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知识竞赛证书有什么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知识竞赛考试秘籍)
人口普查知识竞赛证书有什么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知识竞赛考试秘籍)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重点专项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多部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各自领域“十三五”规划均将有关老龄工作的内容纳入其中。有关部门分别制订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等专项规划和《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国家层面出台的专项规划对老龄事业发展作出专门部署的有22部。“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我国已经持续编制和实施了5个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包括《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1.老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现行版本是2015年修正版)为主体的老龄法
第四章 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实践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着力保障和改善老年群体民生,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应对人口老龄化主要成就(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老龄事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三中全会都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快建设社会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等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10月,、李克强总理对加强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与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主持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老年人照顾服务等政策文件,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将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列入专题研究。李克强总理在每年政府工作报告和相关专题会议中对老龄事业重点领域改革发展进行强调和部署。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设专章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行部署。全国人大组织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全国政协将老龄问题纳入双周协商座谈会主题,并多次组织政协委员就老龄事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近五年来,全国人大、政协涉老建议和提案数量逐年递增。
(二)我国老龄事业顶层设计更加科学1.老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成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现行版本是2015年修正版)为主体的老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成。全国已有21个省份完成了配套法规的修订,9个省份制定了养老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成年人监护作出规定。民政、人社、卫健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了老龄领域部门规章的制定。
2.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持续实施
我国已经持续编制和实施了5个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包括《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重点专项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多部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各自领域“十三五”规划均将有关老龄工作的内容纳入其中。有关部门分别制订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等专项规划和《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国家层面出台的专项规划对老龄事业发展作出专门部署的有22部。“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
3.老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完善生育、就业、退休、养老等政策,作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研究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等重大决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就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做好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以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康复辅具产业、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性试点等密集出台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出台290多个涉老规范性文件。
(三)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1.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研究形成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实施。
截至2018年5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约9.22亿人,比上年末增加650万人;截至2017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02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6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9268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102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41万人和922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年递增,月人均养老金从2012年的1686元提高到2016年的2362元,年均增长8.8%。
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6年底,约5.1亿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领取待遇的有1.5亿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人均养老金约120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式实施,实现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2016年首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1亿多退休人员受益。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逐步推广。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相继启动。
2.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老年人成为全民医保的主要受益群体。截至2018年5月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约11.9亿,比上年末增加180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取得积极进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深化,有效促进了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了医疗费用上涨,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符合规定的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即将实现。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逐步推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医保参保人员待遇大幅提升。
截至2015年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待遇水平平均达到80%以上和70%左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2017年全国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平均提升了13.99%。
主要针对老年人与医疗相关的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15个城市试点。截至2017年底,参保人数超过4400万,当年受益7.5万余人,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人均支付7600多元,制度保障功效初步显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日益丰富,参加人数不断增多。
3.社会救助城乡统一覆盖
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了低保救助。截至2017年底,全国有城市低保对象126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4045.2万人,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306.2万人。农村有1597万老年人享受低保,超过农村低保总人数的40.5%。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达到540.6元/人·月,较上年同期增长9.3%,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4300.7元/人·年,较上年同期增长14.9%。建立了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截至2016年底,全国农村共有423万老年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4.社会福利水平稳步提高
(1)老年福利制度
截至2017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均建立了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达2682.2万人。30个省份建立了生活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享受服务补贴的老年人354.4万人。29个省份建立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61.3万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扶助关怀制度逐步完善。
(2)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
2017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以满足老年人迫切需求为导向,以增进老年福祉为目标,明确了2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重点任务,涵盖了老年人医、食、住、行、娱等各方面。
