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肢剪力墙的标准(短肢剪力墙结构质量通病)
短肢剪力墙的标准(短肢剪力墙结构质量通病)
简析短肢剪力墙结构体系施工中易发生的一些质量通病问题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住宅空间布局的要求越来越高,原来普通框架结构的露柱露梁、普通剪力墙结构对建筑空间的严格限定与分隔已不能满足人们对住宅空间多样化的要求,于是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改进,以剪力墙结构为基础,并吸取框架的优点,逐步发展而形成一种能较好适应小高层住宅建筑的结构体系,即所谓"短肢剪力墙—筒体(或一般剪力墙)"结构体系。从本质上来说,短肢剪力墙仍然属于剪力墙结构体系。
"短肢"剪力墙仍属于剪力墙结构体系,只不过是采用较短的剪力墙肢(短肢剪力墙是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5~8的剪力墙),而且通常采用T形、L形 、]形、 形等。从广义角度讲,宜将这种结构体系称之为"短肢剪力墙—筒体(或一般剪力墙)结构体系"。所谓"筒体"就是以工程电梯间所组成的钢筋混凝土核心筒,"一般剪力墙"就是指墙肢截面高度与墙厚之比大于8的剪力墙,当墙肢截面高度与墙厚之比小于等于3时,它已接近于柱的形式,但并非是方柱,因此称之为"异形柱"。
由于这种结构型式近几年才流行开来,施工、监理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常常会犯一些错误,总结如下:
1、由于短肢剪力墙结构抗震性能较普通剪力墙结构较差,因此要求在短肢剪力墙结构施工过程中,框架梁四根角筋应在墙肢内拉通,以提高结构侧向刚度,达到提高建筑物抗震性能的目的。日常监督工作中常常发现施工单位在剪力墙结构体系施工过程中不论剪力墙是否为短肢,只是将框架梁四根角筋锚入墙肢内一个锚固长度。
2、当墙肢截面高度与墙厚之比小于等于3时,它已接近于柱的形式,但并非是方柱,因此称之为"异形柱"。 由于异形柱截面的特点,柱肢端部会出现较大应力,加上梁作用于柱肢上应力的不均匀,一般越靠肢端应力越大,对柱肢形成偏心压力,进一步加大肢端压应力。因而在异形柱配筋时,应在肢端设暗柱,暗柱的外排钢筋由计算而定。离端部厚度范围内设2Ф14的构造纵筋,箍筋同柱,这样可限制柱肢的砼裂缝的开展,提高异形柱局部抗压抗剪强度及变形能力。柱上的箍筋不仅能抗剪,也可约束砼变形,增大其延性。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也会漏设暗柱箍筋与构造纵筋。
3、剪力墙结构在封顶钢筋绑扎施工中一般在剪力墙肢之间设置联梁或暗梁形成一个整体达到提高抗震等级的目的。此构造一般由设计单位确定,并非规范强制性构造规定,但顶层连梁或暗梁锚入墙肢内的部分应设置箍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般会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但往往会漏扎钢筋锚固段内的箍筋。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1.7.17条明文规定: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①剪力墙周边应设置端柱和梁作为边框,端柱截面尺寸宜与同层框架柱相同,且应满足框架柱的要求;当墙周边仅有柱而无梁时,应设置暗梁,其高度可取2倍墙厚;
②剪力墙开洞时,应在洞口两侧配置边缘构件,且洞口上、下边缘宜配置构造纵向钢筋,上下各层洞口宜对齐;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发现设计文件中剪力墙周边仅有柱而无梁时,施工单位往往会漏设暗梁,有些时候也会发现剪力墙上留洞时,漏扎加强筋。
5、在框架—剪力墙结构中,与剪力墙重合的框架梁一般都保留成暗梁形式设置在剪力墙中。施工人员往往不了解构造要求而忽视设计图上的专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