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猫王(坏到毁风败俗就是一种帅)
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猫王(坏到毁风败俗就是一种帅)也不知道是谁,取出“cat”与“king”两个关键字将二者合并了,从此在中文世界里 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便是猫王。梳着标志性飞机头、鬓角、忧郁眼神、厚到宛如嘟着的性感双唇、独特的扭臀抖腿舞步,内骚又外放的舞台魅力,如此鲜明的形象让“猫王”这个称呼彷佛量身订做。似乎只有在说中文的华人区, 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才叫做“猫王”。这个称呼来自他两个英文绰号的结合:Hillbilly Cat 与 The King of Western Bop 。前者是他出道初期带有贬意的绰号,因为来自美国南方乡村,既没家世又不富裕,所以被叫做 Hillbilly Cat(乡巴佬小伙子,Cat在美国的俚语中有小子的意思)。后者就是红起来之后的称呼。而成就这些歌的巨星也一直在跨越年龄限制,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你知道吗?逝世40年后,猫王每年还是能为家乡孟菲斯贡献6亿美元的观光财。他的故居是仅次于白宫,每年观光人次
杨德昌导演在影史上的经典名作《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不知道你看过了没?1991年夏天,我16岁。懵懂心智尚未成熟,偶然从电影中瞥见父母的年少过往,他们的青春与历史狭路相逢各个灰头土脸,转身却迎头赶上了全世界当时最治愈也最叛逆的摇滚年代。
很多人知道这部电影的中文名字,却不晓得英文片名叫做《A Brighter Summer Day》。但看过电影的人应该会明白,英文片名与电影中占据大半篇幅的音乐息息相关,A Brighter Summer Day便是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Are you lonesome tonight》里的一句歌词。
电影里面的小公园帮,一天到晚练团,唱的都是猫王的歌。甚至有个团员的小名就叫做小猫王。这不是没有意义的设定,在1950-60年代,年轻人最喜欢的西洋歌手就是猫王,而事实上凡是受到美国文化影响的地方,都流行猫王的歌。
那年看完电影,我攒了几个月的零用钱买了《牯岭街少年合唱团》的 CD(因电影而产生的虚拟乐团发行的一张电影原声带,以猫王的歌曲为主)。第一次发现,原来父母年轻时的歌曲也能打动我。却直至年长后才明白,音乐是没有界线的,时间在这里失去了它所代表的意义。
而成就这些歌的巨星也一直在跨越年龄限制,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你知道吗?逝世40年后,猫王每年还是能为家乡孟菲斯贡献6亿美元的观光财。他的故居是仅次于白宫,每年观光人次最多的地方。
大家都爱猫王?为什么?因为他代表了反叛、青春、烈爱交织的轻狂年少,还有,就是他长得实在是太帅,也太坏了。
这一点无论对任何年代的男孩或女孩来说,都特别特别重要。
即便看来毁风败俗,也令全世界为之疯狂似乎只有在说中文的华人区, 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才叫做“猫王”。这个称呼来自他两个英文绰号的结合:Hillbilly Cat 与 The King of Western Bop 。前者是他出道初期带有贬意的绰号,因为来自美国南方乡村,既没家世又不富裕,所以被叫做 Hillbilly Cat(乡巴佬小伙子,Cat在美国的俚语中有小子的意思)。后者就是红起来之后的称呼。
也不知道是谁,取出“cat”与“king”两个关键字将二者合并了,从此在中文世界里 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便是猫王。梳着标志性飞机头、鬓角、忧郁眼神、厚到宛如嘟着的性感双唇、独特的扭臀抖腿舞步,内骚又外放的舞台魅力,如此鲜明的形象让“猫王”这个称呼彷佛量身订做。
很多年轻人对于猫王的印象来自电影或戏剧,比如《阿甘正传》曾幽默调侃猫王的舞步,灵感来自阿甘当时穿着矫正器的双腿。而当他带着这个舞步登台后,阿甘的妈妈捂住阿甘的眼睛不让他看,因为觉得太不入流,还仓皇逃离现场。这一幕就是当时广大父母的心声,他们认为猫王毁风败俗,难登大雅之堂,却阻止不了这场以摇滚之名冲击传统的音乐革命。
夸张的现场表演风格与胯部扭动抖腿动作,直接反映了“叛逆”这一特征。在此之前,美国乡村歌曲还是规规矩矩相当保守的,猫王像是打破这片寂静的新参者,让年轻的灵魂一下子沸腾起来。
大批家长写信给电视台抗议,说他们不想让孩子有样学样。以致于后来摄影机只拍摄他的上半身不敢拍他的下半身,尤其是他扭臀抖腿的样子。但你知道的,越是禁止的东西,越容易被追捧。越是毁风败俗,我们(年轻人)越是爱啊~!
