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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公寓的抄袭风波(电影版爱情公寓又陷侵权纠纷)

爱情公寓的抄袭风波(电影版爱情公寓又陷侵权纠纷)目前联凡称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并晒出了《申请函》,其中将《爱情公寓》制片人兼编剧汪远为法人的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列为了“被申请人”,而电影版《爱情公寓》的主出品方还包括了哔哩哔哩影业、联瑞影业、南派泛娱乐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动霸影业。同时在《制作协议书》、《关于影视剧续集开发声明》等文件中,也都详细罗列了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对《爱情公寓》相关版权权益。其晒出的《版权证明书》显示,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为该剧(《爱情公寓》)的出资方和唯一版权人。不过从目前电影版《爱情公寓》的预售情况来看,多数观众似乎更在意其带来的快乐时光而非抄袭丑闻。但似乎这部作品陷入的争议远不止抄袭这么简单, 8月6日下午,微博名为“爱情公寓”的官微突然发博晒出多份协议书及申请函,在微博的简短声明中直指《

尽管剧版始终顶着“抄袭大剧”的争议,但电影版《爱情公寓》还是风雨无阻的选择于8月10日上映,最近一众主创也正在全国各地进行路演,同时从猫眼专业版的数据来看在10号上映的新片中该片预售票房一马当先,排片占比更是超过40%,截至目前预售票房超过8800万,预售破亿毫无难度。

就在本周五即将上映之时,该片又陷入了版权纠纷,8月6日下午,微博名为“爱情公寓”的官微突然晒出多份协议书及申请函,称:“《爱情公寓》是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格汪远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爱情公寓》电影,联凡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

电影版《爱情公寓》脱胎于曾经红极一时的室内情景剧《爱情公寓》,除个别主要角色缺席原班人马几乎悉数出演,从2009年到2014年期间,该剧一共推出四季及一部外传。在部分观众看来,剧版《爱情公寓》也成为了他们青年时代的集体回忆。

爱情公寓的抄袭风波(电影版爱情公寓又陷侵权纠纷)(1)

不过从推出开始该剧就陷入了抄袭经典美剧《老爸老妈罗曼史》、《老友记》以及《生活大爆炸》的争议之中。根据维基百科整理,如《爱情公寓2》的第二集,整集80%的情节抄袭自《老爸老妈的浪漫史》,并使用了《生活大爆炸》的大量台词,其中还有一个情节直接抄袭自《生活大爆炸》的第一集。《爱情公寓3》同样延续了过往抄袭的风格,多次被网友一一对应的指出其抄袭出处,更为严重的是其部分台词甚至原封不动地抄袭人人字幕组翻译的字幕。

不过从目前电影版《爱情公寓》的预售情况来看,多数观众似乎更在意其带来的快乐时光而非抄袭丑闻。但似乎这部作品陷入的争议远不止抄袭这么简单, 8月6日下午,微博名为“爱情公寓”的官微突然发博晒出多份协议书及申请函,在微博的简短声明中直指《爱情公寓》相关版权权益为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所有,目前电影版制作方属于擅自投资、制作和发行,联凡公司已经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

爱情公寓的抄袭风波(电影版爱情公寓又陷侵权纠纷)(2)

不过这一从2013年起便停止更新的微博并非剧版《爱情公寓》官方微博,其微博简介显示:“iPart爱情公寓-最受女生喜爱的温馨交友社区2005年我们从海峡对岸的台湾来到大陆,我们以公寓住户的故事为原型,投资拍摄了《爱情公寓》电视剧,备受好评。”其背后公司实为剧版《爱情公寓》第一季的主要投资方。

根据上述官微晒出的多份协议书可以看到,在2008年5月17日签署的《情景剧制作协议书》中,甲方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拥有本剧有关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剧版权、版权的延期和续展、发行权和许可权、商标权、相关衍生商品权益,以及发布广告、宣传或以其它形式利用本剧的权利。”乙方落款则是“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张远”,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该剧的联合出品之一。

同时在《制作协议书》、《关于影视剧续集开发声明》等文件中,也都详细罗列了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对《爱情公寓》相关版权权益。其晒出的《版权证明书》显示,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为该剧(《爱情公寓》)的出资方和唯一版权人。

目前联凡称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并晒出了《申请函》,其中将《爱情公寓》制片人兼编剧汪远为法人的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列为了“被申请人”,而电影版《爱情公寓》的主出品方还包括了哔哩哔哩影业、联瑞影业、南派泛娱乐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动霸影业。

爱情公寓的抄袭风波(电影版爱情公寓又陷侵权纠纷)(3)

随后电影《爱情公寓》官微也发出了声明,声明称:“电影《爱情公寓》由上海高格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格’)基于电视系列剧《爱情公寓》编剧汪远先生的原创剧本制作,‘高格’依法拥有电影《爱情公寓》完整著作权,并已事先获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权与许可。对于就《爱情公寓》著作权及知识产权进行恶意诽谤和骚扰的行为,‘高格’保留对其进行诉讼乃至追责的权利。”同时微博中还晒出了多张作品登记书及商标注册证,在一份今年6月29日宣判的民事判决书中显示,联凡于去年9月就一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起诉高格, 最终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驳回了联凡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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