全国31个省份都出台了优待老年人政策。多地政策实现“同城同待遇”。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市、县市均实行了对65岁以上老年人减免公共交通票价政策。第四次全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65.8%的老年人享受过多种优待,其中20.8%的老年人享受过公共交通票价减免,13.4%的老年人享受过公园门票减免,10.1%的老年人享受过旅游景点门票减免,9.1%的老年人享受过普通门诊挂号费减免。
(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1.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
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健康与养老服务重大工程、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试点、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等等。自2016年开始,中央财政连续3年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90个地级市试点地区启动。中央财政累计安排预算内资金157亿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养护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得到重点扶持。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5.5万个。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2.9万个,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4.3万个,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8.3万个;各类养老床位合计744.8万张,比上年增长2%(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9张),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338.5万张。
2.支持民间资本力度不断加大
为了尽快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近几年,我国陆续发布系列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机构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一些主要政策包括:《民政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民发〔2012〕129号)、《民政部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商务部、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机构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13〕67号)、《商务部、民政部关于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的公告》(2014年第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民政部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等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着力推动国务院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政策落地。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保障功能得到强化,重点转向为经济困难的孤寡、失智、失能、失独、高龄等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持续推进。加强了对民间资本设立养老机构的政策引导和服务指导,优化了养老机构许可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17年底共核准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27支,核准规模282.7亿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养老服务领域加快推广,PPP项目总量和投资额明显增多。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首批1043个PPP项目中,涉及养老、健康养生类的项目共有46个,总投资近300亿元。民政部本级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公益金,坚持每年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其中,要求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的资金不得低于30%。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迅速,达到养老机构总数的40%,许多省份已经超过50%。
3.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切实加强
行业标准和市场规范是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石,是更好地提供为老服务、加强行业管理的准则和依据。2014年1月26日,民政部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17号)。
民政部制定了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配置和服务标准以及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2017年12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这是我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首个国家标准,标志着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迈入标准化管理的新时代。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开展。2017年3月22日,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六部门决定在全国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重点行动内容包括9大项: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加快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和认证建设,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建立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督。
4.智慧健康养老取得显著进展
广泛开展“互联网 养老”行动,推广社区养老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出台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制定了智慧健康养老技术标准。2017年11月,工信部、民政部与国家卫计委共同公布2017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共有53家企业、82个街道及19个示范基地入选。无锡等物联网基地积极开展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健康养老产业中的应用。康复和护理机器人研发取得重要进展。老年人智慧穿戴设备不断推广。
5.养老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
2014年6月10日,为解决现阶段我国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存在规模小、层次单一、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具体任务措施包括: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积极引导学生从事养老服务业。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有160所高等职业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1万多人;有134余所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在校生3万多人。各地普遍资助养老护理人员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的比例明显提升。
(五)老年人卫生健康服务加快发展1.老年人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开展
依托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中国健康知识传播激励计划、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等,通过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卫生日等专题宣传活动,持续向老年人传播健康养生知识,推动了老年群体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和健康意识的提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1次免费体检、健康评估和指导。2015年接受免费体检老年人数达1.18亿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6%。老年人心血管病高危筛查干预、慢性病综合干预及抑郁症、阿尔茨海默症等的防控工作力度加大。全国建有265个国家级、460余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80.9%的县(区)启动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有力推动了当地老年人慢性病防控和健康促进工作。建立了6个老年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医院设置了国家老年医学中心,推进老年健康、老年病防控和诊治等技术攻关。
2.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的医疗卫生和保健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将老年人作为重点对象。老年病科等相关专科纳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业康复护理机构不断增加。截至2015年,全国共建有康复医院453所,护理院168所,护理站65所,比“十一五”期末分别增加了69.0%、242.9%、16.1%;全国护理院和康复医院的床位数分别增长296.49%、97.03%;设立老年病专科的三级医院数增长了16.26%,有效提高了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3.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分批稳步推进
2016年,我国分两批遴选了9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78.6%的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全国护理型床位占床位总数的46%。
截至2017年4月,全国开设老年病科的二级以上医院有3179家,占二级以上医院的40%左右;医养结合机构共有5570家,其中纳入医保定点的医养结合机构有2117家,占比为38.01%;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为115. 21万张,其中医疗床位25. 63万张,养老床位89.58万张;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有73825家,占比为7.68%;全国出台省级医养结合实施意见的有29个省(区、市);有21个省设立了省级试点单位,有17个省建立了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9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中出台贯彻意见的有78个。
(六)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1.老年文化
2017年3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老年人等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了免费向老年人开放,普遍设置了便于老年人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标准。截至2017年底,全国各类老年活动室发展到35万个。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文化产品大幅增加。文化部门组织开展了“中国老年人合唱节”“老年文化艺术节”等示范性老年文化活动。通过举办“群星奖”引导文艺工作者创作了一大批反映老年人生活、由老年人表演的优秀老年题材文艺作品。依托公共数字文化惠民工程,生产出一大批适合老年人的数字文化产品,总量超过1600TB。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持续开展,在满足老年人阅读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老年教育
