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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喜欢吃狗肉吗(宋朝人吃狗肉吗)

宋朝喜欢吃狗肉吗(宋朝人吃狗肉吗)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二月一日,苏轼被贬到黄州(今湖北省黄冈市)任团练副使。他自己开荒种地,号称“东坡居士”。在黄州期间,他亲自动手烹饪红烧肉并将经验写入《食猪肉诗》:“净洗锅,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侯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意思是,“把锅子洗得干干净净,放少许水,燃上柴木、杂草,抑制火势,用不冒火苗的虚火来煨炖;等待它自己慢慢地熟,不要催它,火候足了,它自然会滋味极美。黄州有这样好的猪肉,价钱贱得像泥土一样;富贵人家不肯吃,贫困人家又不会煮;我早上起来打上两碗,自己吃饱了您莫要理会。”苏轼在徐州及黄州时烹制的红烧肉,只在当地有影响。真正闻名全国的红烧肉,是苏轼第二次在杭州时的“东坡肉”。相传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四月,苏轼赴任徐州知州。七月七日,黄河在澶州(治所在今濮阳市南)曹村埽(今河南

宋高宗赵构割地求和以求安宁的做法给已养成“闲情雅致、以人为本”生活方式的宋朝人一种休整,南宋出现了市民阶层。唐代是中国中世纪的结束,而宋代则是中国近世的开始,宋朝人的生活从某种层面上讲已经十分接近现代人生活。

宋朝相较于以前朝代比较富庶(不是绝对,有些山区养不起孩子有溺婴现象),在饮食上也花样繁多。本文探讨一下宋朝的肉食习惯,中国有句老话“无肉不欢”,我们的民族的饮食习惯是以素食为主,吃肉就代表着生活富足。

宋朝吃肉的事,简单地说宫廷和上层官僚吃羊肉,老百姓主要吃猪肉、鸡肉,朝廷上上下下不准吃牛肉。社会上有吃狗肉的但不多,除了宋徽宗因为自己属狗曾经禁止全国吃狗肉外,大多数时间政府不管这种事。苏东坡是反对吃狗肉的,颇有现代爱狗人士之风,但是理由很牵强。

宋朝喜欢吃狗肉吗(宋朝人吃狗肉吗)(1)

北宋赵佶《文会图》(局部)高级茶宴

北宋皇宫御厨主要用羊肉,不用或很少用猪肉。朝廷最初主要从陕西买羊,陕西冯翊县(今陕西大荔县)的羊肉据说“膏嫩第一”。宋仁宗和宋英宗时期,从河北榷场(宋辽金元时期交界地区所设的互市市场)买了数万只契丹(辽朝)羊。宋神宗时期一年御厨用掉43万4463斤4两羊肉,常支羊羔19口,而猪肉只有4131斤。宋哲宗高太后当政,下令不得宰羊羔吃,这是因为北宋牧场太少,养殖的羊数量很少也很珍贵,宫廷里都不够吃,老百姓就很难吃到羊肉了。到了南宋,丢失了北方牧场,弄到羊肉就更困难了。南宋孝宗时,皇后中宫内膳,一天就只能用一只羊了。这时候,就要吃鸡肉和猪肉以及水产补充了。

北宋开封城,每天晚上有几十个老百姓赶着上万头猪从南薰门入城,赶到杀猪羊的作坊,卖肉人担着或推着小车在集市上叫卖猪肉。到了南宋临安,城内外有大量的肉铺子,悬挂着成边(片)猪,每天每个铺子都能卖出不少片猪肉。城内的肉市叫修义坊,巷内两条街边都住着屠户,每天杀数百头猪,以供应餐馆和摊贩。

一代文豪苏东坡是有名吃货,对于推动猪肉进入中国百姓家做出过巨大贡献。东坡肉相传为苏东坡创制,一说为其小妾王朝云在苏东坡被贬黄州之际为改善其饮食所创。东坡肉最早发源地是四川眉山,原型是徐州回赠肉。

相传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四月,苏轼赴任徐州知州。七月七日,黄河在澶州(治所在今濮阳市南)曹村埽(今河南滑县东北曹村)一带决口,至八月二十一日洪水围困徐州。苏轼率领禁军武卫营和全城百姓抗洪筑堤,经七十多个昼夜保住徐州城。全城百姓为感谢这位好知州,纷纷杀猪宰羊,担酒携菜上府慰劳。苏轼推辞不掉,收下后亲自指点家人制成红烧肉,又回赠给参加抗洪的百姓。百姓食后,都觉得此肉肥而不腻、酥香味美,一致称其为“回赠肉”。此后,“回赠肉”成为徐州传统名菜。

