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给员工发什么福利合适(中秋节员工发福利)
中秋节给员工发什么福利合适(中秋节员工发福利)并入工资一起发放100个职工每人1000元过节费:发放方式二:工资薪金的形式提醒:1、人人有份的现金性补贴应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2、企业发生的福利费税前扣除是有限额的,按照工资总额的14%作为限额来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应做纳税调增。
中秋佳节临近,很多公司已经陆续给员工发放中秋福利!中秋节员工福利的税务又应该怎样处理呢,一起来看看!
每个员工1000元的过节费
这样发放更有利!
对于发过节费的企业,怎样发最划算?累的还是财务,来看看具体情况。
发放方式一:福利费的形式
支付100个职工每人1000元过节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万元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提醒:
1、人人有份的现金性补贴应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
2、企业发生的福利费税前扣除是有限额的,按照工资总额的14%作为限额来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应做纳税调增。
发放方式二:工资薪金的形式
并入工资一起发放100个职工每人1000元过节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提醒:
1、该10万元过节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2、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在所得税前全部扣除。
中秋节公司给员工发月饼
这么做账当心多缴税!
无月饼不中秋。所以很多企业还是选择给员工发放月饼作为节日福利!但企业在发福利的同时,也别忘了考虑“月饼税”。
一、个人所得税
案例一:
某公司中秋给每个员工发放价值500元月饼1盒,假设员工小C税前工资为10000元,五险一金及各类扣除合计1550元:
平时个税=(10000-5000-1550)*3%=103.5元
发放月饼后个税=(10000 500-5000-1550)*3%=118.5元
多发放了500元月饼,员工需要多缴纳个税15元,这也就是传闻中的“月饼税”。
案例二:
某公司中秋节举办赏月晚会活动,采购了一批月饼用于活动集体品尝。由于这批月饼属于集体福利,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案例三:
某公司中秋节给自然人客户赠送价值500元月饼1盒,用于维护客户关系,属于业务招待费。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四:
某公司中秋节给企业客户赠送价值500元月饼1盒,用于维护客户关系,属于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放的月饼福利若是给到员工个人,需要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公司集体享受的、非现金方式且无法分割至个人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计入福利费;企业赠送给自然人客户的月饼需要注意帮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八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增值税
外购月饼:
无论是发放给员工个人还是集体福利,本质上都是职工福利。福利费和业务招待费即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认证也不得抵扣,需转出进项税,建议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制月饼:
无论是发放给员工个人、集体福利还是赠送客户,都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三、企业所得税
外购月饼:
无论是用于职工福利还是业务招待,企业所得税法都视同销售要求确认收入,在年终汇算清缴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还需注意的是福利费和业务招待费均有扣除限额,超过部分调增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部分是准予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可按发生额60%税前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自制月饼: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法均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对实施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做了细化性的规定: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会计做购物卡账务处理
一不小心招来风险!
很多企业还会通过团购购物卡等方式给员工发些福利。但做个购物卡的账务处理,也能惹来风险,你们注意到了吗?
政策是这样的
购物卡入账案例:
2019年8月11日某某公司在中秋节前大量购买购物卡100张,每张面值5000元,金额5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8月会计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其他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提醒:以上账务处理是错误的!
购物卡入账风险:
1、“金税三期”系统会第一时间监控到你公司购买了100张大面值的购物卡,用来干什么?对于突然异常增加的大额费用容易带来预警评估的风险!
2、该项费用并未实际发生,存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3、购买的购物卡若是用来发放员工的,属于福利费,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4、若是购买的购物卡若是用来送礼的,属于业务招待费,更存在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的风险,并且还有涉嫌商业贿赂、行贿受贿的风险!
购物卡正确入账方法:
1、公司购卡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50万
贷:银行存款 50万
提醒:取得开具的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
2、公司持卡消费时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来列支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预付款
提醒: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只能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帐。
提前祝大家中秋愉快,以上会计处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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