000元,其余未履行。
07
姓名:严莉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60782********336X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蟠龙镇洋田村廖背
案情介绍:孙某东诉严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严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8年09月10日
执行案号:(2018)赣0703执2092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严莉向孙某东偿还0.9055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
08
姓名:雷晓文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2021981****5074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光明家具城
案情介绍:黎某新、莫某林、某装饰有限公司诉雷晓文一案,被执行人雷晓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9年 1月 4日
执行案号:( 2019 )赣0703执18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雷晓文向黎某新、莫某林、某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货款共计81.3266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
09
姓名:邹仁文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1974****6818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九驳桥村平头山
案情介绍:赖某东诉邹仁文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邹仁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时间:2014年12月23日
执行案号:(2015)康法执字第16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邹仁文向赖某东赔偿2.5425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
10
姓名:肖宗荣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5210
地址:南康区十八塘乡十八塘村岗上
案情介绍:廖某星与彭某善分别起诉肖宗荣民间借贷纠纷案,肖宗荣在判决书生效后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立案时间:2017年6月8日
执行案号:(2017)赣0703执978号、(2017)赣0703执1070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肖宗荣应偿还申请人廖某星本金147000元及利息、应偿还申请人彭某善本金3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除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肖宗荣所有的两辆查封扣押的车辆所得17000元外,剩下均未履行。
欢迎举报失信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举报电话:6684110!!!
尊敬的全区父老乡亲:
当您接到省民调中心0791-12340、0791-86312345等号码的测评电话时,请耐心接听,期待您用普通话作出“满意”的评价。您的回答关乎南康的对外形象,您的赞许和肯定是对全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作最大的鞭策和鼓励!祝您和您的家人阖家欢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