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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女生情感案例(年轻女孩接近我只为未来公公)

18岁女生情感案例(年轻女孩接近我只为未来公公)那时我上大三,和高富帅男友李墨晖谈了两年恋爱,他每周带着我泡在各大娱乐场所,结识着各路朋友。我也乐得快活,甘之如饴地想要堕落成一个不学无术的女青年。酒吧昏暗的调子让我难受,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在手机屏幕上,那个女人吃饭时我偶尔会瞟她一眼,很美,倒不是长得美,而是气质绝佳,我再没有见过如她这般风尘味浓郁还能如此光艳的女子。我问他们那是谁啊,没有一个人理睬我,各玩各的。或许只是谁的朋友而已。有谁在意呢,声色犬马的。一个身着灰色长风衣系红丝巾的女人突然开门走过来,朝我们点点头,一副熟络的样子,我以为她是某个朋友的朋友。只见他们也点点头,便继续在昏暗的酒吧里卿卿我我大声打牌,也没在意。只见她脱了大衣和丝巾,叫了一份最便宜的扬州炒饭和红酒,巴拉巴拉吃了十来口,啜了一点红酒,摸摸肚子,掏出手机,大呼一声,“哎呀我忘记了,”然后转身拿起大衣就走。很是莫名。

18岁女生情感案例(年轻女孩接近我只为未来公公)(1)

每天读点故事app作者:刘蓝之 | 禁止转载

可惜这世间再也不会有一个林歌,值得我如此深爱,愿意以命相抵。

1

我第一次见到徐家欢的时候是在淮海路的一家酒吧里,正和李墨晖的七八个朋友在一起胡吃海喝。

一个身着灰色长风衣系红丝巾的女人突然开门走过来,朝我们点点头,一副熟络的样子,我以为她是某个朋友的朋友。只见他们也点点头,便继续在昏暗的酒吧里卿卿我我大声打牌,也没在意。

只见她脱了大衣和丝巾,叫了一份最便宜的扬州炒饭和红酒,巴拉巴拉吃了十来口,啜了一点红酒,摸摸肚子,掏出手机,大呼一声,“哎呀我忘记了,”然后转身拿起大衣就走。

很是莫名。

酒吧昏暗的调子让我难受,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在手机屏幕上,那个女人吃饭时我偶尔会瞟她一眼,很美,倒不是长得美,而是气质绝佳,我再没有见过如她这般风尘味浓郁还能如此光艳的女子。我问他们那是谁啊,没有一个人理睬我,各玩各的。或许只是谁的朋友而已。有谁在意呢,声色犬马的。

那时我上大三,和高富帅男友李墨晖谈了两年恋爱,他每周带着我泡在各大娱乐场所,结识着各路朋友。我也乐得快活,甘之如饴地想要堕落成一个不学无术的女青年。

反正考试有李墨晖给我抄英语,他会四国语言,英语在里面最简单,我给他抄专业课,主要是高数,其他的学科他蒙到五十分加上老师平时分基本都能勉强及格。我们只想快快结束学业好去快活逍遥,哪怕一阵也好。世界又不需要我来拯救。

不知是否因为没了大一时专心致志学习的压力,我反而瘦到九十几斤,颧骨突出,脸成了锥子,加上一系列高级护肤品的滋润,愈加粉嫩,同学都表示惊讶。

我不在意自己逐渐失去本真,开始厌恶以前的自己,把照片撕毁,衣服丢弃,那个小地方来的姑娘,被我深深地埋在了心里。我和李墨晖学会了上海话,虽然说得不如上海人那么好,带着细微的口音,但是我知道自己已经在融入这所城市,虽然整日泡吧依旧不能改变我对这种夜生活的抵触。

徐家欢的丝巾落在沙发上,我捣捣李墨晖,他划拳正在兴头上,似乎没空理睬我,我犹豫了一下,抓起丝巾追了出去。谢天谢地,她还在。她正蹲在酒吧门口的柱子阴影里吸烟,长风衣的腰带脱在地上的污水中。

我把丝巾在她眼前晃晃,她抬起眼,望着我,闪亮的眸子在霓虹灯下反射出幽蓝的光,像暗夜的精灵,我竟一下就被怔住。

她扶着柱子起来,似乎用力过猛,头晕了一下,我怕她倒下,慌忙接住她。

“没事,”她摆摆手,“我只是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刚才的扬州炒饭根本不顶饿。”

我的视线扫到她手中的硬中华,那可是四十五块一包。

她望着快要燃到手指的香烟,笑了笑,“男人嘛,都好骗。”

