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小学生被杀进展:浙江瑞安一小学生被同学家长刺死
瑞安小学生被杀进展:浙江瑞安一小学生被同学家长刺死周四(20日),林某厦接女儿放学回家,得知小恒并没有在班上公开道歉。当晚,双方家长通过微信沟通此事,小恒母亲再三表示道歉,并愿意帮着到医院检查,但小艺父亲林某厦则要求小恒必须第二天在班上公开道歉,以防止以后再出现女儿被欺负的情况。同时,双方均和班主任白老师沟通此事,但白老师觉得为了维护学生的自尊心,不太赞成在班上公开道歉。 网传教室撒尿视频系谣言根据瑞安当地和其他媒体的报道,事件经过大致为:周三(19日)英语课上,同学们排队上交改好的英语作业,小恒排在小艺的前面,随后小恒用手打到了小艺的眼睛,小艺出现疼痛和流泪,而据小恒家属称当时并不是击打,是不小心碰到的。不过,最终小艺的眼睛并无大碍,也并未就医,班主任在办公室让小恒向小艺道歉。
9月21日,浙江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教学楼三楼厕所内发生一起命案,四年级(1)班女生林艺(化名)的父亲林某厦,持刀将班上男生叶恒(化名)刺伤。警方接警后到场处置,抓获嫌犯林某厦,男生被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
瑞安警方当晚发布的警情通报称,经查,林某厦因其女儿周三在学校与叶某发生口角时被打致眼部疼痛(伤势轻,未就医,正常上学)而心生怨气,携带水果刀到学校找叶某报复,用水果刀伤害叶某。从学生家长发在朋友圈的现场照片可见,叶恒倒在血泊里,林某厦并未逃走,而是坐在一旁淡定抽烟,目光冷对着拍照者。
一位中年家长,为何会对弱小的小学生下此毒手?即便两个十岁的孩子之间有什么小摩擦,男生及其家长均已道歉,老师也在调解,为何仍使出这样残忍的报复手段?是否像网上传言的林某厦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因男孩是个顽劣异常的校园霸王而被激怒失控?津云新闻记者来到瑞安进行了走访调查。
男同学并非熊孩子
网传教室撒尿视频系谣言
根据瑞安当地和其他媒体的报道,事件经过大致为:
周三(19日)英语课上,同学们排队上交改好的英语作业,小恒排在小艺的前面,随后小恒用手打到了小艺的眼睛,小艺出现疼痛和流泪,而据小恒家属称当时并不是击打,是不小心碰到的。不过,最终小艺的眼睛并无大碍,也并未就医,班主任在办公室让小恒向小艺道歉。
当晚,双方家长通过微信沟通此事,小恒母亲再三表示道歉,并愿意帮着到医院检查,但小艺父亲林某厦则要求小恒必须第二天在班上公开道歉,以防止以后再出现女儿被欺负的情况。同时,双方均和班主任白老师沟通此事,但白老师觉得为了维护学生的自尊心,不太赞成在班上公开道歉。
周四(20日),林某厦接女儿放学回家,得知小恒并没有在班上公开道歉。
周五(21日)下午放学时段,家长们陆续来到学校教学楼里,等待孩子放学,林某厦也在其中,不过他偷偷带了水果刀在身上,趁学校降旗期间,和小恒来到厕所内,随即行凶。
据了解,受害者叶恒平时活泼阳光,学习成绩不错,很讨老师欢喜,绝不是那种顽劣异常、霸凌他人的小霸王,小艺同学平时文静内向,学习也不错。
不过,近日有一段视频在网间流传,几分钟的视频中,老师在讲课,其他同学在认真听讲,一个“熊孩子”男生在教室的最后,一会搂抱邻座女生,一会露阴并做出撒尿动作,视频配文暗指这个“熊孩子”就是小恒,网络一片哗然。不过,隆山实验小学的谢校长果断辟谣,他告诉津云新闻记者:“绝对不是,那根本不是隆山实验小学……”
事发小学
接孩子不再进校园 来访流程更严格
隆山实验小学位于瑞安城区的塘河南岸,学校周边空间逼仄,道路狭窄。临近放学,在塘河岸边的两个校门,来接孩子的家长陆续到达,越聚越多,现场有不少保安、治安民警和交警在现场维持秩序。
事发当天,林某厦为何能顺利通过校门,来到教室门口叫走小恒?津云新闻记者了解到,让家长到学校教学楼里接孩子,是此前瑞安一些学校的惯例做法。
一位家长表示,出事前都可以到楼里教室门口接孩子的,现在一律在校门外等待,“原来也没有这么多安保人员”。而另一位家长则表示,原来进学校里接孩子,可以避免校门外的道路太过拥堵,但谁想到会出了这样的事儿?
