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哪些人充当了赖昌星的(都有哪些人充当了赖昌星的)
都有哪些人充当了赖昌星的(都有哪些人充当了赖昌星的)姬胜德,同样出生于一个革命家庭,他的父亲是原外交部部长姬鹏飞。姬胜德曾在总参任职长达二十多年,不仅是姬部长的独子,还曾是解放军的少将。可惜,姬胜德也没有延续父辈的红色理想,在总参任职期间,他背离了初心,大肆受贿,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赖昌星案发后,姬胜德被停职审查,最终被判为无期徒刑。李纪周,曾任公安部副部长等职,出生于一个革命家庭。李纪周的父亲,李连富,曾是原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参加过红军长征,为新中国的治安保卫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李纪周却没有继承父辈的红色理想,在担任公安部副部长期间,他成为了赖昌星的座上宾,并收受其走私赃款上百万元。赖昌星案发后,李纪周被隔离审查,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当然,为了在香港和厦门顺利走私,赖昌星还拉拢了一批当地官员参与其中,罪行严重。1999年,中央派出专案组对远华集团展开调查,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专案人员终于查清了赖昌星的犯罪事实。然而,在警
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大陆掀起了一股投身商业的热潮。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政府放宽了对民营企业的限制,使得许多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崛起。这本应是一件造福国家和人民的事情,然而随着经济繁荣的冲击,部分民营企业家却背离了初衷,走上了走私犯罪的道路。今天,我们要讲述的故事,就是关于赖昌星这样一个人物。
赖昌星,原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晋江人,1958年出生。年轻时的赖昌星曾靠卖破烂为生,因家境贫寒,他10岁才开始上小学,13岁便辍学回家。当时,国家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赖昌星不甘人下,便用积蓄开办了一家汽车配件厂,踏上了商业之路。
起初,赖昌星经营的是合法生意,凭借勤奋、能干和踏实的品质,他在晋江、香港等地开办了多家工厂,生意兴隆。然而,随着远华集团的成立,加之赖昌星个人欲望的膨胀,到了1994年,他终究走上了走私犯罪之路。
赖昌星于1991年来到香港发展,当时的香港资本充裕、繁华璀璨,吸引了大量内地青年。为了在香港立足,赖昌星先是借助关系办理了假户口,然后以投资为名,在厦门大规模走私货物。凭借香港和厦门这两个沿海城市的便利,赖昌星在短短三年内走私货物高达530亿元,其中仅逃税金额就超过了300亿。
当然,为了在香港和厦门顺利走私,赖昌星还拉拢了一批当地官员参与其中,罪行严重。1999年,中央派出专案组对远华集团展开调查,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专案人员终于查清了赖昌星的犯罪事实。然而,在警方即将抓捕他时,赖昌星突然从香港逃往加拿大,开始了长达12年的流亡生活。直到2011年7月,赖昌星在中加两国的交涉下被遣送回国。
赖昌星之所以能在厦门顺利走私,进而轻松逃往加拿大,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他拥有众多的“保护伞”。那么,在赖昌星非法走私过程中,究竟有哪些人成为了他的“保护伞”?他们的结局又如何呢?
在赖昌星非法走私过程中,有十多位公职人员涉及其中。其中,李纪周和姬胜德是赖昌星最大的两个“保护伞”,其他还有原厦门市委副书记刘丰、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等。这些人在赖昌星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李纪周,曾任公安部副部长等职,出生于一个革命家庭。李纪周的父亲,李连富,曾是原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参加过红军长征,为新中国的治安保卫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李纪周却没有继承父辈的红色理想,在担任公安部副部长期间,他成为了赖昌星的座上宾,并收受其走私赃款上百万元。赖昌星案发后,李纪周被隔离审查,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姬胜德,同样出生于一个革命家庭,他的父亲是原外交部部长姬鹏飞。姬胜德曾在总参任职长达二十多年,不仅是姬部长的独子,还曾是解放军的少将。可惜,姬胜德也没有延续父辈的红色理想,在总参任职期间,他背离了初心,大肆受贿,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赖昌星案发后,姬胜德被停职审查,最终被判为无期徒刑。
除了李纪周和姬胜德,原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副书记刘丰、厦门市副市长赵克明、蓝甫等人也充当了赖昌星的“保护伞”。这些人在赖昌星案中各有所为,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石兆彬,原福建漳州人,曾任共青团漳州市委书记、中共泉州市委副书记和福建省副书记等职。石兆彬参加过解放军,曾一度被选为省军区政治部干事。然而,这样一个干部最终也走上了贪腐之路。石兆彬在厦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贿赂。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刘丰,北京顺义县人,在担任厦门市副书记期间,主管市政法工作。因参与赖昌星走私案,他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原厦门市副市长赵克明,是赖昌星案的重犯。他本是清华大学的高材生,1995年调到厦门任职。赵克明主管市城建时,与赖昌星建立联系,利用职权谋取暴利,大肆受贿,最终身败名裂。他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与赵克明平级的蓝甫,曾任国家民政部处长等职。蓝甫调到厦门后,曾多次向赖昌星索贿。经组织调查,他前后共受贿505万元,并被判处死缓。
除了厦门市委这几位受贿者,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副关长接培勇等人也成为了赖案的“保护伞”。
庄如顺,是远华集团走私案的主犯,福建惠安县人,曾担任漳州市公安局局长、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等职。赖案发生后,庄如顺曾先后四次为赖昌星通风报信,致使其出逃加拿大。后福建专案组彻查庄如顺的问题,其最终被判为无期徒刑。
杨前线,是厦门远华走私案的直接参与者,虽然是厦门海关的关长,却多次收受贿赂达1400多万元,影响极坏。他最终被判处死刑。
接培勇,是被赖昌星拉下水的“保护伞”之一。在厦门海关任职多年间,他多次收受贿赂,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他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没收其所有财产。
总结来说,赖昌星案是一个典型的走私犯罪案例,涉及的人员众多,犯罪手段多样。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时刻警惕贪腐现象的侵蚀,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应该从这个案例中汲取教训,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