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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作用,考量未来的数字遗产

数字技术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作用,考量未来的数字遗产数字足迹构成了我们的身后遗存物这一系列问题指向了同一个议题:数字遗产。尽管我国法律条款中尚未对“数字遗产”做出明确界定,但实际上,它已成为人们在生活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黑镜”与现实英剧《黑镜》(Black Mirror)第二季的第一集《马上回来》(Be Right Back)讲述了一个痛失吾爱之后如何度过悲恸的故事,只不过它更多地聚焦于主角如何受益于科技进步下的失而复得。事实上,现实世界中已经有了这样的尝试,比如聊天机器人Replika。2015年,《黑镜》第二季首播两年后,痛失挚友的工程师尤金妮亚·凯达(Eugenia Kuyda)和团队花了两年时间利用Google Tensor Flow“训练”了3500万条英文文本和3000万条俄文文本,建立了两个神经网络,再利用她和去世的朋友的几百条对话“训练”神经网络去模仿好友的口气来进行问答。如果如Replika官网所声称的,复制的结果并不一

数字技术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作用,考量未来的数字遗产(1)

虚拟社会已不仅仅是现实社会的镜像和对应物,更嵌入现实生活中,成为现实的一部分。因此,数字遗产成为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何从当下出发考量未来的数字遗产是一个艰巨的命题,但也恰恰从另一个角度开示我们:做好眼下的数字资产管理,并为自己身后的数字遗产做好计划,将不仅关乎个人,也关乎历史的未来。

数字技术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作用,考量未来的数字遗产(2)

原文 :《从当下出发考量未来的数字遗产》

作者 | 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 陈静

图片 | 网络

“黑镜”与现实

英剧《黑镜》(Black Mirror)第二季的第一集《马上回来》(Be Right Back)讲述了一个痛失吾爱之后如何度过悲恸的故事,只不过它更多地聚焦于主角如何受益于科技进步下的失而复得。事实上,现实世界中已经有了这样的尝试,比如聊天机器人Replika。2015年,《黑镜》第二季首播两年后,痛失挚友的工程师尤金妮亚·凯达(Eugenia Kuyda)和团队花了两年时间利用Google Tensor Flow“训练”了3500万条英文文本和3000万条俄文文本,建立了两个神经网络,再利用她和去世的朋友的几百条对话“训练”神经网络去模仿好友的口气来进行问答。

如果如Replika官网所声称的,复制的结果并不一定是为了死去的人,而是为了治愈还活着的人,那么,通过这种方式,我们究竟在怀念什么,我们复活的又是什么。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种将已逝者在世时的“数字痕迹”保存下来并在其身后再次使用的方式,是否正当且合理;是否尊重了已逝者的主观意愿与意志;这些数字内容是否与一般性资产一样具有明确归属权,可以被继承和再使用;如果是,那么谁能拥有这样的权利,是用户这样的内容生产/提供方抑或社交软件这样的服务商/渠道。

这一系列问题指向了同一个议题:数字遗产。尽管我国法律条款中尚未对“数字遗产”做出明确界定,但实际上,它已成为人们在生活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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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足迹构成了我们的身后遗存物

基特勒(Friedrich A. Kittle)将《少年维特的烦恼》中的经典情节称为“一种记忆的解放”,也是“一种记忆的终结”。这部小说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其恰逢其时地彰显了一种时代病,更在于其见证了印刷时代文字的伟大力量,灵魂的声音被封装在书本构成的永恒世界中。文字、书本成了封印记忆的容器,也成了记录死亡(同时也是解放死亡)的最好载体。维特们如幽灵般永存于字里行间,无数次地唤醒一代又一代试图进入永恒理想世界的年轻人。

而基特勒想提醒我们的是: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媒介,诸如摩尔斯电码、留声机唱片和照相机,依然在扮演着禁锢“幽灵”的角色。人类的感知作为数据被存储到机器里,等待着被唤醒,从而在空气、光与电流中重新被还原为可被感知的具象。21世纪,媒介景观依旧。被禁锢于书籍与唱片中的幽灵如今以“数字幽灵”之名游荡在无边无际的“0-1”矩阵之中,时刻提醒着我们数字时代的死亡也是一种遗忘与唤醒的循环往复。与书籍不同的是,数字媒介提供的还原可能性越来越高。文字、声音、图像、气味甚至触感都可能被还原,可能像Replika那样纯粹虚拟,也可能如“艾什”一样现实具身化。我们在数字世界中留存的一切数字足迹,其原初或许是无意识、无目的的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会随着物理主体的消亡而消失,而是以各种形式留存在计算机及互联网打造的物理硬盘和虚拟空间中,构成了我们的身后遗存物,等待着被再次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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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死亡学(Thanatology)也被数字重塑了。死亡学从医学、心理学、生理学、精神学等多学科视角去看待死亡、损失和悲痛,其关注的人群不仅包括面临死亡的人,还有死者的亲友以及其他关心死者的人。1996年,卡拉·索夫卡(Carla Sofka)首创Thanatechnology(死亡技术学)一词,用以指称那些“像交互式视频光盘和计算机程序一样,用于获取信息或帮助学习死亡学主题的技术机制”。这一概念的出现反映了数字技术对死亡的介入过程。数字死亡本身也因此获得了一种内在机制的探寻视角。如何将数字技术、数字内容、数字遗产纳入死亡学的研究视野,如何考量数字资源对人类健康、生存、死亡以及人际关系的影响,成为死亡技术学的探索主题之一。