不知为何,她给我一种莫名的亲近感。她把丝巾在脖子上缠两道,胡乱塞进风衣领子里,给我一个飞吻,转身要走。

我看着对面的哈根达斯店叫住她,我请你吃冰淇淋。她也看着那家店,明媚的光被秋天的夜晚衬得很温暖。

“好啊,”她挽起我的手。

2

我的直觉告诉自己,徐家欢不仅仅是一个混吃混喝的女骗子。

徐家欢夸我是个勇敢的姑娘,说这句话时她的面前摆着两个冰淇淋大桶,我看着她吃,想象不到竟然有人能将冰淇淋吃得这样津津有味。我猜不出她的年龄,看起来像二十,心中却笃定肯定早就超过了二十五岁,人的气质会出卖自己。

她像个饿鬼一样,只顾埋头,也不怕感冒,我盯着手机浏览人人,其实早已无新鲜内容,但我却需要它来打发无聊的时间。现代人的通病,大多数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是其中一员,没有必要深以为耻。

她用舌头舔完勺子上的最后一点,毫不顾忌地打嗝。

“有烟吗,”她问我。我把口袋掏出,餐巾纸,钥匙链,一瓶香水,没有烟。她抽出一张纸巾,抹抹嘴,暴力地丢进桶里,“这里太闷了,不过冰淇淋很好吃。”她愉悦地笑,扑面而来一股甜腻的凉气。

我喜欢这个不羁的女子。她像个谜。

“因为我带陌生人吃冰淇淋你就认为我勇敢?这定义未免下得太快了些,也不怕你自己被我卖了。”

见她吃完,我悻悻然地将手机塞进口袋,李墨晖竟然到现在都还没有找我,真令人丧气。我心猿意马地望向窗外,这段无聊的爱情突然让我觉得爽朗的秋天也难过起来。

啊,李墨晖和他的朋友们从对面的酒吧里出来了,他和几个个朋友肩搭着肩,一副醉醺醺的样子。我知道他清醒得很,或许这就是李墨晖的高明之处,明明千杯不醉,却偏要装得一副滴酒不能沾的好男人模样。装就装吧,许多人不也说林志玲装吗,但她能一直装也够厉害了。

若李墨晖能在我面前装一辈子,我也愿意,我不无庆幸地想。

她随着我的目光望向窗外,可惜李墨晖已经和他的朋友们乘坐出租车扬长而去,不知道去哪里续摊。

“肚子要结冰了。”她捂着腹部摆出无辜的表情。

我笑笑,“是你自己要吃的,与我无关。竟然还吃了两大桶,这都几点了,热量吓死人。”她又像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一根皱巴巴的香烟,作势要抽,却找遍全身也没有发现打火机,“真该死,”她暗暗地骂了一句,又看向我。

我摇摇头。

她十分扫兴,旁边的服务员也恰巧走了过来,“对不起女士,您在这里抽烟会影响到其他客人。”

徐家欢朝这个年轻的服务员小姑娘抱歉地笑笑,顺势拿起我还未收起的香水在空气里喷了喷,咧嘴笑笑,我帮你们净化空气,服务员耸耸肩离去。她真厚脸皮。

“菲拉格慕的红色经典对你来说有点太浓烈了。”徐家欢紧紧地跟着我走出店门。

“我们并不认识,我要回家了。”我停下脚步,饶有趣味地看着她,她也用了香水,我猜是巴宝莉,不然不会这么甜,或许我们该交换一下。

“或许我们该交换一下香水。”她笑嘻嘻地说。呵,英雄所见略同。

“还没介绍我自己,我叫徐家欢,刚刚辞掉模特的工作,正在找经纪公司准备发展演艺事业。但很显然,没人愿意接济我。风衣、丝巾还有香水都是刚走完秀公司送的,我欠了两个月房租了,不敢回去,你那里有住的地方吗。”

“我凭什么相信你。”我靠在哈根达斯外面的柱子上望着她,她是模特,自然高,好在我今天穿了二十厘米的高跟鞋,足以与之平视。我真是越来越喜欢她了,却并不打算表现出来。

“凭我认识李墨晖,你的小男友。”她眯起眼睛,笑着打量我,让我无可遁行。

3

那夜我将客厅借给徐家欢睡,她将身份证护照都交给我,她说她上周刚从伦敦时装周回来,因与老板起了很大的争执愤而离职。具体的原因她未说,我也没问,世人皆知,模特圈复杂。她自我介绍时我拿出手机百度,徐家欢,果然是超模。三年前参加全国模特大赛拿到季军奖杯,后来又陆续拿了些乱七八糟的奖项,却一直不温不火,网页上除却她走秀的图片便是媒体夸赞她热爱小动物关心环保事业。

