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城区初中施教区:江阴教育局发文
江阴城区初中施教区:江阴教育局发文1.学生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限住宅性质,下同)、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或户籍只与父母一方在一起,且与父母房产一致并长期实际居住的,按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在2019年8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内注册户籍和登记房产,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向施教区对应的初中申请入学。招生区域为澄江街道、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敔山湾实验学校施教区内,下同),夏港街道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等4个村、社区,高新区的滨江、锦隆、杨市等3个社区。招生对象和入学条件1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内户籍的学生
今天,市教育局正式发布《江阴市2020年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意见》对今年的招生对象、入学条件等做了明确规定
招生学校和招生区域
招生学校为江阴实验中学、江阴市暨阳中学、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江阴初级中学、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江阴市要塞中学、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初中部、江阴市立新实验学校初中部等8所初中。
招生区域为澄江街道、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敔山湾实验学校施教区内,下同),夏港街道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等4个村、社区,高新区的滨江、锦隆、杨市等3个社区。
招生对象和入学条件
1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内户籍的学生
在2019年8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内注册户籍和登记房产,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向施教区对应的初中申请入学。
1.学生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限住宅性质,下同)、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或户籍只与父母一方在一起,且与父母房产一致并长期实际居住的,按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2.学生户籍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但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不在一处的,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持有多套独立房产的,到父母现实际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无独立房产,有共有房产(共有房产仅指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与孩子的共有房产,下同)的,可以到共有房产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有多套共有房产的,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占比最高的房产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5.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包括澄江街道、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夏港街道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等4个村、社区和高新区的滨江、锦隆、杨市3个社区,下同)确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的;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经房产信息核查,确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由学校核实后,到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6.澄江街道内因城市改造和建设而动迁的居民子女,已分配或购买新房入住的,按现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入学;拆迁后尚未安置处在过渡期的,提供相关证明,可按原居住地或即将安置地所属的施教区入学。2021年起,南菁高中实验学校和江阴初级中学施教区内的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取得的,可以安排到上述2所初中就读,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后取得产权证的,按原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入学。
7.学生户籍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父母离异的,按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自住房产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8.学生户籍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长期租住在城区,持房屋租赁合同的,经房产信息核查,确无房产,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新生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2019年8月31日后、2020年5月31前登记注册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非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户籍的学生
非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户籍包括:江阴本地非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户籍,非江阴户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内有房产
非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户籍的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就读城区初中:
• 2020年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
•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有独立房产(2019年8月31日前),并实际居住;
•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入学当年5月31日前);
• 非江阴户籍新市民还需满足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并实际登记居住半年及以上(入学当年1月1日前),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初中新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在中考招生中不享受南菁高中和江阴高中的分配指标。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范围内没有房产的新市民子女
租赁房新市民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初中,需符合以下条件:
• 2020年城区小学毕业生;
•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城区有固定的住所,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并实际登记居住半年及以上(入学当年1月1日前);
•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有稳定的工作,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入学当年5月31日前);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新市民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江阴市要塞中学、江阴市天华艺校(公办班)等学校就读。此类学生在中考招生中可以享受南菁高中和江阴高中的分配指标。
3几个特殊区域的新生入学
1.夏港街道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等4个村、社区区域内学生,在本市小学毕业或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如下政策入学:
(1)户籍注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均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学生,可以到江阴实验中学入学。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上述区域内有房产,户籍不在澄江街道和该区域的学生、户籍或房产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8月31日后的学生,到夏港中学入学。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江花苑有房产,户籍地址在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内或从上述区域迁移到金江花苑的,并在2019年8月31日前注册户籍和登记房产的学生,可以到江阴实验中学入学。
(4)租住在上述区域内的新市民子女,应由缴纳社保所在镇(街道)接收。如果在澄江街道缴纳社保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