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二月一日,苏轼被贬到黄州(今湖北省黄冈市)任团练副使。他自己开荒种地,号称“东坡居士”。在黄州期间,他亲自动手烹饪红烧肉并将经验写入《食猪肉诗》:“净洗锅,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侯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意思是,“把锅子洗得干干净净,放少许水,燃上柴木、杂草,抑制火势,用不冒火苗的虚火来煨炖;等待它自己慢慢地熟,不要催它,火候足了,它自然会滋味极美。黄州有这样好的猪肉,价钱贱得像泥土一样;富贵人家不肯吃,贫困人家又不会煮;我早上起来打上两碗,自己吃饱了您莫要理会。”苏轼在徐州及黄州时烹制的红烧肉,只在当地有影响。真正闻名全国的红烧肉,是苏轼第二次在杭州时的“东坡肉”。

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一月三日,苏轼来到阔别15年的杭州任知州。元祐五年(1090年)五、六月间,浙西一带大雨不止,太湖泛滥,庄稼大片被淹。由于苏轼及早采取有效措施,使浙西人民度过难关。他组织民工疏浚西湖,筑堤建桥,使西湖旧貌变新颜。杭州百姓很感谢苏轼做的这些好事,夸他是贤明的父母官。听说他在徐州、黄州时最喜欢吃猪肉,于是到过年的时候,大家就抬猪担酒来给他拜年。苏轼收到后,便指点家人将肉切成方块,烧得红酥,然后分送给参加疏浚西湖的民工们吃,大家吃后无不称奇,把他送来的肉称为“东坡肉”。

由于猪繁殖快,对饲料要求还低,猪粪可以肥田,从宋代起民间大量养猪。最初在烹饪猪肉技术上有缺陷,但经过苏东坡改良后,这才成为进入民间宴席的美味佳肴。

宋朝喜欢吃狗肉吗(宋朝人吃狗肉吗)(2)

北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平民餐桌

宋朝是农业社会,牛是重要的农耕用具,朝廷屡次下诏禁止宰杀耕牛。宋真宗时渭州(今甘肃平凉、华亭、崇信及宁夏泾源等地)、镇戎军(今宁夏固原一带)从榷场获得西夏的牛(藩牛),想设宴犒劳大家,宋真宗特诏把这些牛送到内地耕地,宴会使用羊肉和猪肉。由于牛肉太稀罕了,那时候只有不畏王法的强梁豪横之士才会随意宰杀耕牛吃肉。所以《水浒传》里大块吃牛肉的好汉就是一群蔑视王法的江湖豪侠。

除此之外,宋朝人还吃鸡、鸭、鹅等家禽肉,还有野味和水产。当时开封市场上卖的有盘兔、野鸭肉、鹌鹑、斑鸠、鸽子、螃蟹、蛤蜊和鱼虾等。开封的新郑门、西水门和万胜门每天会运进来数千担生鱼。当时就有食品造假,据《清波杂志》记载,当时淮南的虾米用席子裹送入京,色泽枯黑,食之无味,不法奸商就用便尿浸泡一晚上,第二天洗干净后就变成会红润如初。

苏轼写诗说海南岛除了有花猪肉外,还有鼠肉和蝙蝠肉,这个就比较重口了。据《宝庆四明志》《淳熙三山志》《萍州可谈》等书记载,闽浙人吃大蛙,湖湘人吃蛤蚧,广南(东)人吃蛇肉。

还有很惊悚的,据《墨客挥犀》,广南(今广东、广西)桂州(今桂林)妇人生下男孩,取下他的胞衣(胎盘,又称紫河车),洗净切碎,五味煎烹,招待亲朋好友赴宴,喝酒享用,吃不到的人还会发怒争吵。

据《岭外代答》和《文献通考》,钦州人在亲人去世后,不吃鱼肉,只吃螃蟹、车螯(蜃,又称文蛤)、蚝、螺之属,因为这些动物无血,被称为斋素。海南黎族亲人去世后会饮酒和吃生牛肉,以此为孝。广南汉人和少数民族还吃蝗虫、蜂房等。南方的瑶族会猎食山里野兽,疍民(连家船民,终生漂泊于水上,以船为家)则会生吃水产(鱼脍、鲙,刺身?生鱼片?)。

