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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

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让小刘特别担心的是,摄像头正对着卫生间的一侧,她房间的衣架就摆在那边,每天都会在那里换衣服,如果摄像头是一直在拍摄,“想想就很害怕!”小刘说,一位朋友告诉她,之前看过一些关于利用针孔摄像头偷拍的新闻,说有些摄像头不仅把偷拍视频存储在储存卡内,还会自动联网上传到网盘,不法分子可以实时接收到这些偷拍视频,用作非法用途。小刘报了警,并且打电话向租房的中介“一租公寓”反映,民警告诉小刘,摄像头的SD卡里面有3000多个视频,每个视频3分钟,目前来看应该是自动拍摄,自动存储,新的内容不断覆盖旧的内容。直到5月12日,小刘的一个朋友来家里住,晚上她在关空调时,发现那个电源插座下方有个比米粒还小的圆点,仔细一看,里面还一闪一闪,亮着微弱的灯光。小刘说,朋友觉得这个插座很可疑,于是她们小心翼翼的拆开了插座,一边拆还一边用手机拍下了视频,果然,在插座背面发现了一个正在运行的针孔摄像头,摄像头被嵌在了插座内部

日前,网友“两个倒霉蛋”在19楼论坛发帖,讲述她在萧山租住了近半年的loft公寓内,发现了隐藏在电源插座内的针孔摄像头,而这个摄像头已经拍摄了几千段时长三分钟的视频……

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1)

昨日,记者联系上发帖的网友“两个倒霉蛋”,她姓刘,她说她是其中一个“倒霉蛋”,房子是她另一个女性朋友合租的。

小刘说,去年12月,她通过一家名叫“一租公寓”的长租房中介,租了一套位于萧山佳境天城天合苑的双钥匙loft公寓,房子离她工作的地方不远,每月租金3750元,押一付6,合同签了一年,房租她和朋友平摊。

去年12月29日,小刘和朋友搬进了那套公寓,刚开始都没发现任何异常,但有一次在安装一个电器插头时,小刘发现卫生间侧对面的一个电源插座怎么也插不进去,刚开始以为是插座坏了,叫了物业的师傅来查看,师傅也没发现什么问题,试着用力插插头,勉强还插进去了,所以当时也没再多想。

直到5月12日,小刘的一个朋友来家里住,晚上她在关空调时,发现那个电源插座下方有个比米粒还小的圆点,仔细一看,里面还一闪一闪,亮着微弱的灯光

小刘说,朋友觉得这个插座很可疑,于是她们小心翼翼的拆开了插座,一边拆还一边用手机拍下了视频,果然,在插座背面发现了一个正在运行的针孔摄像头,摄像头被嵌在了插座内部,位置很隐蔽,如果不拆下插座是根本发现不了的。

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2)

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3)

“摄像头一直在运行的!”小刘说,她在网上查了一些资料发现,跟那些使用电池作为电源的隐藏摄像头不同,家里发现的这个针孔摄像头,直接把电源线连接在了插座上,这样就可以一直运行,摄像头里面还有一张32GB的内存卡……

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4)

小刘报了警,并且打电话向租房的中介“一租公寓”反映,民警告诉小刘,摄像头的SD卡里面有3000多个视频,每个视频3分钟,目前来看应该是自动拍摄,自动存储,新的内容不断覆盖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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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小刘特别担心的是,摄像头正对着卫生间的一侧,她房间的衣架就摆在那边,每天都会在那里换衣服,如果摄像头是一直在拍摄,“想想就很害怕!”小刘说,一位朋友告诉她,之前看过一些关于利用针孔摄像头偷拍的新闻,说有些摄像头不仅把偷拍视频存储在储存卡内,还会自动联网上传到网盘,不法分子可以实时接收到这些偷拍视频,用作非法用途。

今天,记者联系上萧山公安分局钱江世纪城派出所,警方表示,正在调查此事,房东、中介租客都到所里进行过笔录,目前中介和房东均不承认摄像头是他们安装的,至于视频是否会联网自动上传,目前还在进行技术方便的进一步调查。

小刘说,发生这件事后,她和朋友就陆续从公寓里搬了出来,不敢再住了,但他们和中介签订的是一年期的租房合同,房租每月3750,每半年一付(第一次还要交一个月押金),上半年的房租她已经付掉了,但最后一个月并没有再住了,所以她希望中介方面可以退还给她一个月的租金外加押金。

