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考研华东师范大学(教育考研同学同济)
二本考研华东师范大学(教育考研同学同济)除学校专项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全部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2.非全日制研究生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除 “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外,其它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安排住宿,可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2)“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
紧随着复旦、交大、华师大、上外、上财等沪上高校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之后,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也公布了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计划数、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时间等信息全部囊括在内,关心的同学们快来看看吧↓
同济大学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政策说明
1.全日制研究生
1)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除 “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外,其它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安排住宿,可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
2)“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3)“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按录取当年协议执行。
2.非全日制研究生
除学校专项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业方式全部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全日制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 年9 月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四(一)1. 中第1)、2)、3)各项要求。
(2)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 3 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2019 年9月1 日,下同)或3 年以上;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 5 年或5 年以上;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2 年或2 年以上。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项目管理(专业代码:085239)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 3 年或3 年以上;
②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2 年或2 年以上。
3)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4 位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2)的考生须符合《同济大学2019 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招生简章》要求。
4)除上述专业学位外,报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四(一)
1. 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日期:2018 年10 月10~31 日每天9:00-22:0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学校核验。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所报考的专业(专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学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电子信箱必须准确无误。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校招生章程的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考生(不含推免生)携带下述“现场确认须知”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须知
(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须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历届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
在2019 年9 月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校研究生需另外出具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函》。
(3)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并现场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复试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考生需携带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其他说明
(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
(2)报考"知识产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项目,全英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学院代码:320)法学(专业代码:030100),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知识产权(WIPO 项目)班。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19 年9 月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已被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初试日期
2018 年12 月22 日-23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18 年12 月14 日至2018 年12 月24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地点
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五)复试
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学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章程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 2019 年3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通知信息通过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六)录取
1.录取程序
1)初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z.tongji.edu.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对未通过学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4)拟录取的硕士生应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5) 除“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外,其他拟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须为非定向就业,即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同济大学,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7)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和奖助
1)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目前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http://xxgk.tongji.edu.cn/index.php?classid=3176)。
2)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对于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后全部都可以获得8000 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对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于600 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10 个月。另外,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得额外的资助。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七)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2.5 年(生物学、医学院招生专业和口腔医学院招生专业均为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 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八)培养校区
1.四平路校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中德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教育硕士)、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人文学院、体育教学部、法学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设计创意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和国际足球学院。
2.嘉定校区: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两专业的研究生及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除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软件学院、汽车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分研究方向)。
3.最终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其它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其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可以申请住宿。
2.学校在研招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将有所调整。
3.《2019 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4.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活动。学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
5.有关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6.从2012 年起工商管理类(包含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与管理两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新方案,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硕士期间采用全英文授课,国内学生与外国留学生合班上课的教学方式,以培养高层次的国际化管理人才。
7.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
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8.学校2019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
非全日制研究生
除单独考试和“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外,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类别均为专
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一)报考条件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表1。
(二)报名程序
参考本章程四(二)报名程序。
(三)初试日期
参考本章程四(三)初试日期。
(四)初试地点
参考本章程四(四)初试地点。
(五)复试
参考本章程四(五)复试。
4)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
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物价局备案为准,目前学费标准可参考同济大学网站(网址:http://xxgk.tongji.edu.cn/index.php?classid=3176)。
(七)学制、修读年限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5 年,具体参照入学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八)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
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九)其它
1.工程硕士管理中心(学院代码:900)作为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独立招生单位,依托各相关学院进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培养。最终培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2.金融(专业代码:025100)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和数学科学学院联合招生,培养和管理挂靠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的金融硕士项目中心。
3.学校在研招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和各学院报名考试情况,将有所调整。
4.《2019 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5.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活动。学校自命题科目均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部分科目提供考试大纲。
6.有关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7.学校2019 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留意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
9.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
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章程与教育部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瑞安楼512 室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邮箱:tjyzc@tongji.edu.cn
021-65982944
申诉部门:同济大学监察处
申诉邮箱:jcc@tongji.edu.cn
东华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收类型、招生计划
2019年学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部分专业学位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类别(领域)详见《东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照2018年录取全日制人数(含推免生,个别仅招非全日制的类别和领域除外),仅供参考。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2019年各专业(类别)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
学习方式、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东华大学;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类别、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东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专项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学术学位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 ~ 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 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年。
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并考试通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同等学力报考者不能跨专业报考。
5.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 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③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选择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7.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仅材料工程、项目管理的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设置单独考试。
8.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10. 学校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四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外,其他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
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②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及研究方向备注说明。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 以下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3110东华大学”报考点:a.就读上海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工作或户口所在地为上海的历届考生;c.报考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美术、艺术设计专业(领域)的考生;d.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高校、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110东华大学”报考点有松江校区和延安路校区两个初试地点。选择“3110东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中,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的考生,以及报考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美术、艺术设计专业(领域)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初试地点。其余考生可备注初试地点选择意愿,网报时需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松江校区”或“延安路校区”。在考位充足时,可优先依据备注信息安排考试地点。
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⑤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本人亲自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① 现场确认时间以报考点公告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②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且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⑤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考试
1. 初试