这就是宋朝人大体上的吃肉情况。

关于宋朝人留下的记载饮食的书不少,主要有《王氏食法》《养身食法》《王易简食法》《萧家法馔》《诸家法馔》《续法馔》《江飱馔要》《馔林》《珍庖备录》《古今食谱》《山家清供》《本心斋蔬食谱》《膳夫录》《玉食批》和吴氏《中馈录》等资料。但比较出名的有《东京梦华录》《山家清供》和吴氏《中馈录》等。但近来考证《吴氏中馈录》可能是元朝人所著,《东京梦华录》追述北宋都城东京开封府的城市风俗人情,不止讲饮食。我们下面就看一下《山家清供》对宋朝肉食的介绍。

《山家清供》成书于南宋中后期,作者林洪,是一位具有医学背景和常识的文人。林洪是泉州人,是“梅妻鹤子”的林和靖七世孙,关于他是宋高宗绍兴年间进士的说法是错误的,于《宋史》和《泉州府志》无载。《山家清供》就是饮食笔记,由 104 则散文体裁的食谱组成,作者寓情于文,通过写作食谱兼表情怀。 该书收录以山野所产的蔬菜(豆、菌、笋、野菜等)、水果(梨、橙、栗、杏、李等)、动物(鸡、鸭、羊、鱼、虾、蟹等)为主要原料的食品,记其名称、用料、烹制方法,行文间有涉掌故、诗文等。这本书所记多为家常食品,材料易得,制作技艺各不相同,更加接近平民生活。

《山家清供》提供了一批有食养功效的食谱,关于肉食方面的有:

黄金鸡,原料是鸡肉,所载功效是“鸡,小毒,补,治满”。

锦带羹,原料是莼菜、鲈鱼,所载功效是“莼鲈同羹,可以下气止呕”。

拨霞供,原料是兔肉,所载功效是“兔肉补中益气,不可同鸡食”。

河祗粥,原料是鱼干、胡椒,所载功效是“愈头风”。

牛尾狸,原料是狸、狐,所载功效是“狸肉主疗痔病,狐性亦温,可去风补劳。腊月取胆,凡暴亡者,以温水调灌之,即愈”。

没有狗肉,说明狗肉确实上不了大席,平民百姓一般也不会拿狗肉待客。

本文不是菜谱,只拣选两则说一下。先摘一段“拨霞供”,名字好听,用到兔肉:

《本草》:兔肉补中益气,不可同鸡食。
向游武夷六曲,访止止师,遇雪天,得一兔,无庖人可制。师云:“山间只有薄批,酒、酱、椒料沃之,以风炉安座上,用水少半铫,候汤响,一杯后各分以箸,令自夹入汤,摆熟啖之,乃随宜各以斗供。”因用其法,不独易行,且有团圞热暖之乐。越五六年,来京师,乃复于杨泳斋伯岩席上见此,恍然去武夷如隔一世。杨,勋家,嗜古学而清苦者,宜此山林之趣。因作诗云:“浪涌晴江雪,风翻晚照霞。”末云:“醉忆山中味,浑忘是贵家。”猪羊皆可作。

拨霞供是如今流传甚广的饮食,只因食谱名字过于文艺而不为人知,它就是如今风靡的火锅。林洪强调吃火锅时的注意事项:“令自夹入汤摆熟。”意思是筷子夹住薄肉片放入沸水里煮熟就吃,这种方法虽然家喻户晓,但往往忽略其中的养生价值:避免过度烹饪、炮制使有效成分散失,保证了食材的本味。食用火锅也有禁忌:火锅的汤底如果是适合饮用的最好在刚刚煮开时喝,反复涮烫食物后的汤是不能饮用的。一方面在反复高温作用下,有很多对身体有害的物质产生并溶解在汤内。另一方面肉类反复烹煮的汤里含有大量的嘌呤。林洪指出了兔肉的饮食禁忌:不可与鸡肉同食。成书于元代的《食物本草》卷十四“兔”条目有言:“味辛平,无毒,主补中益气。”卷二十二“食物相克”条目有言:“鸡肉不可与鱼汁及兔肉同食。”与林洪所说无二。

该书食谱用到狸、狐。我再摘抄“牛尾狸”这一段:

狸,《本草》:斑如虎者最佳,如猫者次之。肉主痔病。法去皮并肠腑,用纸揩净,以清酒净洗,入椒、葱、茴、萝于其内,缝密蒸熟,去料物,压隔宿,薄切如玉。雪天炉畔论诗把酒,真奇物也,故东坡有“雪天牛尾”之咏。或纸裹糟一宿,尤佳。杨诚斋诗云:“狐公韵胜冰玉肌,字则未闻名季狸。误随齐相燧牛尾,策勋封作糟丘子。”南人或以为脍,形如黄狗。鼻尖而尾大者,狐也,其性亦温,可去风补劳。腊月取胆,凡暴亡者,以温水调灌之,即愈。