从毁风败俗到青年楷模约翰.列侬曾说:“在 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之前,我们一无所有。”这句话间接肯定了猫王在摇滚乐界的地位。但实际上,猫王其实是一位从来没有自己创作过,而且在乐器演奏技巧上非常初级的歌手。他的贡献并非因为摇滚乐始于他,而是他灵活地将乡村音乐、黑人蓝调以及摇滚融会贯通,形成了具有个人鲜明性格的独特曲风。
俗话说,站在风口上,猪也能飞起来。如果站在风口上的是一位帅哥呢?
回顾一下猫王走红的过程,会发现必须很多条件都到位,才能成就一位超级巨星。他必须本身具备才华,具备表演与演唱的热情;他必须刚好碰上了电视机在美国社会普及的年代,让每个打开电视的年轻人都准确地被他的魅力吸引;他必须刚好具备白人乡村歌曲的演唱基础,却唱出黑人蓝调歌曲中自由不羁的灵魂;最重要的,他必须刚好有一副好皮囊。
综合以上原因,猫王的红成为一种必然,他甚至代表经典的美国故事─来自穷苦乡村的白人男孩成功的故事。
从他的歌到他的人,再再都给了当代年轻人无比的希望与动力。
彼时,朝鲜战争和美苏冷战使美国军队兵员紧缺,为了补充军队,美国所有适龄青年都会收到军方发出的应征通知书。1957年12月20日,时年22岁的猫王也收到了美国军队的征兵通知。那年正是他最红的时候。
征召后,他先在美国境内接受训练,随后被派往德国边境,在侦察连成为一名侦察兵。
1960年,服役期满,猫王退役回到美国。不仅他的歌迷们热情如初,许多父母观众因为他入伍服役的爱国举动也纷纷对他改观。他的演艺之路不但没有因两年的服役而断层,反而更因此成为美国青年的楷模。
从毁风败俗到楷模,这转变真不要太快。不过年轻人的爱好转变得也很快,接下来的60年代,西方世界被一个叫做披头士的乐团给攻占了。
同样是鬓角,为什么你就没有猫王帅?全世界被模仿最多次的歌手是谁?猫王若排名第二,没有人敢说第一。太多太多人争先恐后的模仿猫王,每年到他的忌日,更是掀起全世界的模仿潮。他的粉丝会从美国各地涌入他的故乡,来一次猫王大会。
但同样是鬓角,你的就是没有猫王帅。
年轻时代的猫王私下喜爱的装扮并不华丽,甚至有点雅痞随意。标志的紧身低胸上衣、喇叭裤、飞机头,代表的是当时猫王在舞台上的模样,但真正走入他的衣柜才发现,原来深色的西服套装、黑色皮外套、简洁合身的衬衫,才是他私底下最喜欢的打扮。尤其是50年代时的猫王,唱着乡村摇滚的他,简直帅出了新高度。而这样的他,反而才是无人能模仿的。
1977年8月16号,猫王骤然离世,享年42岁。
那些在风华正盛时去世的人永远不会老,因为你没有机会看到他不再风光的晚年。也许对于猫王的粉丝来说,这就是最好的写照。
关于摇滚乐究竟是何时诞生的?专家学者历来争论不休,但权威主流音乐杂志《滚石》却给了这个问题一个解答,它说:“1954年7月5日,开始了一个传奇:在孟菲斯太阳唱片公司的录音棚里,19岁的美国卡车司机 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录制了第一首、也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单曲—《That’s alright》。这一天就是摇滚乐诞生的那一天。”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最好的答案,但对猫王的粉丝来说,这就是最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