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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有什么学校包分配(民办取消民转公)

连云港市有什么学校包分配(民办取消民转公)民办学生占比9.21%,到了今年秋季开学时,这个数据须限定在5%。这意味着什么,大家都明白。连云港全市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55 所。其中,小学 26 所、初中5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24 所;由完全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 53 所,由公有主体参与举办的 2 所。现有在校生 59826 人,占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 9.21%;专任教师 3688 人,其中公办身份教师 187 人、占比 5.07%。去年12月31日,连云港便公示了《连云港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2 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 5%以内。其实连云港某些民办学校已经响应这一新规,早在春节前便开始“劝退”学生,缩减规模。根据这份方案,我们能准确获悉连云港各县区民办学校概况。先来看学生数量方面。

上篇文章,后台询问“民办学校”的问题比较多,本文就统一作答吧。

事件的背景是,去年的一则通知——

第一、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将至5%以下,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占比将至15%以下。

去年12月31日,连云港便公示了《连云港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2 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 5%以内。其实连云港某些民办学校已经响应这一新规,早在春节前便开始“劝退”学生,缩减规模。

根据这份方案,我们能准确获悉连云港各县区民办学校概况。

连云港市有什么学校包分配(民办取消民转公)(1)

先来看学生数量方面。

连云港全市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55 所。其中,小学 26 所、初中5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24 所;由完全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 53 所,由公有主体参与举办的 2 所。现有在校生 59826 人,占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 9.21%;专任教师 3688 人,其中公办身份教师 187 人、占比 5.07%。

民办学生占比9.21%,到了今年秋季开学时,这个数据须限定在5%。这意味着什么,大家都明白。

接着,再了解下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

1、部分县区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占比大。市开发区、灌南县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超过省定 15%的要求。灌云县、赣榆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超过 10%。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弱差”问题较突出。全市尚有办学条件简陋、专业师资短缺、办学质量不高、在校生数不足 300 人的民办学校 17 所,占比 30.9%,其中在校生不到 100 人的7 所。

3、存在“公参民”问题。灌云高级中学城西分校和赣榆区苏海实验学校存在公有资本参与民办教育办学问题。全市尚有 187 名公办在编教师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其中赣榆区 115名、灌云县 51 名、灌南县 11 名、开发区 10 名。

可以清晰看到,开发区和灌云民办规模相对较大。有两所学校存在“公参民”问题,而公参民毫无疑问,是要取消的。

连云港市有什么学校包分配(民办取消民转公)(2)

此外,针对许多网友关注的“民转公”,这份方案里目前只提到了“小弱差”的民办确定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其他顶尖民办,尤其是规模比较大的民办,如何解决还未明确说明。只是模糊提出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

以下是各县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重点任务——

海州区

1.海州区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1 所,规模小、质量低、办学条件差,要在 2022 年 6 月底前或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资格。

2.制定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布局结构的实施方案。

3.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4.对筹设、在建和已建未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一校一案”上报具体工作方案。

5.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加大对资金监管,杜绝高收费乱收费现象,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

6.加强对工作过程中风险的研判、预警和处置,加大舆情监测和负面舆情处置力度,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各项措施平稳有序落地。

连云区

1.连云区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2 所,在校生占比 5.95%。2022 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只减不增”,比例不超过 5%。

2.连云区圣奥本国际双语学校存在校名使用不规范问题,须于 2021 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3.制定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布局结构的实施方案。

4.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5.对筹设、在建和已建未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一校一案”上报具体工作方案。

6.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

7.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加大对资金监管,杜绝高收费乱收费现象,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

8.加强对工作过程中风险的研判、预警和处置,加大舆情监测和负面舆情处置力度,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各项措施平稳有序落地。

开发区

1.市开发区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2 所,在校生人数占比40.05%,其中连云港华杰实验学校在校生规模已达 4730 人。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须控制在 15%以内。

2.连云港融盛双语学校尚有公办编制教师身份 10 人,须于2022 年 8 月前有序退出民办学校。

3.制定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布局结构的实施方案。

4.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5.对筹设、在建和已建未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一校一案”上报具体工作方案。

6.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

7.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加大对资金监管,杜绝高收费乱收费现象,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

8.加强对工作过程中风险的研判、预警和处置,加大舆情监测和负面舆情处置力度,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各项措施平稳有序落地。

赣榆区

1.赣榆区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6 所,在校生人数比例10.56%。其中,赣榆华杰双语学校、汇文双语学校、赣榆外国语学校规模较大,分别为 5864 人、3876 人、3466 人;博雅初级中学须于 2022 年 6 月底前或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资格。2022 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数的比例应控制在5%以内。

2.赣榆区苏海实验学校存在“公参民”办学问题,须于 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

3.分布在 5 所民办学校的 115 名公办编制教师,须于 2022年 8 月前有序退出。

4.制定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布局结构的实施方案。

5.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6.对筹设、在建和已建未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一校一案”上报具体工作方案。

7.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

8.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加大对资金监管,杜绝高收费乱收费现象,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

9.加强对工作过程中风险的研判、预警和处置,加大舆情监测和负面舆情处置力度,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各项措施平稳有序落地。

东海县

1.东海县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6 所,在校生占比 5.37%。其中东海外国语学校、晶都双语学校规模较大,分别达到 4015人、2751 名。2022 年秋季开学前,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只减不增”,占比不超过 5%。

2.制定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布局结构的实施方案。

3.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4.对筹设、在建和已建未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一校一案”上报具体工作方案。

5.对规模小、质量低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于 2022 年 6月底前或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资格。

6.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

7.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加大对资金监管,杜绝高收费乱收费现象,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

8.加强对工作过程中风险的研判、预警和处置,加大舆情监测和负面舆情处置力度,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各项措施平稳有序落地。

灌云县

1.灌云县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22 所,在校生占比 12.88%。其中,300 人以下的“小弱差”学校 12 所。2022 年 6 月底前通过撤并或转公办等方式进行有效化解。2022 年秋季开学前,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应控制在 5%以内。

2.灌云高级中学城西分校存有“公参民”问题,须于 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改。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 51 名公办编制教师,须于 2022 年 8 月前有序退出。

3.灌云高级中学城西分校校名使用不规范,须于 2021 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4.制定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布局结构的实施方案。

5.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筹设、在建和已建未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上报具体工作方案。

6.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

7.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加大对资金监管,杜绝高收费乱收费现象,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

8.加强对工作过程中风险的研判、预警和处置,加大舆情监测和负面舆情处置力度,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各项措施平稳有序落地。

灌南县

1.灌南县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16 所,在校生占比 19.73%。其中,300 人以下的“小弱差”学校 4 所,500 人以内的学校 4所,要在 2022 年 6 月底前通过撤并或转公办等方式进行有效化解。2022 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数的比例须控制在 5%以内。

2.分布在北陈集镇三友实验学校、东方双语学校的 11名公办编制教师,须于 2022 年 8 月前有序退出。

3.制定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布局结构的实施方案。

4.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5.对筹设、在建和已建未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一校一案”上报具体工作方案。

6.要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

7.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加大对资金监管,杜绝高收费乱收费现象,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

8.加强对工作过程中风险的研判、预警和处置,加大舆情监测和负面舆情处置力度,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各项措施平稳有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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