这则主料是牛尾狸或者狐,牛尾狸性温主疗痔病,狐性温可去风补牢。《本草纲目·兽部》“狸”条目总结了《本草图经》《本草衍义》,《宋史》等记载有“狸”的鉴别和功效的典籍,与林洪论述一致。《本草纲目·兽部》“狐”条目记载狐有补虚劳,治风痫及破伤风等功效,与林洪所述出入不大。但这一类野生动物多已成为国家保护动物,如今中医已经不用或有替代药,因此不再详述。

《山家清供》记录和描述的104 则养生膳食挖掘了中医药潜在的文化价值,构建出符合中国人审美观和价值观的食疗模型。全书将药效和其隐喻性赋予怡情美感,使人们达到修身养性、治病防病、益寿延年的目的,这是古人潜意识里的追求,也是现代现代人追求养生的终极目的。

现在我们谈论敏感话题。狗肉在宋代是什么地位?应该说,宋代有吃狗肉的,但不普遍。北宋《东京梦华录》收录东京城常见肉类食品,其中羊肉类占36%,猪肉类占12%,鸡肉等禽类肉食约为11%,鱼贝类约为15%,没有狗肉。南宋《梦粱录》也列有杭州城流行的200多个菜单,其中鱼虾类约占一半,同样没有狗肉。我们探讨一下原因。

宋朝喜欢吃狗肉吗(宋朝人吃狗肉吗)(3)

南宋李迪《猎犬图》

从传统文化上看,中国并不禁止食用狗肉,但对狗是有分类的,不是所有的狗都能被吃。《礼记》载:“守犬、田犬则授摈者,既受,乃问犬名。”唐人孔颖达注释说:“犬有三种:一曰守犬,守御宅舍者也;二曰田犬,田猎所用也;三曰食犬,充君子庖厨庶羞用也。田犬、守犬有名,食犬无名。献田犬、守犬,则主人摈者既受之,乃问犬名。”守犬与田犬都有名字,可以作为珍贵的礼物送给客人,客人接受后,要询问狗的名字,而食犬则没有名字,它的归宿就是盘中餐。但从唐宋时期起,绝大多数人不再吃狗肉。唐朝人认为屠狗之人基本上是“豪横犯法”的“恶少年”。宋朝人认为屠狗椎牛是反叛社会的人所为。北宋初,京城有“无赖辈,相聚蒱博,开柜坊,屠牛马驴狗以食,私销铸铜钱为器用杂物”。南宋时,宣城县境内,“有聚落,皆亡赖恶子及不逞宗室啸集,屠牛杀狗,酿私酒,铸毛钱,造楮币,凡违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

唐朝、宋朝人普遍不吃狗肉的主要原因在于养狗很难量产,当时人口基数太大。家家户户养几只狗看家护院没问题,但是在古代大规模经济养殖肉狗相当困难,狗肉无法供应大多数人食用,羊肉、猪肉、鸡肉、鱼肉的获得都比狗肉更经济。

其次的原因是受宗教因素影响。早期汉传佛教允许吃肉,包括吃狗肉,南北朝时期佛典就有僧人化缘狗肉的记载。但到了唐朝,玄奘翻译的佛经明确提出:“凡诸比丘,不应食狗及以鸱鸮,并诸鸟兽食死尸者,咸不应食,若有食者得恶作罪。”因此信佛之人不吃狗肉。

中国本土道教“以犬为地厌,不食之”。宋代《括异志》中,有一个“误食狗肉”的故事:一个叫做张焘的士子,“尝误食犬肉,梦黄衣使者逮至一府,宏丽如宫阙,见一道士谓曰:‘何故食厌物?’张自辨,致曰:‘非敢故食,误耳。’”对方这才原谅了他。醒来时,张焘“汗流浃体”,知道自己刚才在地府走了一遭。狗为什么是“地厌”呢?古代术数家谓狗为“地厌”。因为狗是很敏感的动物,警觉性很强,犬吠声很响,当它们不停叫时,会让人厌烦,据说,连土地公也受不了它们的叫声,因此叫地厌。这是说法之一,另一说法则是道教的“三厌”来自唐朝孙思邈的人文主义思想,《孙真人卫生歌》说:“雁有序兮犬有义,黑鲤朝北知臣礼。人无礼义反食之,天地神明俱不喜。”于是道教形成了“三厌”之戒的传统,“三厌”就是孙思邈真人提到的天厌雁、地厌犬和水厌乌鱼。信仰道教的人也不吃狗肉。

