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绍兴市中小学中专)
绍兴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绍兴市中小学中专)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我们将严格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做好保密工作。4.请各有关学校(单位)对本单位通过评审的人员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原标题《2018年绍兴市中小学(中专)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编辑陶东烨)
2018-12-22 17:37 | 绍兴教育
图文无关
经绍兴市中小学(中专)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周姣等376人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周小红等6人具有中专高级讲师任职资格,郭仁兴等7人具有中小学教育管理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绍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我们将严格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4.请各有关学校(单位)对本单位通过评审的人员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原标题《2018年绍兴市中小学(中专)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编辑陶东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