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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代言通告(头一回选了个代言人)

第一份代言通告(头一回选了个代言人)“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供应幻觉的,也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觉得吧,品牌活了七老八十岁,头一回跨了区域,跨了人种,选代言人,真可能没啥经验的。选代言人这个绝对是技术活啊,一次不一定能压中,得多练练!

很多大品牌看不清时,会先给挚友,大使等各种名称彼此练手一段时间,最后才选代言人出来,也一般区域,再扩大版图。或者多选几位短期代言不同支线考察真实代言人实力。在还不熟悉一个地区,一群人的时候,这些都是不错的办法和谨慎的态度。毕竟品牌的美誉度,行业咖位获得都是非常不容易的,在时尚圈更是最宝贵的价值所在!

所以,品牌也许需要经历和思考的多一些,才能了解区域的生态环境,才能穿过谎言和虚像看得出那些才是真正闪闪发光的明星偶像。最终品牌才可能挑选出契合自己品牌形象和定位、能真正为品牌添光添彩,并带来真金白银的代言人!

引用《乌合之众》里一段话,说尽饭圈的热闹,希望你不是其中的一个!

“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供应幻觉的,也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第一份代言通告(头一回选了个代言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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