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情夫被杀事件,合伙丈夫杀害情人全家的渣女
妻子出轨情夫被杀事件,合伙丈夫杀害情人全家的渣女原本只是春风一度,但李某在丈夫面前不小心漏了马脚。李某在一家酒店当大堂经理,和酒店里的厨师陈志强看对了眼,两人就在一个地下停车场里发生了不可描述的关系。我腿一拐,就点进去看了看案情。事情是这样子的。李某娟(女),和刘某(男)是夫妻。
许国利杀妻案宣判了——一审判决死刑!大家都鼓掌支持。
但是别忙,河南一起灭门案,最近有了判决结果,河南省高院判决两名凶手,一个死刑一个十二年有期徒刑。
受害人家属不干了,现在再次提起了申述。
要求判决另一名凶手李某死刑。
我腿一拐,就点进去看了看案情。
事情是这样子的。
李某娟(女),和刘某(男)是夫妻。
李某在一家酒店当大堂经理,和酒店里的厨师陈志强看对了眼,两人就在一个地下停车场里发生了不可描述的关系。
原本只是春风一度,但李某在丈夫面前不小心漏了马脚。
2020年1月,刘某产生了怀疑,就逼问李某娟。
过了大约1个月,没有人知道,这样完全可以遮掩过去的事,她竟然就一五一十把自己和陈志强发生过的事,告诉了自己丈夫。
李某娟为什么这样做,目前案卷还没有透露。
但是,刘某显然不是善茬。
这原本只是妻子的一时风流,双方都有过错,他可以选择离婚,但是他选择的是暴力。
在2020年2月27日清晨,李某娟和刘某一起开车到了鹤壁市淇滨区四季青市场的一个家水果行,下车购买了2把木柄单刃尖刀。
随后,两人开车来到陈志强家附近,各自携带一把刀下车。
李某娟对陈志强家比较熟悉,所以是由她带路,她领着丈夫刘某进入了陈志强家。
陈志强一家都还在卧室休息。
陈志强11个月大的小婴儿,就在父母的床上。
这对凶神恶煞的夫妻闯入他们家的卧室,刘某挥舞利刃,先是直接捅刺陈志强的胸腹部,继而连带陈志强妻子,甚至,连躺在床上哇哇哭泣的11个月大的小婴儿也没有放过。
闻声赶来来的陈志强的母亲,也随即被他们杀害。
至此,陈志强家等于被灭门,只剩下了3岁大的女儿,因为睡在隔壁房间没醒,逃过一劫。
这起案子轰动了中原。
谁也没想到的是,作为主犯之一的李某娟,竟然没有被判处死刑。
四条人命啊!
其中还有一个11个月大的小女婴儿。
判决是怎么回事呢?
一审法院之所以没有判处李某娟死刑,意思是说,她后来有自首情节,在案发现场,也有阻拦刘某行凶的行动。
所以,没有判处十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那么,一审判决出来后,鹤壁市检察院方面,应家属的请求,提出了抗诉。
鹤壁市检察院抗诉的理由是什么呢?
李某娟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出轨引发了凶杀,更重要的是,她在这个案子中,几乎是负重要责任。
比如,她一起预谋,地址是她说的,路是她带的,刀是她一起买的,下车时她还也揣着一把刀,门也是她引路的。
这么重要的责任,最后才判12年?
实际上,虽然卷宗我们看不到,但我们可以从心理学方面,试着更深地分析一下这个案子,谁是主谋,谁是从犯。
实际上,里面有几个细节,让人毛骨悚然。
俗话说,捉奸拿双。
李某娟和厨师陈志强发生关系,只有她和他俩人知道。
即使平时微信聊天什么的有问题,也比较容易遮掩过去。
发生婚外情——也就是和陈志强在地下车库的那一回,是在1月份发生的。
她为啥要在2月份,向自己的丈夫坦白?
刘某能够为这样的事痛下杀手,连杀4人,连11个月大的婴儿都不放过,可见他平时是为人心胸狭隘,脾气极为暴戾,作为他的妻子,李某娟不可能不知道,一旦奸情败露会是什么后果。
而一般来说,只要是没在现场抓住,李某娟完全可以推脱或者坚持说没有那样的事。
那么,她为何要选择在一个多月后,去告诉陈某呢?
这是要拱火吗?