在老年教育方面,国务院颁布了首个老年教育发展专项规划——《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明确到2020年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的目标,同时对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拓展发展路径、加强支持服务、创新发展机制做出部署。高校第三年龄大学联盟、老年开放大学相继成立,各级各类院校发展老年教育的态势形成,文化部启动了全国文化系统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试点。截至2017年底,老年学校4.9万个、在校学习人员704.0万人,此外还有数百万老年人通过远程教育、社区教育等各种形式参与终身学习,初步形成了多部门推动、多形式办学的老年教育发展格局,为满足老年人终身学习和服务社会的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
3.老年体育
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对老年体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国家体育总局等1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体群字〔2015〕155号),推动老年体育社会化、科学化、生活化。国家加强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公益金支持各地建设社区多功能体育场地,资助购买老年人专用的健身器材,太极拳、广场舞、健步走、门球等专项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连续举办,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不断加强,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等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日益健全。
4.社会参与
截至2015年底,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已经发展到55.4万个,覆盖率达到81.9%,成为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平台。“银龄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寻找“最美老人”活动、全国离退休干部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等广泛开展,充分发挥了示范榜样作用,吸引更多的老年人追求老有所为。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45.6%的老年人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七)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稳步推进1.老年人居住生活环境逐步改善
全国老龄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2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73号)。涉老设施规划建设标准体系不断完善,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得到扶持,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在一些城市(区)试点。全国650多个城市和1600多个县城参与“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活动。截至2015年,全国评选出50个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市、143个无障碍建设达标市县。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住房救助对象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符合城镇住房救助条件的老年人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助,切实保障了困难老年人的基本住房安全需求。
2.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2018年1月,全国老龄办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8〕6号)。一些地方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尊老敬老宣传报道。尊老敬老教育内容融入中小学相关课程标准,纳入了青年学生行为规范。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敬老养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敬老月”“最美孝心少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敬老文明号”等活动持续开展。2016年全国敬老月活动期间,共走访慰问2580万老年人;发放慰问金和各类物品价值38.62亿元;组织开展各类为老服务1357万人次。
(八)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1.老年法制宣传深入开展
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列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司法部门依托“法律六进”活动平台,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面向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公安民警深入城乡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防范、法律知识宣传,增强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大众传媒积极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加强了老年人消费侵权领域的普法宣传教育。
2.老年人维权服务更加便捷
司法部门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参与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调解、仲裁和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对经济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减免法律服务收费。各地在健全省市(地)县(区)三级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同时,在各级老龄办以及老年公寓等老年人较为集中的场所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方便老年人就近寻求法律帮助。截至2017年底,老年法律援助中心发展到2万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达到6.4万个。为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2016年12月,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102号)。
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把民生领域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着力解决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需求。
3.对涉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将虐待老年人纳入治安处罚范围,狠抓侵害老年人命案侦破工作,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打击整治侵害农村留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有92.6%的老年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九)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1.老龄工作机构
国家老龄工作机构设立至今30多年,先后经历了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中国老龄协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4个阶段。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老龄事业单位1600个,所有的省(区、市)、95%的地(市)、86.8%的县(市、区)都设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从中央到地方的老龄工作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
2.老龄科学研究
1984年8月,全国首届老龄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我国第一次召开全国性的会议研究老龄问题。1989年3月,国家编委批准成立国家级多学科老龄问题综合研究机构——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自2000年开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2009年10月25日,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正式启动,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战略研究。2013年6月27日,由全国老龄办主管,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老龄科学研究》(刊号:CN10—1122/D)创刊,系我国老龄科学研究领域第一份国家级学术性刊物。
3.国际交流合作
老龄领域双边、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中国政府积极主动和国际社会、联合国系统加强老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发挥作为人口大国在国际老龄领域的重要影响。与联合国有关组织、欧盟以及法国、瑞典、加拿大等国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性别、老年扶贫以及老年教育等领域开展了项目合作。
二、应对人口老龄化实践经验我国老龄事业继往开来,在继承中创新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老龄问题治理经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经验弥足珍贵,为世界老龄问题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
(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二)坚持老龄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针
(三)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方法
(四)坚持立足国情放眼全球的原则
(五)坚持发展老龄事业的关键举措
1.不断推进改革创新
2.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3.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4.强化科技支撑力度
三、应对人口老龄化主要问题近年来,全社会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树立积极老龄观,倡导代际和谐社会文化,营造养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老年群体的获得感不断提升。但是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我国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任重而道远。
(一)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待增强
(二)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尚不健全
(三)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未完待续 详见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