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律专业有哪些(郑州大学院系专业全面解读)
郑州大学法律专业有哪些(郑州大学院系专业全面解读)法学理论是法学的二级学科,是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学科。法学理论从社会政治、经济、伦理、文化以及法律本身等多角度和多层面,来研究法律现象产生、运行和发展的历史规律,研究法的本质、特征、内容、形式及其结构、功能与价值,以建立法学的基本概念和范畴体系,揭示法律实践的一般规律。一、专业研究方向及专业特色学院学术气氛活跃,对外交流广泛。已经与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美国、法国、英国、荷兰等国家和地区的十多所法律院校建立起了紧密的学术联系;同时,我院也已建立起了常态化的教师及学生海外访学和留学机制。研究生专业介绍法学理论
法学院简介
郑州大学法学院溯源于1980年成立的郑州大学法律系,为“文革”后全国首批恢复法学教育和拥有77级法学专业本科生的高等院校之一。1985年在全国第一批设立了经济法专业,1988年组建经济法系。1994年法律系和经济法系合并为郑州大学法学院。2015年11月成立郑州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经过三十余载的薪火相传,几代郑大法学人筚路蓝缕,励精图治,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75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3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8人,博士生导师13人 河南省特聘教授4人;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为河南省优秀省管专家,2人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先后担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担任全国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0余人担任全国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3人担任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
学院科研成果丰硕。近五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9项,省部级项目近50项,出版专著100余部,发表论文650余篇;现有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私法研究中心2个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学院学术气氛活跃,对外交流广泛。已经与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美国、法国、英国、荷兰等国家和地区的十多所法律院校建立起了紧密的学术联系;同时,我院也已建立起了常态化的教师及学生海外访学和留学机制。
研究生专业介绍
法学理论
一、专业研究方向及专业特色
法学理论是法学的二级学科,是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学科。法学理论从社会政治、经济、伦理、文化以及法律本身等多角度和多层面,来研究法律现象产生、运行和发展的历史规律,研究法的本质、特征、内容、形式及其结构、功能与价值,以建立法学的基本概念和范畴体系,揭示法律实践的一般规律。
目前本硕士点共有教授2人,副教授3人,讲师1人;现有石茂生教授、王建国教授等博士生导师2人,石茂生教授、王建国教授、魏胜强副教授、张玫瑰副教授、李建新副教授等硕士生导师5人。
本硕士点教师共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2项,国家级远程教育法理学精品课1项,省部级、厅局级项目近30项;出版学术著作20余部,参编法学专业国家级和省级统编教材多部;在国内知名期刊上发表论文150余篇;多次获得省部级、厅局级科研奖励。
法律史
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科于1980年郑州大学法律系成立时设立 于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开始招收第一届硕士研究生。
本学科现有专职教师6名、兼职教师2名,在8名专兼职教师中有教授4名、副教授3名、讲师1名,其中有7名教师已经或将要获得博士学位,1名教师为硕士学位。郑州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河南省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中是历史最早、规模最大、影响广泛、博士升学率最高的硕士点。
本学科有1名教师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1名教师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1名教师任河南省法学会理事、4名教师为兼职律师,在河南省法理法史研究会中有2名教师任副会长、3名教师任常务理事、1名教师任理事。
宪法与行政法学
本学科点设有宪法学、行政法学和外国宪法与行政法学三个主要研究方向。在行政法学研究领域,在沈开举教授、宋雅芳教授的带领下,以行政法学体系研究、土地法律制度、行政规划、行政征收与补偿为研究重点,积极回应我国社会生活中的行政法治热点问题,密切关注行政法的制度安排及其理性建构。
郑州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在1999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从2000年开始招生。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取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二级博士授予权,实现了河南法学领域博士点零的突破。
本学科形成了一支实力雄厚的学术梯队 现有专职教授4人,兼职教授3人,副教授2人,讲师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9人,具有博士学位11人。在本学科教师的共同努力和广泛参与下,现已建成了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郑州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和郑州大学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2个校级研究机构,并已开通“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网”、“中国土地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网”和“俄罗斯法律研究网”3个专业网站。
自2007年开始博士研究生培养以来,共招收博士研究生15人。众多毕业学生已经在政府部门、政法系统以及高等院校等法学教育研究领域崭露头角。
刑法学
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199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河南省第一个法学硕士点,在全国省属院校中具有领先地位。主要研究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刑法史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监狱学。
本学科现有专职教师8人,其中,教授3人,分别是学科负责人鲁嵩岳、河南省特聘教授刘德法、博士生导师马松建;副教授5人,分别是毕业于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许桂敏、李淑娟、张阳、王立志、吴林生博士,已经形成以中青年学者为主力,职称结构合理、队伍稳定、发展潜力大的教学和科研团队。
民商法学
郑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于1980年建立,199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挂靠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招收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10年获得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并以民商法专业名义招收博士研究生。
本学科2004年被确定为河南省省级重点学科。本学科具有以下几个突出优势:一是研究力量雄厚,二是研究基础扎实。
近年来,本学科在学术带头人田土城教授的带领下,进一步凝炼学术方向、提升学术水平,结合国家法治建设的实践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法治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对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资源开发的产权问题、公司治理与民营经济保护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等方面的前沿研究,取得了一定的基础性成果。这些方面有望在未来数年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诉讼法学
