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8.7/106/103/33.6/66/6
式中:U0——电缆导体对地或对金属屏蔽层间的额定电压;
U——电缆额定线电压。
2)试验电压应符合表17.0.4-1的规定。
表17.0.4-1 纸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kV)
电缆额定电压U0/U |
1.8/3 |
3/3 |
3.6/6 |
6/6 |
6/10 |
8.7/10 |
21/35 |
26/35 |
直流试验电压 |
12 |
14 |
24 |
30 |
40 |
47 |
105 |
130 |
3)18/3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橡塑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应按下式计算:
4)充油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应符合表17.0.4-2的规定。
表17.0.4-2 充油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kV)
电缆额定电压U0/U |
48/66 |
64/110 |
127/220 |
190/330 |
290/500 |
直流试验电压 |
162 |
275 |
510 |
650 |
840 |
5)现场条件只允许采用交流耐压方法,当额定电压为U0/U为190/330kV及以下时,应采用的交流电压的有效值为上列直流试验电压值的42%,当额定电压U0/U为290/500kV时,应采用的交流电压的有效值为上列直流试验电压值的50%。
6)交流单芯电缆的外护套绝缘直流耐压试验,可按本标准第17.0.8条规定执行。
2 试验时,试验电压可分4阶段~6阶段均匀升压,每阶段应停留1min,并应读取泄漏电流值。试验电压升至规定值后应维持15min,期间应读取1min和15min时泄漏电流。测量时应消除杂散电流的影响。
3 纸绝缘电缆各相泄漏电流的不平衡系数(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2;当6/10kV及以上电缆的泄漏电流小于20μA和6kV及以下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μA时,其不平衡系数可不作规定。
4 电缆的泄漏电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电缆绝缘可能有缺陷,应找出缺陷部位,并予以处理:
1)泄漏电流很不稳定;
2)泄漏电流随试验电压升高急剧上升;
3)泄漏电流随试验时间延长有上升现象。
17.0.5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橡塑电缆应优先采用20Hz~300Hz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和时间应符合表17.0.5的规定。
表17.0.5 橡塑电缆20Hz~300Hz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和时间
2 不具备上述试验条件或有特殊规定时,可采用施加正常系统对地电压24h方法代替交流耐压。
17.0.6 检查电缆线路的两端相位,应与电网的相位一致。
17.0.7 充油电缆的绝缘油试验项目和要求应符合表17.0.7的规定。
表17.0.7 充油电缆的绝缘油试验项目和要求
17.0.8 交叉互联系统试验,应符合本标准附录G的规定。
17.0.9 66kV及以上橡塑绝缘电力电缆线路安装完成后,结合交流耐压试验可进行局部放电测量。
18 电容器18.0.1 电容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2 测量耦合电容器、断路器电容器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及电容值;
3 电容测量;
4 并联电容器交流耐压试验;
5 冲击合闸试验。
18.0.2 测量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应采用2500V兆欧表,750kV电压等级的应采用5000V兆欧表,测量耦合电容器、断路器电容器的绝缘电阻应在二极间进行;
2 并联电容器应在电极对外壳之间进行,并应采用1000V兆欧表测量小套管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均不应低于500MΩ。
18.0.3 测量耦合电容器、断路器电容器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及电容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得的介质损耗因数(tan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2 耦合电容器电容值的偏差应在额定电容值的—5%~+10%范围内,电容器叠柱中任何两单元的实测电容之比值与这两单元的额定电压之比值的倒数之差不应大于5%;断路器电容器电容值的允许偏差应为额定电容值的±5%。
18.0.4 电容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电容器组,应测量各相、各臂及总的电容值。
2 测量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称电压10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GB/T 11024.1的规定。电容器组中各相电容量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1.02。
18.0.5 并联电容器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并联电容器电极对外壳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应符合表18.0.5的规定;
2 当产品出厂试验电压值不符合表18.0.5的规定时,交接试验电压应按产品出厂试验电压值的75%进行;
3 交流耐压试验应历时10s。
表18.0.5 并联电容器电极对外壳交流耐压试验电压(kV)
额定电压 |
<1 |
1 |
3 |
6 |
10 |
15 |
20 |
35 |
出厂试验电压 |
3 |
6 |
18/25 |
23/32 |
30/42 |
40/55 |
50/65 |
80/95 |
交接试验电压 |
2.3 |
4.5 |
18.8 |
24 |
31.5 |
41.3 |
48.8 |
71.3 |
注:斜线下的数据为外绝缘的干耐受电压。
18.0.6 在电网额定电压下,对电力电容器组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3次,熔断器不应熔断。
19 绝缘油和SF6气体19.0.1 绝缘油的试验项目及标准,应符合表19.0.1的规定。
表19.0.1 绝缘油的试验项目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