前几天,小刘通过中介平台的400热线要求解除合约,但对方先是表示小刘提前解除合约属于单方面违约,然后又表示要等待总部答复,“好几次我联系他们,都是一拖再拖,不给任何答复和解决办法,也没有进行任何道歉。”

小刘说,事情发生(发现家里有摄像头)之后,她急的好几天心神不宁,她觉得自己的诉求并不过分,已经在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

为此,记者联系上了“一租公寓”平台负责滨江(萧山)区域的王经理,他表示,房子是他们去年12月向房东租过来的,过了一个星期就租给了刘女士,房子他们并没有进行过装修,摄像头肯定跟他们无关,而且当时他们对房屋进行过检查,并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王经理说,目前他们正在和刘女士协商处理这件事,但涉及解除合同需要经过总部审核,所以他建议刘女士亲自前往公司总部协商处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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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多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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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有关于针孔摄像头威胁隐私的社会新闻并不鲜见!2019年年底,公安部网安局通报了一起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联网型针孔摄像头大案。这种针孔摄像头利用配套的手机App等客户端,通过互联网远程控制摄像头,偷拍偷窥侵犯他人隐私。

针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联网型针孔摄像头,浙江省公安机关进行深挖,查明了一条从设计制作专用芯片、搭建远程控制平台,到加工组装伪装配件,并线上线下同步销售针孔摄像头的非法制售利益链。

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制成的微型摄像头大多安装在路由器、时钟、水杯这些商品内,原本几十元的普通商品立马升值成几百元的偷拍工具,再经各批发商代理,通过微信、网商平台等渠道对外销售。

这些针孔摄像头设置得极其隐秘,民警表示,许多查获的工具要通过测试,才知道摄像头在哪个位置,表面上完全看不出来。

比如有嫌疑人在路由器上打孔安装了摄像头后,还特意在这个孔洞上方标注了字母“T”,伪装成某种指示灯,非专业人士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个多出来的小孔背后竟隐藏着偷窥的眼睛。

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7)

除了无线路由器和时钟,常被改造伪装的日常用品还有烟雾报警器、电源开关插座等屋内常备装置。此外,便携手持的常用设备,如充电宝、手表、打火机,甚至饮水杯,也被改造成偷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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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租房子、住宾馆,

到底应该如何防范这些摄像头?

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11)

要寻找暗藏摄像头,

最直接的方法是使用专用探测工具,

通过检测摄像头发出的电磁波

来找到摄像头。

但这种方法对于普通人并不现实

我们测试后发现最靠谱的办法,

就是仔细寻找房间内可疑的小孔。

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女租客在屋内插座板上发现针孔摄像头)(12)

如果找到可疑的小孔,

可以用手机的手电筒功能照射一下,

如果暗藏摄像头,

那么肯定会有反光点,

如果是插座、接线板,

或者其他功能性的电子设备,

可以插一下插头试试能不能用,

如果不能用,

又可以从小孔里看到反光点,

那么就非常可疑了。

接下来就可以用工具把可疑的设备撬开,

如果发现有摄像头、电池、储存卡等设备,

那么就可以基本断定是偷拍设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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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现偷拍设备

一定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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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处罚规定

一、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我国刑法第284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2015年1月份正式实施的《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规定: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

关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规定》作了详细说明。其中属于窃听专用器材的有:具有无线发射、接收语音信号功能的发射、接收器材;微型语音信号拾取或者录制设备;能够获取无线通信信息的电子接收器材;利用搭接、感应等方式获取通讯线路信息的器材;利用固体传声、光纤、微波、激光、红外线等技术获取语音信息的器材;可遥控语音接收器件或者电子设备中的语音接收功能,获取相关语音信息,且无明显提示的器材(含软件);其他具有窃听功能的器材等。

其中属于窃照专用器材的有:具有无线发射功能的照相、摄像器材;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以及使用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的照相、摄像器材;取消正常取景器和回放显示器的微小相机和摄像机;利用搭接、感应等方式获取图像信息的器材;可遥控照相、摄像器件或者电子设备中的照相、摄像功能,获取相关图像信息,且无明显提示的器材(含软件);其他具有窃照功能的器材等。“对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由公安机关进行认定。”

《规定》明确指出了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执法领域内的行政处罚权限。其中,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不构成犯罪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非法销售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对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规定》还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对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和发布相关违法广告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后,可以提请通信监管部门对相关网站及时依法查处。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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