① 初试时间: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12月24日上午8:30-12:30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② 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③ 初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④ 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中国史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初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中国史综合满分300分)。
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 复试
①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依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jszs.dhu.edu.cn)公布。
③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④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
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开栏公布。
其他
1.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55
2. 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3. 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招生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代码第三位不为“5”的招生专业为学术学位。
4. 凡涉及招生、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变动,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上海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类型
学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招生简章中所列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本年度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海大学2019年学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zs.shu.edu.cn/zsjz/sszsjz.htm)。
招生计划
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预计在2019年2-3月份正式下达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学校2019年计划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规模为440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规模为500名左右。
全日制招生计划:2019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按照统考招生和推免招生计划分别公布,是参考2018年实际录取人数并做适当调整初步拟定的,简章公布数略少于实际招生数,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校的学科特色、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2019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数将在推免录取时根据推免生实际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拟招收推免生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在推免录取阶段及时更新各专业推免生已录取人数,请统考考生及时关注,在统考报名阶段做适当调整。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2019年共有16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可查看《上海大学2019年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标记有(非全日制)字样的专业均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9年学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数为参考2018年实际招生人数并做适当调整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具体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学校招生计划数和实际生源情况而定。
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般为2.5-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为2-3年,特殊情况,部分专业可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做适当延长。
各专业具体学制请参见招生目录。
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学习的考生报考前须已取得学历证书且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考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专业需要满足报名条件(二)中第3条的年限要求外,其他所有专业报考条件与全日制相同。
(四)2019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各省(市)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个人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1.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国家唯一指定报名网站)(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统考考生网上报名日期为:2018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日期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0月25日,但具体结束录取推免生日期请咨询相关报考学院或学校研招办。
统考考生报考美术学(130400)专业(除01方向的“美术史论”和“艺术批评”、03方向的“公共艺术”和“非遗保护与发展研究”外)、设计学(130500)专业(除01方向的“设计艺术理论与历史”外)、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音乐与舞蹈学(130200)专业的考生以及按同等学力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并到上海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研究方向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2. 除上述艺术类和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上海大学考点由于标准化考场座位限制,除本市高校应届生和本市户籍生源外,根据上海市考点要求,本市其他考生须提本市最近六个月上海社保记录。
3.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学校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总规模为20名,其中学术型10名,专业型10名,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报考,也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
6.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9.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国家各类招生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10.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现场确认及注意事项
1. 现场确认时间:选择上海大学考点的考生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为准,预计为2018年11月9日至12日(每天8:30-16:00),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请参照其他报考点安排。
2.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上海大学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 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请参照其他报考点安排。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学校前述艺术类考生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非本市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 考生携带下述“现场确认须知”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到上海大学报考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5. 现场确认须知
(1) 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须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
(3) 往届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并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考生需携带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字。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说明
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2. 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初试
1. 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开始时间8:30,结束时间不超过14:30)。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 初试科目详见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学校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3.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准考证》在考试期间正反面不得有任何涂改)和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复试
学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由学校自定,具体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参见复试阶段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shu.edu.cn/index.htm)的相关通知。
学校将依据国家A类地区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招生规模、考生生源、师资、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进入复试的比例划定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调剂
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情况,个别专业可能会有调剂需求,请考生在复试阶段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调剂专业,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相关调剂办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展调剂工作。
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学校将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录取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即初试成绩*50% 复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费和奖励
1. 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财务处网站(http://www.cwc.shu.edu.cn)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2. 奖、助学金标准请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3. 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除国家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有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等多种特种奖学金及相关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三助”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为鼓励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开拓学术视野,学校专门设立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短期出国访学,每年有数百名研究生获得资助前往欧美等发达国家。
其他说明
1. 上海大学学校代码:10280
2. 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
3. 学校《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前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凡标记“(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均可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4. 学校2019年部分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后两位为“00”)。
5. 报考学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
6. 在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7.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对于考生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对于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考生在网报时“毕业院校”一栏必须选择“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学校名称。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8. 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学校将在接收推免生录取阶段及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学校和报考专业。
9. 选择上海大学考点(3112)的考生,现场确认前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学校初试报名费网络缴费流程和缴费时间。
10. 复试时将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材料将在2019年复试前另行公布。
11.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须接受资格复查,不接受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3.学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14. 学校个别专业如有缺额需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学校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
15.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会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辅导培训和组织活动,不提供历年试卷,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自命题科目和复试科目不局限于所列参考书目。
16. 报考学校艺术类的研究生,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含有技能型考试的专业,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小组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复试具体办法和要求学校将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
17. 学校理工科部分专业(仅限学术型硕士学位)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学生录取后为上海大学学籍,实行“上大导师 所里导师”双导师制,所有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学制均为3年,具体招生简章详见联合培养院所招生目录。
18.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宝山校区A楼611)
电话号码:(021)66133763/66134020
传真:(021)66132245
网址:http://yjszs.shu.edu.cn/
邮箱:E-mail: yzb@oa.shu.edu.cn
shu-yz(上海大学研招)
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上海大学纪检监察
021-66132857
邮箱:sdjwjc@mail.shu.edu.cn
2019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学制
(一)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5年;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专业目录
详见学校研招网《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s.sit.edu.cn/s/78/t/331/2b/93/info76691.htm)
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前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
拟招生数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5名,专业目录范围内均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考试,12月22日-23日。
(三)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四门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 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为两门。
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奖助学金、学费
(一)国家助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每生6000元/年,资助比例为100%;上海市学业奖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根据等级每生6000-12000元/年;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20000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助教津贴由导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助管津贴根据学校标准发放。
(三)全日制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给予新生特别奖6000元。全日制第一志愿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根据综合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奖励。
(四)学校为研究生设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奖励等。
(五)进入实验室,导师助研津贴不低于300元/每月。
(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专业除外)学费按照学年收取,每生每学年学费6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专业除外)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艺术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
其他
本简章所有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59
邮政编码:201418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学校主页:http://www.sit.edu.cn/
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部
部门主页:http://gs.sit.edu.cn/
电子邮箱:gs@sit.edu.cn;yz10259@126.com
招办电话:021-60873067(程老师)
资料:上海各大学官网、官微
编辑:徐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