更重要的是,逝者陈志强家属对媒体和法庭都透露了很重要的细节。
在刘某杀到陈志强家之前——也就是李某娟和陈志强的奸情还没有败露给刘某之前,李某娟就私下里找过社会人士,对陈志强进行过多次围殴打骂。
陈志强没有反抗,也没有还手,就是默默忍受了。
他可能自己也有错,忍一忍以为这样就会过去了,谁知道没有换来平安,最后换来了杀身之祸。
其实我特别想知道,李某娟为何在告诉自己丈夫之前,要多次带人殴打陈志强。
打完了之后,还要把奸情告诉丈夫刘某。
这事非常微妙,也非常不正常。
更重要的是,冤有头债有主,就算是刘某醋意大发,性情凶暴,必须要报复和妻子发生关系的人,又怎么会对陈志强的妻子和女儿下毒手?
这里有个细节,细思极恐。
他们不是选择在外面伏击陈志强,也不是选择把陈志强骗出来杀害。而是在大白天的,早晨7点钟,直闯陈志强家杀人。
这个时候,陈志强家肯定是有人的。
他们不可能留下目击证人。
也就是说,从一开始,闯入陈志强家之前,两人尤其是李某娟就知道,陈志强一家都会被杀害。
他们就没准备留活口。
李某娟很清楚这个事情的结果。
她参与了策划。
她的杀意,绝对直接指向了陈志强的妻子和孩子。
我觉得,就算是男人心怀滔天恨意,也很难对和自己老婆偷情的男人的妻子孩子也恨到这个程度吧?
这样的滔天恨意是很不正常的。
再结合之前她曾经单独找人围堵、殴打过陈志强,那么,有没有这样的一种可能性?
李某娟和陈志强发生暧昧关系后,她其实有过进一步的要求。
比如说,希望陈志强离婚,跟自己在一起生活。
但陈志强很可能会拒绝。
春风一度可以,有两个孩子,另一个孩子还才11个月,他离婚的可能性很低。
而如果李某娟是一个很自恋也很自信的人,对于陈志强的拒绝,可能极度愤怒。
在若干极度残忍的杀人案中,作案原因都和凶手的自恋受损有关。
否则无法解释,两人自愿发生后性关系,她要多次带人去殴打陈志强。而陈志强默默忍受。
已经打完了陈志强,她为何在一个多月后选择把奸情告诉丈夫?
凶手刘某无疑是一个头脑简单、性情凶暴的人。
从透露受害人家的地址、开车到地方、买刀等等参与程度而言,李某娟绝对是深度参与。
杀人者是刘某。
但是,这个凶案的主谋却极有可能是李某娟。
目标不只是陈志强,还直指陈志强的妻子和孩子。
如果李某娟因爱生恨,她人格又扭曲变态的话,极有可能会利用自己丈夫陈某的凶暴。
就像在之前的著名系列杀人案中,劳荣枝伙同男友连续诱骗杀害七人案里,她很明显是《犯罪心理》中所说的主脑。
犯罪心理学分析中,在那种两人合伙的恶性杀人案里,往往是一个心思缜密、善于操控的人,是事件的主谋,另一个则是脾气凶恶、头脑简单、容易被操控的人成为打手与工具。
这里还要说说李某娟的职业。
可能很少有人留意这个。
酒店大堂经理不是一个性格柔弱的女性能够担任的。
必须要长袖善舞、能说会道,简单点说,她得是一个阿庆嫂。
南来北往的客人,各种脾气的客人,各种在酒店里突然的事,比如来了喝醉酒的客人,来了公安消防,或当地惹事生非的地痞流氓,失足妇女,三教九流,她都能笑盈盈地给招呼好。又或者酒店里发生了意外事件,什么丈夫捉奸,老婆抓偷情,她还能随时都要搞得定。
在合伙与陈某杀害了4个人,包括一个11个月大的孩子。
最后还能脱罪为轻罪,连1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都没有判,她,还真不简单。
可见,包括在杀人后立即投案自首,必然已经想好了对自己完全有利的口供,而且必须是她已经把全部责任都推卸在陈某头上。
甚至包括在现场,对陈某的杀人恶行进行阻拦,这些如果都是她的计算之中的呢?
甚至,陈某的怒火有没有可能是她一步步撩起来的呢?
“那个男人睡了你老婆,你都不去讨回公道吗?”
“活该你做个活王八”之类的话。
要知道,向刘某透露奸情,与她在刘某知道奸情之前就找人去多次围堵殴打陈志强联系在一起,就非常可疑。
目前,受害人家属不服河南高院的终审判决,正在提起申诉。
特写此文,以援助他们。
连11个月大的孩子都杀害,
这两个人渣,难道不应该一起下地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