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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四要素(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

增值税专用发票四要素(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

增值税专用发票四要素(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1)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上述条文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6号文的一段,也是最近“最严”发票令的源头。文中强调的只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我们大家知道,普通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普通 发票例如通用机打发票(比如餐饮票、加油票)、定额发票、通行费发票、火 车票、航空行程单并没有强制规定打识别号,当然定额、通行费这类的发票也没有地方让你打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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