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主播的失败案例:主播背后的打造者
打赏主播的失败案例:主播背后的打造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森鑫利用担任酷狗直播运营总监,管理直播平台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某某公司员工被告人杨某、何某以封停充值链接、取消代理资格为要挟,或是直接打压公会经营的方式向下属充值代理或公会负责人、平台主播等多人索要好处费,至少达人民币4879576元。被告人周森鑫,网名荀帅,男,1986年11月18日出生,文化程度大专,案发前系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直播运营总监,管理直播平台全面工作。奖金也比较有意思,除了获得“女神”的殊荣外,还能与中国第一车模宅男女神瞿凌(兽兽)一同参演电视剧《女神》的机会。当然,今天笔者要说的主角不是这些“女神”,而是背后策划这场闹剧的主导者就是前酷狗繁星直播运营总监周森鑫。4月27日,互联网坊间八卦从法院文书网获悉,周森鑫因在酷狗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导语:商业反腐已是IT互联网公司的重头戏。
2014年,酷狗旗下的繁星网举办过这样一场活动,励志电视剧《女神》演员海选活动。
宣传照是这样的
海选活动的宣传
奖金也比较有意思,除了获得“女神”的殊荣外,还能与中国第一车模宅男女神瞿凌(兽兽)一同参演电视剧《女神》的机会。
当然,今天笔者要说的主角不是这些“女神”,而是背后策划这场闹剧的主导者就是前酷狗繁星直播运营总监周森鑫。
4月27日,互联网坊间八卦从法院文书网获悉,周森鑫因在酷狗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周森鑫,网名荀帅,男,1986年11月18日出生,文化程度大专,案发前系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直播运营总监,管理直播平台全面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森鑫利用担任酷狗直播运营总监,管理直播平台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某某公司员工被告人杨某、何某以封停充值链接、取消代理资格为要挟,或是直接打压公会经营的方式向下属充值代理或公会负责人、平台主播等多人索要好处费,至少达人民币4879576元。
案件回溯:
2016年,酷狗公司法务部副总监受刘某3酷狗公司委托报案,举报公司员工周森鑫、何某及代理方某某等人,向某某公司某某直播的代理人索贿。
从2016年5月起,周森鑫等人利用其某某直播运营负责人等职务便利,通过方某某向其他代理发布索贿信息,要求各个代理每月按照其充值额的一定比例向方某某上交好处费“货款”,及时上交“货款”者可以不用完成每月任务并可继续担任某某直播代理,否则取消代理资格。
代理的官方工作QQ群发送最新任务为:每名代理每月必须完成新增主播10人、保持活跃主播5人、销售额8万元以上三个指标,否则取消代理资格。根据《酷狗繁星网代理管理手册》第二条对于代理的考核任务仅为销售额达8万元,而酷狗公司并没有对代理提出此要求。三个指标为周森鑫等人利用职务之便自行设立的考核任务。周森鑫等人因有部分代理拒不交纳好处费,随后临时封停了部分代理的代理账号,致使该代理无法为用户充值。通过临时封停代理账号的方式威胁警告其他代理,如有不及时交纳好处费的,就永久封停账号并取消代理资格。
在此情况下,七名代理向被告人交纳“货款”,目前统计的数额将近人民币1701560元的好处费。
2017年2月23日,酷狗直播运营总监周森鑫、直播运营组长杨某、运营专员何某、方某某、秦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该案在经过3年漫长的审理后,于近日对外公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森鑫、杨某、何某作为某某直播平台运营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或单独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周森鑫利用全面管理某某直播平台的职权,牵头制定按比例收取好处费的方案,指使被告人杨某修改被告人方某某的繁星账号的银行户头以便非法接收好处费,并实际分得巨额好处费,在所参与的共同犯罪中起积极、重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被告人杨某、何某根据被告人周森鑫的安排实施返点方案、收取充值代理或者公会经营者的好处费,二被告人在该部分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某、何某又共同或单独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索贿行为,分别根据其所参与的数额进行量处。被告人方某某、秦某某根据被告人周森鑫等人的安排,协助收取充值代理的好处费,没有参与分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周森鑫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二、被告人杨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三、被告人何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四、被告人方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五、被告人秦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六、追缴本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275266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