2.高新区的滨江、锦隆、杨市3个社区区域内的学生,在本市小学毕业或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如下政策入学:
(1)新生户籍注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上述区域而且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的学生,可以到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入学。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上述区域内有房产,户籍不在澄江街道和该区域的学生、房产或户籍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8月31日后的学生,由高新区协调安排入学。
(3)租住在上述区域内的新市民子女,应由缴纳社保所在镇(街道)接收。如果在澄江街道缴纳社保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
3.学生于2019年8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注册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要塞中学施教区内登记房产,可以选择到江阴市要塞中学入学,也可以按照以下区域在江阴市立新实验学校和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中选择一所学校入学,具体为:
(1)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区域,花山路以东、毗陵东路以南、绮山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上述区域的初一新生也可以选择江阴市立新实验学校入学。家长根据选择意向,在入学现场审核时间内,到意向学校填报意向书,确认后不再更改。
(2)锡澄高速公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南区域,花山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绮山路以西、毗陵东路以北区域,绮山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上述区域的初一新生也可以选择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入学。家长根据选择意向,在入学现场审核时间内,到意向学校填报意向书,确认后不再更改。
4政策性安置入学说明
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支援边疆建设干部职工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入学登记及录取办法
1、入学信息登记。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完成新生入学的预登记工作。
2、入学现场审核。市教育局审核信息后,将名单发到各城区初中,各城区初中组织现场验证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现场审核时间由各初中确定),对复核出的非本校施教区学生,退回应属施教区学校就读。
工作要求
1.严格按计划招生。认真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20年初中事业计划进行招生,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确保学校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办学能力相适。
2.严格控制择校。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努力遏制择校现象。各小学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免试就近入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正面宣传,不得向初中学校提供优秀毕业生信息。各初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测试,不得以竞赛成绩或获奖证书为依据“择优”进行招生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符合升学条件的学生,不得以择校、借读之名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入学。
3.严格实行均衡分班。所有公民办初中新生均实施均衡分班,阳光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设快慢班。
4.加强招生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并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督导,对于违规招生和弄虚作假的学校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其他
1.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江阴市要塞中学、江阴市天华艺校的学生,在中考招生中可以享受学校的南菁高中、江阴高中等热点高中分配指标。其他城区初中的择校生、借读生、非城区户籍的学生、初中三年内有学籍转移的学生均不能在中考招生中享受学校的南菁高中、江阴高中等热点高中分配指标(特殊政策除外)。
2.实行分配生资格年审制度。对按施教区正常入学的学生,经年审,入住未满三年、中考报名时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不在该校学区内的(因城市需要而动迁的除外),将取消其分配生资格。
江阴市2020年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区域,今年江阴城区初中划片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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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实验中学:
锡澄运河以西,西至澄江街道与原临港街道界,南至澄江街道与南闸界。(含户籍注册和房产登记均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夏港街道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等4个村(社区)的常住居民子女。)
(对应区号:2、40、41、42、43、44、45、)
暨阳中学:
锡澄运河以东,韭菜港路以西,滨江中路以北;锡澄运河以东,滨江中路以南,虹桥北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锡澄运河以东,环城北路以南,中山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锡澄运河以东,环城南路以南,花山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
(对应区号:12、15、16、17、31、36、37、38、39、48、49、54)
南菁高中实验学校:
中山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含居住在江阴大院的“九五”现役军人子女)
(大图对应区号:28、29、30、33、34、35、46、47)
江阴初级中学:
虹桥北路以东,滨江中路以南,朝阳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朝阳路以东,滨江中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东横河以北;韭菜港路以东,锡澄高速公路以西,滨江中路以北。(含边检、人武部和居住在君山大院“九五”现役军人子女)
(对应区号:11、13、14、18、19、20、21、53、56、57、58、59、60、61)
江阴第一初级中学:
朝阳路以东,东横河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延陵路以北;环城东路以东,延陵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环城东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绮山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锡澄高速公路以东,滨江路以北,东至澄江街道与高新区界;锡澄高速公路以东,滨江路以南,东外环路、东横河、白屈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含户籍注册和房产登记均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滨江社区、锦隆社区、杨市社区的常住居民子女)。
(对应区号:3、4、5、6、7、8、9、10、22、23、24、25、26、50、51、52)
锡澄高速公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南区域;花山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绮山路以西、毗陵东路以北区域;绮山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学生户籍注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均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学生可以选择到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就读。
要塞中学:
花山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绮山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绮山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南。
(对应区号:24、25、26、27、32、51、52)
立新实验学校:
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区域,花山路以东、毗陵东路以南、绮山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学生户籍注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均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学生可以选择到立新实验学校就读。
(对应区号:27、32、62)
敔山湾实验学校:
白屈港以东,芙蓉大道以南,耙齿山、定山以西,迎瑞路以北。(含山湾水榭、电子对抗旅现役军人子女)
(对应区号: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