苏东坡就是提倡不吃狗肉的人。熙宁末年,苏东坡在徐州当太守,“厢界有杀狗公事”,当地有人屠狗卖肉,被抓了起来。如何处分屠狗之人,苏东坡与僚属发生争执。僚属说,“近敕书不禁杀狗”,屠狗并不犯法。苏东坡问:杀狗合乎礼制吗?僚属说:合礼制,《礼记》说“烹狗于东方,乃不禁。”苏东坡反问,《礼记》还说“宾客之牛角尺”(接待宾客所用的牛角尺把长),难道就不应该禁止屠牛吗?苏东坡接着说:“孔子曰:‘弊帷不弃,为埋马也。弊盖不弃,为埋狗也。’死犹当埋,不忍食其肉,况可得而杀乎?”苏东坡引用“孔子埋狗”的典故,说明狗不可杀,狗肉不可吃:孔夫子养的狗死了,叫子贡去埋葬,并说:“我听闻,旧的车帷子不要丢弃,可用来埋掩死去的马;旧的车盖也不要丢掉,可用来埋掩死去的狗。”苏东坡很认同孔子的仁爱精神,认为家养的狗死了,都应埋掉,不忍食其肉,怎么可以为了吃肉而将狗活活杀掉呢?为什么说苏东坡理由牵强,是因为在对待《礼记》的说法,他和僚属都断章取义,只取对自己有利的一半说事。

那么宋朝法律是否禁止吃狗肉呢?除了宋徽宗一段时期,是不禁止民间吃狗肉的。宋徽宗时,下令在全国范围禁止屠狗:“降指挥,禁天下杀狗,赏钱至二万。”举报屠狗的人可以赏二万钱。不过,禁止屠狗的理由是因为宋徽宗生肖属狗。当时太学生都拿这条禁令开玩笑:神宗皇帝生肖属鼠,却未听说昔日禁止民间养猫。以后就没有禁杀狗的事了。

但是,你不要以为狗生活在宋朝很幸福,大多数可以老死,其实狗在宋朝大多还是横死。宋朝巫术盛行,流行多神崇拜,南宋祭神要祭一千几百个,封建迷信一点不少。各地祠庙都有庙祝,“无非假鬼神以疑众”。当时,汉族和少数民族都“畏鬼神,喜淫祀”。自古以来,民间一直有黑狗血可以驱魔辟邪的说法,到了驱魔的时候,一定是道士开坛做法洒黑狗血……说正经事,纬书《春秋运斗枢》称“玉衡星散为鸡”,《春秋考异集》则谓“狗,斗精之所生也”,因此人们将鸡、狗身上的某些部份作为法宝镇邪,比如鸡血、狗血。《史记》也记载狗血作为辟恶破妖的法宝,秦始皇曾杀狗课四门以御凶灾。此后,杀狗涂血于门户上,一直是民间辟除不祥或抵御邪恶的方式。古代传言遇上“妖人”使用法术,如剪纸为马、撒豆成兵时,可泼狗血破除妖术, 民俗中普遍用鸡血与狗血共同使用以厌妖邪。据南宋洪迈《夷坚支癸》记载,新安吴十郎“创神祠于家,值时节及月朔日,必盛具奠祭,杀双羊、双猪、双犬并毛血粪秽,悉陈列于前。以三更行礼,不设灯烛。率家人拜祷讫,不论男女长幼,皆裸身暗坐”。这画面不敢太美。

知古鉴今,我以为,由于养殖食用肉狗不具备经济性,古代和现代吃狗的人数都不会太多。现代没有宗教因素影响了,无非是养狗者的感情上难以割舍与吃狗者的饮食爱好有所差异而已,双方各自退让一步即可,即在各自活动区域内谨慎行事,尊重对方。吃狗不吃狗,我们自己民族都争论了上千年,但都没有发生严重的社会冲突,现在更应该和谐相处,没必要处处恶言相向,制造事端。宋朝的道济和尚就吃狗肉,我们不能因为这贬低济公的慈悲功德。“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都是读书人”,这也是民族传统里的文化基因。同样,像孙思邈、苏东坡这样的爱狗人士也是我们民族伟大的医学和文化巨人。所以,包容,是我们民族的传统,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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