津云新闻记者在校门口看到,目前隆山实验小学实施严格的入校登记流程,来访者必须出示证件登记,说明入校事由,且有校内人员来迎接方可进校。
一位居民说,严格一点是好事,但路堵成这样,也不是长久的办法,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嫌犯
数次入院治疗 接送孩子系“临时替班”
林某厦今年36岁,此前居住在瑞安市仙降街道,老家在同一街道的新河村,父母常年在农贸市场卖鸡鸭,家里有兄妹三人,林某厦排行老二,还有一位哥哥和一个妹妹。
根据家属的叙述,林某厦毕业于瑞安五中,学习成绩还不错,但是英语不好,总分被拉低,考了一个职业院校,不过上大学后他痴迷游戏,挂科较多,没能毕业。回家后,家人劝他去复读,争取考一个好一点的大学,但林某厦在义乌一个高中复读一个学期后,就因为嫌太累再次回到家中。
在家人的劝说下,林某厦取得了温州大学财会专业函授毕业证,后来到瑞安一家建筑公司任临时监理。林某厦工作认真,但因为太讲原则,不够通融,和一位包工头产生了矛盾,在一次冲突中林某厦一侧脸颊被包工头用钢笔刺穿,属于轻伤,在派出所调解下,他接受了对方三万元的赔偿,案件了结。
经过这次冲突,林某厦的认真、敬业受到上级的肯定,但他却辞职回家了。
后来,父母出资十万元让林某厦与其妹夫,以及妹夫的一位朋友合作开办一家鞋料厂,为周边的鞋厂供应原材料,妹夫忙于他务,很少顾及鞋料厂,主要是林某厦和另一位合伙人忙活日常事务。但林某厦认为自己因为老实总是被对方差遣送货干活,且怀疑对方往家中偷运材料,心存不满,最终退伙。
经人介绍,林某厦同浙江苍南农村的一位姑娘周某结婚,并生有一女,即林艺。
家人发现林某厦出现明显的不正常是在一个冬天,那一次,林某穿着单衣和拖鞋,走在大街上,口中念念有词。这时家人意识到有必要将林某厦送医治疗,于是便以旅游为名,哄着林某厦来到杭州第七人民医院进行精神方面的治疗。由于病情有反复,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林某厦入院治疗了三四次,最近的一次是今年正月。
第二代残疾人管理系统的信息显示,林某厦于2017年10月被评定为三级精神残疾,致残原因为精神分裂症,评定机构为为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评定人为朱盛。为核实相关情况,津云新闻记者来到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但工作人员表示朱盛医师出差在外,且相关采访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津云新闻记者向林某厦一位家属询问其精神疾病的情况,这位家属并未否认,只是表示目前“心里很乱,一些细节并不清楚”。
在一个于2015年注册的名称为林某厦的微博中,在今年2月19日连发数条同样的微博,内容为:“有人用脑电波控制仪犯罪,就是你会感觉耳边有人在说话,你以为这是幻听,其实不是,这是犯罪分子用仪器在害你。我浙江瑞安仙降人,姓林,手机号码159****9901,有相同情况的可以和我联系,大家联名上告。这群王八蛋真该扒皮抽筋,把一个个正常人逼成以为是神经病”。
在接受精神治疗后,至本次血案发生前,家人并未发现林某厦有暴力情节或倾向,学校、老师以及很多街坊邻居也并不清楚其有精神残疾。
林某厦的爱人周某平时和公婆一起忙鸡鸭生意,女儿林艺上学的接送一般由外婆来负责,不过在事发那几日,小艺的外婆因为腰病回老家休息治疗,家里决定由林某厦临时接替几天。可就是在这短短几天内,发生了这起血案。
律师说法
林某厦的精神治疗史,是否会在案件最终的量刑方面产生一些影响?津云新闻记者咨询了云南耀律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葛鹏起。
葛鹏起表示,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作了界定,具体有三种:一是“无刑事责任能力”,即病情非常严重,在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并且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就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二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指的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处于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犯罪,此时他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三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指的是病情介于前两种情况之间,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种情况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葛鹏起表示,关于如何界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犯罪时是否处于精神正常状态,需要非常专业和复杂的司法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鉴定意见”,这个意见会成为对精神病人犯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具体到本案,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处于精神病发作期,有什么相关迹象,需要有关方面进一步的调查和鉴定。”
(津云新闻记者 陈庆璞 发自浙江瑞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