“都是宣传的。”她见我点开一张生病猫咪的图片,上面说她收养了很多流浪猫。

“我连小孩子都不喜欢,怎么会喜欢猫呢。”她撅撅嘴唇,都说美人迟暮最伤悲,但我看徐家欢,比三年前更加成熟富有魅力,连抽烟的姿势都性感万分。如果是三年前的她是形似张曼玉,那么三年后的她则是神如林青霞,如今却这么潦倒,可见红颜也是需要运气。

然而她是如何认识李墨晖的,却一直不说。待墨晖回来,我问他如何认识徐家欢这号人物,他也十分诧异,摆出一副茫然的表情,“徐家欢,谁啊,这名字真俗。”

他说着便脱去外套准备上床睡觉,我说过李墨晖在装这方面是高手,此刻我不知道他是真不认识还是假不认识,只好坦白告诉他徐家欢现在睡在外面的客厅沙发上。

他整个人从床上弹起,“什么?谢悠悠,我警告你,这是我的房子!你怎么能随随便便让陌生人住进来呢!让她走。”

他光脚站在地板上指着我,显得很生气,我知道我超越了他的底线。

“明天吧,今天有点太晚了,”我将他拉回身边,“地上冷。”

我笑得有些谄媚。

我做了一夜噩梦,梦里不断变换着一张脸,看不清长什么样,妖冶得很,我知道是徐家欢。

那张脸在我身边像烟雾一样绕来绕去缠来缠去,搅得我心烦意乱。最后实在忍不住叫了一声,脸却又变成了张着血盆大口的狮子,朝我奔来,而我,竟然不知死活地在那里唱歌,像是节日里即将被供奉给神灵的祭品。

我在泪水中醒来,太阳已柔和地打在棉被上,摸摸身边,哪里还有李墨晖的影子。

“墨晖,”我柔声叫他。答应声从客厅传来。

原来徐家欢早已准备好早饭,她和李墨晖两个人笑得很开心,身上还穿着昨天的风衣,腰带上依然有拖着水渍的脏。

“你可以在这边多住几天,我正好这两天要去外地,父亲公司快要开年会了,事情有些多,我也就帮忙做一些。”李墨晖将剥出的蛋白放到我的盘子里,他知道我吃蛋素来不吃蛋黄,他总是记得我的微小喜好。这大概是我贪恋李墨晖的原因之一。

我望着徐家欢不施粉黛的脸,更显清秀,与昨晚那个女人很不相像,心里又对那个梦感到后怕。都说女人直觉准,莫非她是李墨晖的前女友?谁知道呢,李墨晖从未和我说过他的故事,我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了解他。

“你真厉害,他昨晚听到你住在这里还很生气。”我边收拾盘子边和徐家欢聊天。

她点亮一支烟,想抽,我阻止了她。我可不想得癌症。

“我只是说昨晚见你被人劫色顺道救了你,到你家后发现太晚地铁已经停运了只好住在这里,他说要出去几天,估计也是担心你的安全吧。”

我一时间气结,不知道该说什么。

4

有些人天生就散发着危险的气息,比如徐家欢,也有些人天生就具有冒险精神,比如我。

我与徐家欢相处得很愉快,甚至陪她回去拿衣服和洗漱用具,我帮她放哨,好在我们将要离去时房东才回家,两人被追得屁滚尿流。

我们赶到地铁站时,正巧有人在换广告牌,被撤的那张上面是她拿着一瓶香水悠闲地躺在某品牌的沙发上,她还故意就着路边长椅比划了一下给我看,姿势滑稽,我笑得抽风。

很快地铁来了,我大叫着拉她挤进去,眼角余光瞟到了她眼睛里那丝一瞬即逝的黯淡。

原来徐家欢的父母早已离婚,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成年之后她便没再回去,依靠着双方寄来的生活费度过了大学。

“我没那么傻,干嘛不用他们的钱,他们有义务,不用白不用。”她说这话时正在对着镜子比划一件华伦天伦的镂空裸色长裙,床上堆满了华丽的衣服,都是时装周送的,她还没来得及穿,听到我邀请她一起去参加王家的年会迫不及待地试起来。

“网上说我用自己打工赚的钱自食其力读完了书是不是?”她把身上的裙子脱下扔在我头上,嫌太正式,她的身材真好,天生衣架子,足够让人嫉妒得发疯,“大学毕业时,他们断了我的生活费,说我可以自己找工作,不需要他们了,我懒得求他们,吃了三天泡面之后看见室友不要的旧杂志上写着举办模特大赛的消息,孤注一掷去报了名。其实我不过是看上了那十万元的奖金,觉得有了钱就不会被饿死了,谁知道一入这个圈子就是三年,都够重读一遍高中了。”

