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作者查找资料的网站(断更三月网站可代写)
网文作者查找资料的网站(断更三月网站可代写)以上即为争议条款。我们可以看到,根据条款,如果作者不能够完成作品,那在其断更的90天后,网站可以另行雇佣他人来继续该书的创作,产生的收益原作者可以占有一成。乙方应保证作品最后能够完成。乙方如果不能继续创作,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结局的写作,避免因作品不能完结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若乙方无力完成有关合作协议作品,在其明示甲方或连续 90 天未予以更新的前提下,可视为作品创作中断。创作中断后,为保障读者权益,甲方可通过另选他人继续创作的方式完成协议作品,由此产生的收益甲、乙、新创作者按 5:1:4 分配,继续创作的著作署名权,依然完全属于乙方。在其它版权方面,合同约定,授权作品衍生的、未包含在电子版权在内的其它商业利益,由作者自行保留。如需网站方全权代理,作者将获得可分配收入的 70%。在稿酬方面, 在联合阅读书站订阅的,以 5:5 进行分成,另在作者完成有效更新前提下,其本站订阅收入加发
自四月底阅文集团管理层更换,原管理层“荣休”以来,阅文“霸王”合同事件持续发酵,整个网文行业都炸开了锅。无数网文作者痛批阅文霸王条款,压榨作者权益。随后,一场轰轰烈烈的五五断更节出现,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起点大神作者月影梧桐更是宣布众筹创建小说网站的决定,并于半天内众筹100万元成立了网络小说原创平台“联合阅读”。
5月15日深夜,联合阅读正式开启公测,一时之间,众多作者积极发书参与,仅仅一天时间,注册作者超过6000人,显示其在作者中的极高人气。
合同规定5月18日,联合阅读发布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协议内容对作者来说可谓“全网最好”。
在签约上,明确规定了网站仅签约作品,不签约作者,且只签约作品的电子独家版权,为期二十年,解除合同后,作品自动转为驻站形式。
在其它版权方面,合同约定,授权作品衍生的、未包含在电子版权在内的其它商业利益,由作者自
行保留。如需网站方全权代理,作者将获得可分配收入的 70%。
在稿酬方面, 在联合阅读书站订阅的,以 5:5 进行分成,另在作者完成有效更新前提下,其本站订阅收入加发 40%额外奖金。即只要完成每月6万字以上的更新并保证完本,作者能够拿到70%的订阅收入。
应该说,以上条款与市面上其他网站相比,对作者来说条件简直太宽松了,也受到了作者的好评。与此同时,网站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和读者利益,增加了一部分违约条款。正是这些违约条款,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争议条款——断更后网站可代写乙方应保证作品最后能够完成。乙方如果不能继续创作,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作
品结局的写作,避免因作品不能完结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
若乙方无力完成有关合作协议作品,在其明示甲方或连续 90 天未予以更新的前提下,
可视为作品创作中断。创作中断后,为保障读者权益,甲方可通过另选他人继续创作的方
式完成协议作品,由此产生的收益甲、乙、新创作者按 5:1:4 分配,继续创作的著作署
名权,依然完全属于乙方。
以上即为争议条款。我们可以看到,根据条款,如果作者不能够完成作品,那在其断更的90天后,网站可以另行雇佣他人来继续该书的创作,产生的收益原作者可以占有一成。
从网站方面来看,如果一本书长时间不更新,势必影响其销售,如果能继续更新,必然能够获得更多利润。同时,尽量减少“太监”书有利于增强读者的信心。且这一条款并非新创,在飞卢等网站,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代写链条,许多书都会进行续写,且不会给原作者任何报酬。而联合阅读承认书籍的著作署名权仍归原作者,续写收益还会给原作者一成,在网站角度来说已经是仁至义尽。
从作者层面来看,一部分作者认为,这一条款主要目的是限制断更和“太监”行为的,与稿酬条款中20%的更新奖励条款是一致的,且不影响版权归属,可以接受。但另一部分人认为,这种行为就是网站官方“枪手”行为,是对作者写作权利的极大剥夺,不可接受。
针对这一争议,有网友表示:问题就在于就是合同推出过于仓促,内容太过简单,很多东西都没有明确。就比如90天相关的“完结”审批与判定,作者与读者知情权否定权等,不可抗力的情况,还有续写部分的版权等等。还有一些没发现的其他问题,比如可能存在的读者订阅时效(审核标准变化等意外下)等在细节处没有明确的东西。建议对合同进行细化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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