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二审胜诉套路,因上海两家龙虾店涉嫌侵权行为
王宝强二审胜诉套路,因上海两家龙虾店涉嫌侵权行为因原告代理人不接受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法庭将择日对两案作出宣判。
如皋商务信息网讯 当下时节,正是吃龙虾的旺季,上海杨浦区两家饭店为了吸引顾客,悬挂演员王宝强的形象广告以博眼球。王宝强委托律师起诉,索赔人民币2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
7月1日,上海市杨浦区对这起涉嫌侵权王宝强形象的案件进行了审理,但是当日未作出判决。
王宝强将此事全权受理给律师,代理律师称,王宝强仅为“盱眙形象代言人”,并没有代理过这两家饭店,饭店的这种行为依法已经构成了侵权。
然而,被告方表示店内所使用的照片均系与“盱眙於氏龙虾餐饮服务连锁有限公司”签署加盟协议后获授权使用,并且两店在加盟合同到期后已按照合同要求撤下,并无侵权过错。
因原告代理人不接受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法庭将择日对两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