换了五件之后,她终于确定用缪缪的一件小礼服,俏皮地伪装成了十八岁的少女。

“会见到李墨晖的父亲吧。”她回过身来问我。

我其时也在挑衣服,却哪件都衬不出气质,真嫉妒家欢。

“会来吧,李墨晖父亲——李存林。”她已经开始摆弄各种发型,见我没回答,又追问了一句,“那位传媒界大亨,我一直很崇拜他。”

“会吧。”我瞟着她绯红的脸颊,果然不出所料。

其实我只见过这个未来公公一次,他总是板着脸,没有什么表情,外界说他出身军校,至今为止只哭过两次,一次是李墨晖妈妈去世,一次是公司上市。

他自妻子去世之后就不再回家住,待在办公楼顶层的酒店里,三分钟内可在办公和住所间活动,其间自然有不少绯闻。新晋女友梁飞飞和徐家欢一样出身,不,比她还要差一些,原来不过是个三流女明星,结识李存林之后立马火得如日中天,近半年来的大荧屏都有她的身影。原本那些嘲笑她艺名艳俗如歌女的小报记者都开始拍她马屁,说她人如其名一般甜美,充满阳光的美好气息。

李墨晖说现代人最好不要看娱乐新闻,否则会对世界充满失望。我知道他是愤恨父亲四年前在未征求他的意愿之下把他送到国外学习,去年又不管不顾粗暴地命令他回国,还对他的行径严密控制。

我第一次见李存林亦是受邀前去,偌大的办公室里,助手为我沏好一杯碧螺春,一等就是两个小时。李存林边打电话边进来,和我说几句寒暄的话,前后不到五分钟,便派人送我离去。我一出门就打电话给李墨晖,手抖到不行。李墨晖问我在那两个小时之内有没有做什么,我说我什么也不敢做,只想着第二天要考试,一直在看专业书,电话那边松了一口气。

李存林是只老狐狸,我早就知道。

“你在想什么呢。”徐家欢碰了碰我,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我按住她的肩膀,看着她的眼神,认真地说:“李存林是个危险的人物,最好不要靠近。”

徐家欢用手轻轻拨弄开我的双手,摸着我光滑的下巴,“怎么能这么说你未来公公呢,不过,我记得你说过,我也是个危险的人呐。”

这当然不同。

“你听过林歌吗?”她冷不丁地问我。

“林歌?谁呀,不认识,这名字挺好听。有什么事情吗?”

“没什么。”她继续拾掇自己。

5

徐家欢年会时果然来了,意料之中,打扮得光彩照人,大概是嫌衣服太小家碧玉,还别出心裁地戴了一副翡翠耳环,衬得皮肤十分温润,人也大气。

那天一开始是舞会,李存林在圈子里早就以喜好跳舞出名,家欢主动前去邀舞,李存林微笑着挽起她的手,舞池中的人纷纷给他们让位,两人跳得春风得意。

此情此景,大概唯有《闻香识女人》中那段著名的探戈能与之媲美,李存林可能不如帕西诺那般英姿飒爽,家欢却比那位妙龄女郎更为玲珑。

我与周围人都看得如痴如醉,墨晖却皱起眉头,说,“家欢怎么也是副狐狸精样子。”

可惜那天一曲还未终了,梁飞飞这位暂时的正主便出现在了会场里。

她刚从某颁奖礼回来,最佳新人的奖杯还握在手里。见到两人跳舞,与肥皂剧里那些颐指气使的女主不同,她只是端起一杯橙汁,不动声色地在旁温柔地站着,李存林跳完了,她走上前去,将橙汁递上,声音糯软,“存林,你的血压高,不要喝酒了,多喝些果汁吧。”

听得我一身鸡皮疙瘩。

李存林这边刚接过梁飞飞的酒杯,那边徐家欢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等李存林回头找她,哪里还见到影子,徐家欢连名字都没留。

我手中拿着一杯鸡尾酒在花园里找到徐家欢,她站在一棵树下,单薄得很,远远望去真怕她被风吹走。

“家欢,”我叫她。

她怔了怔,半晌才反应过来,她紧紧握住我的手,她的手真凉,“悠悠,我好像爱上李存林了。”

我冷笑,终究还是如此,我竟会喜欢与这样的人做朋友,徐家欢,不是有好皮囊就什么都能要的。我心里竟有些难过,我们不过才相识几日,我不该对她有大的期许的。

她松开双手,紧紧地抱着我,“求求你,”她说。

“不,”我从她的怀抱里挣脱,“我们认识纯属偶然,既然你目的不纯,我们也无需继续做朋友。”

“我有李墨晖侵吞公司公款的证据。”她突然转变话锋,冷冷地说。

我手中的高脚杯碎裂在地,哗啦啦真清脆。

小说里说什么来着,世间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可依我看,世间偶遇都是蓄谋已久。(原标题:恋恋风尘——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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