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的十三个系统,标准动态天天看群智能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导则等标准发布
建筑智能化的十三个系统,标准动态天天看群智能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导则等标准发布各有关协会,各有关企业,各相关单位:《规定》还将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监管纳入信用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指导各地在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工作中,抓好《规定》贯彻落实工作,健全完善我省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切实保障我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省质量安全中心)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落实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2021年11月29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发布了相关政策解读。《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共25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见证取样和送检术语解释、主管部门责任、送检比例、送检范围、取样人员职责与任职条件、见证人员职责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团体标准《群智能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导则》、《县域城镇低碳交通规划导则》、《县域城镇低碳交通设施配置标准》、《县域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低碳配置标准》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三)》的通知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经组织专家论证,确定了《2021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三)》,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并按进度要求完成编制工作。标准编制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3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落实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2021年11月29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发布了相关政策解读。
《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共25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见证取样和送检术语解释、主管部门责任、送检比例、送检范围、取样人员职责与任职条件、见证人员职责与任职条件、人员配备、人员备案、技术要求、过程控制、收样核实、试样留置、法律责任、信用管理等。《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对见证人员、取样人员任职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由具备初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要求对涉及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关键部位的见证取样,应当留置全过程影像资料备查,运用科技手段保障见证人员现场见证、见证取样人员共同送检。
《规定》还将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监管纳入信用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指导各地在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工作中,抓好《规定》贯彻落实工作,健全完善我省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切实保障我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省质量安全中心)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各有关协会,各有关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等有关文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保证保险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 我厅起草了《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2月27日前反馈我厅,逾期视为无意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5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环卫、园林、城管执法部门,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市政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经厅党组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4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琼建规〔2020〕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你们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12月25日前书面反馈至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