诉讼法关系到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财产权保护问题,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诉讼程序的公正、人道,是司法公正、文明的重要体现。诉讼法专业是理论性、应用性极强的一门学科,与司法实践联系非常紧密。
郑州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科于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自2003年开始招收硕士生到目前为止,本学科共招收十余届学生。
诉讼法学科现有三个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方向、民事诉讼法方向、证据法学方向。本学科点师资力量雄厚,专职教师中现有教授1名,副教授5名。共有专职教师9名,其中具有博士学历为2名。
近年来参与申报并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河南省哲学社科规划等近二十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和专业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多项,公开出版著作和教材共十余部,形成了具有本学科特色的研究领域和方向。
经济法学
本学科点是全国范围内综合性大学法律院系中较早开设经济法专业、进行经济法教学与科研活动的单位之一。学科点师资力量雄厚,梯队合理,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3人,讲师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人,河南省优秀专家1人,河南省政府参事1人,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在人才培养方面,学科点自1994年以来共招收17届硕士生300多人,授予硕士学位300余人,已经毕业的硕士生中,25人考取了国内著名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郑州大学法学院是国内最早设立开展环境、资源及能源法律研究的单位之一。郑州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最早是涵盖在经济法学科之内进行研究教学的。本学科现拥有学术梯队成员4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3人具有博士学位。学术带头人是桑东莉副教授。
研究方向有三:一是能源法理论与实践;二是自然资源法理论与实践;三是环境法理论与实践。
郑州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学科有着良好的传统优势,由于在全国同类教学研究行列中发展极早,较早形成规模,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长期的建设和积累使本学科拥有良好的发展平台和环境,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于2009年河南省第七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的评选中,被确定为河南省重点学科,各专业教师长期参加国家级层面的学术活动,在国内具有相当影响,各研究方面在全国的影响和地位都在不断提升。
国际法学
国际法专业设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研究方向。
本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赵建文教授从事国际法基本理论的教学和研究工作30余年,现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有深厚的专业功底。本学科共有专职硕士生导师7人、兼职硕士生导师1人,全部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本学科与国内外国际法专业研究机构有比较密切的学术联系。本学科以法学院图书馆名义赢得了联合国资料保存馆的地位,自2001年起,一直收藏联合国出版物。
自2001年开始招生以来,本学科共招收硕士研究生近200人。有部分学生继续深造,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等院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生毕业去向主要是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高等院校。
法律硕士(非法学)
一、学位类别、代码
学位类别:法律硕士(非法学)
代码:035101
二、专业简介
郑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设置于1998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以招收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学位形式,也是国内较早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该专业现已为社会培养研究生近2000名,分布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企事业及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非法学)是以非法律专业背景从事法律学习和研究的特定专业学位形式,培养掌握法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
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以突出法律方法的训练与法律技能的培养。采用灵活多样的法律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法律硕士(法学)
一、学位类别、代码(标题2,宋体小四加粗)
学位类别:法律硕士(法学)
代码:035102
二、专业简介
郑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设置于1998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以招收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学位形式,也是国内较早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体现了法学教育是高起点教育的特点,以为社会输送复合型、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法学院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共50余名,拥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学者。该专业现已为社会培养研究生近2000名,分布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企事业及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历年报录比、分数线
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编辑
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编辑
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编辑
考研参考书目
621:
法理学: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 人民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 年版;
2. 张文显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 16 门核心课 程教材:法理学(第 4 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版。
中国法制史:
参考教材《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赵晓耕副主编,高等教育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 年。
1、《中国法制史》,宋四辈主编,
郑州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2、《中国法制史》,张晋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 年。
宪法学:
1.《宪法学》,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年版。
2.《宪法 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 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 年版。
849:
刑法学:
1.《刑法学》,高铭暄,北京大学和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6 年版;
2. 《刑法学》,张明楷著,法律出版社,2016 年版。
民法学:
1.《民法》(2017 年 8 月第 7 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法》(2015 年 1 月第 6 版);
2.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民法总论》(2017 年 8 月第 5 版),梁慧星著,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