应为数字资产做好身后打算

虚拟社会已不仅是现实社会的镜像和对应物,更嵌入现实生活中,成为现实的一部分。我们在虚拟空间中创造的数字内容,包括电脑上的各种文档,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文字信息、照片、视频,个人邮件往来,购买的各类付费服务、电子书及视频,在单机或联网游戏中的战绩与代币,在商业平台上发布的发表物及待售品,个人网站上的音乐与艺术作品等,已经成为个人资产的一部分,可流通和被交易。在此意义上,一切以数字格式存在并具有可使用性(使用权)的东西都可以被称为“数字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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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大多数人都能意识到这些数字内容对自己的重要性,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意识到它们可被算作资产,只有很少的人能意识到需要为这些资产做身后打算。由数字遗产协会(Digital Legacy Association)和美国锡耶纳学院共同开展的、基于线上问卷的《2018数字死亡报告》显示,超过40%的被调查者知道“数字资产”“数字足迹”“数字遗产”这些词汇,但大部分人都不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更鲜有人为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网站、博客等网络数字内容制订身后计划。尽管这个调研的样本量(300多人)非常有限,但因为此领域的调研颇为罕见,也具有管中窥豹的借鉴意义。同时,谷歌、苹果、脸书等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已经开始推出数字遗产服务,但其覆盖的数字内容未包含个人数字遗产的全部,更不要说系统性地帮助其拥有者制订计划或执行其计划了。

其实,对数字资产进行管理的最大困难并非全然来自数据的创造者和拥有者。数字产品及服务提供商也会对数字资产管理造成障碍。目前,大部分互联网服务都依赖于用户数据,而用户数据的获取本身就存在很多不平等和潜在规则——比如,用户数据通常是在用户不知情或即使知情也要被迫服从的情况下授权给服务提供商的,用户自身并不拥有其数据。

此外,有一些数据是保存在特定的应用程序中的,导出或备份文件往往也需要同款程序或同样的运行环境。因此,这些数据即使已在本地保存或备份,也无法随意被再次打开或使用。再者,服务商提供的数据存储空间限制或服务商停止服务导致用户数据消失,也可能造成用户无法再次获取或永久保存这些数据。当然,还有大量数据因为涉及个人隐私,用户不愿意将之公布,但又不希望这些数据在自己死后以“数字僵尸”(digital zombie)的形式继续存在,这些数字内容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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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已经出现类似的纷争案例,即互联网平台拒绝将逝者在其平台上使用的邮箱账号和密码告知其亲属。在公司对数据的垄断普遍存在的情况下,用户能否拥有删除数据的权利?然而从客观上来讲,无论用户有着多么强大的意愿,死后即焚都是无法实现的。鉴于设备生产商、网络运营商、软件服务商都各自拥有部分的用户数据,死后即焚绝不是单纯地将数据从设备上删除或格式化这么简单。毕竟,用户生前留下的无数的数字足迹一旦接入互联网,便将是永恒。

在大数据时代,对数字资产的价值评估和甄选也显得尤为必要。比如,什么内容值得被保留下来,该以何种方式被保留,继承这些数据的目的是什么。首先,我们要意识到,数字遗产是不可避免的。互联网使得系统地记录整个社会成为可能,并且这种可能是通过多种形式的数字网络来实现的。这种持久的在线记录以一种自相矛盾的方式提醒着我们:死亡是不可避免的,而我们生活的痕迹却无法被真正抹去。这种悖论恰恰是数字遗产所具有的本质规定性:一个人的死亡使得其数字内容成为遗产,而数字使得死亡成为永生。在此意义上,如何在生前就甄选出需要被保存的内容,删除/焚毁不希望被保留和继承的内容,以及选择怎样的方式使内容被继承或再利用则成了制定遗嘱或安排遗产时的必要考虑。

《马上回来》中“艾什”式的虚拟永生人是数字永生(digital immortality),即人们开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保存或还原逝去的亲友,使其在互联网中永久存在。另一种形式的数字永生则是通过对个人资料和文献存档,使其成为可以被访问和再次利用的数据对象,多以个人档案和个人数据库的方式出现。笔者认为,后者在当下有关“遗产”的讨论中更具有现实意义。尤其是,当我们从持久保存的角度来考虑数字遗产问题时,就会发现当下以数字形式存档的大量历史文献与资料在其初始状态下也是狭义上的个人遗产,但随着时间推移,其公共性和历史性凸显,从而以公共遗产的面目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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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公共史学的兴起及大量口述史、个人或家族资料的出现,个人遗产(比如个人影像史、家族相册、佚名图像)也开始被作为公共遗产来讨论,或者说,个人遗产被视为潜在的公共遗产并逐渐获得重视。其中很多并不具有明确的主体拥有者,而是作为一种边缘材料被收集起来,但因其时代价值和社会文化价值重新进入公众视野。数字遗产也是如此。我们对日记、笔记、手稿进行的研究,也许将在不久后变成对电子邮件、微博帖子和聊天记录的分析。然而,对后者的获取并不比前者更为容易。如何从当下出发考量未来的数字遗产,实际上是一个更为艰巨的命题,但也恰恰从另一个角度开示我们:做好眼下的数字资产管理,并为自己身后的数字遗产做好计划,将不仅关乎个人,也关乎历史的未来。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06期第6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数字技术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作用,考量未来的数字遗产(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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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作用,考量未来的数字遗产(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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