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报名入口(监理工程师的报名)
监理工程师报名入口(监理工程师的报名)
(一)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及报考条件:
1)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考点在省会城市设立。
考试设置4个科目: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2)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01.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0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01.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
0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0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04.从事监理工作1年(含)以上。
(二)监理工程师注册
监理工程师注册是政府对工程监理执业人员实行市场准入控制的有效手段。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1)注册形式
监理工程师注册分为三种形式,即:
01.初始注册
02.延续注册
03.变更注册
01.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b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c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d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e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02.延续注册。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期3年。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b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c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03.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a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
b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c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