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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内阁相比英国内阁的特点(明朝的内阁和英国君主立宪制下确立的内阁有什么不同)

明朝内阁相比英国内阁的特点(明朝的内阁和英国君主立宪制下确立的内阁有什么不同)内阁大臣的建议是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奏章上面,这叫做“票拟”。而皇帝万历首辅张居正用红字做批示,称为“批红”。按照规定,皇帝仅仅批写几本,大多数的“批红”由司礼监的太监按照皇帝的意思代笔。以往,按大明祖制,太监读书识字是被严令禁止的。大明宣宗不仅改了这个规矩,而且在他的鼓励下,宫里还成立了专门的太监学堂。后人猜测:明宣宗这一做法,其目的就是让太监牵制内阁的权力。经过嘉靖、隆庆的发展,万历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张居正的实际上已经接近于现代首相的地位。建文年间,改大学士为学士,悉数罢免大学士,各设学士一人。此后改谨身殿为正心殿,设正心殿学士。明成祖靖难夺位后,召解缙、胡广、杨荣等人直入文渊阁,参与机务,内阁制度至此建立。然而,当时进入内阁的成员均来自翰林院编修、检讨与试读等官职,并不兼任六部职位,也不得专制九卿。而九卿等官员上奏,亦不得向内阁通知。洪熙

有人说明朝文官集团权力很大也就是内阁,有时候甚至能左右皇帝的意志。而且六科还有对圣旨的封驳权。这在形式上很贴近英国确立的君主立宪制中的内阁这一角色。但是实际上这两种体制有本质上的差距,下面小编为大家分解下。

首先来看明朝的内阁:

明朝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明朝内阁相比英国内阁的特点(明朝的内阁和英国君主立宪制下确立的内阁有什么不同)(1)

同年九月,朱元璋设置四辅官,以儒士王本等为之。洪武十五年,再次撤销,而仿照宋朝制度,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其中礼部尚书邵质、检讨吴伯宗、翰林学士宋讷、典籍吴沉分别为四处大学士。之后,又置文华殿大学士,征耆儒鲍恂、余诠、张长年等人担任,以辅导太子,品秩为正五品,其主要权力只是顾问。

建文年间,改大学士为学士,悉数罢免大学士,各设学士一人。此后改谨身殿为正心殿,设正心殿学士。

明成祖靖难夺位后,召解缙、胡广、杨荣等人直入文渊阁,参与机务,内阁制度至此建立。然而,当时进入内阁的成员均来自翰林院编修、检讨与试读等官职,并不兼任六部职位,也不得专制九卿。而九卿等官员上奏,亦不得向内阁通知。

洪熙年间,明仁宗因杨士奇、杨荣等为东宫旧臣,升杨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于是从明仁宗起,内阁逐渐受到重视。之后杨士奇、杨荣等人均兼有尚书职位,虽然身居内阁,其头衔均以尚书为尊。景泰年间,王文以左都御史进吏部尚书后进入内阁,自后后,诰敕房、制敕房俱设中书舍人,六部承奉意旨,内阁权力更大[14]。嘉靖以后,朝位班次均列六部之上。

经过嘉靖、隆庆的发展,万历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张居正的实际上已经接近于现代首相的地位。

内阁大臣的建议是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奏章上面,这叫做“票拟”。而皇帝万历首辅张居正用红字做批示,称为“批红”。按照规定,皇帝仅仅批写几本,大多数的“批红”由司礼监的太监按照皇帝的意思代笔。以往,按大明祖制,太监读书识字是被严令禁止的。大明宣宗不仅改了这个规矩,而且在他的鼓励下,宫里还成立了专门的太监学堂。后人猜测:明宣宗这一做法,其目的就是让太监牵制内阁的权力。

再看英国君主立宪制下的内阁:

明朝内阁相比英国内阁的特点(明朝的内阁和英国君主立宪制下确立的内阁有什么不同)(2)

中央政府及其核心内阁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议会大选后,国王任命议会多数党领袖为首相并授权由他组阁,批准他提出的内阁成员名单。内阁大臣由议员充任。

明朝内阁相比英国内阁的特点(明朝的内阁和英国君主立宪制下确立的内阁有什么不同)(3)

英国的内阁最早是由中世纪后期的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化而来。该委员会在那时已有内阁之称,但性质是封建君主的咨询机构。1694年,威廉三世(1689~1702在位)从支持他的辉格党中任命枢密院成员,组成辉格党内阁。但当时辉格党在议会中并不占多数。1714年,乔治一世(1714~1727在位)即位,因不通英语,逐渐不出席内阁会议。1721年,下院多数党辉格党领袖、内阁首席大臣兼财政大臣R.沃波尔取代国王而成为内阁首脑。沃波尔内阁是英国第一届正规内阁。但“内阁”一词 直到1900年才见于官方正式文件,而首相直到1905年才开始接受国王的委任状。1937年的《国王大臣法》才使内阁的名称和首相的职位有了成文的法律根据。1742年 沃波尔因失去议会的支持而辞职,他这一行为开创了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时必须辞职的先例。1784年 W.皮特(小)首相遭到议会下院反对时,提请国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获胜后乃继续任职。他的作法也成为惯例。到19世纪中期,议会、内阁的职能和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内阁制最后形成。

责任内阁制要求内阁对议会负责 接受议会监督。但在现实生活中,内阁对议会负责的原则往往变成内阁对议会、主要是对下院的控制。在英国的政体中,立法权和行政权并不分立,议会下院是最高立法机关,但立法的实权操在内阁手中。实际上,绝大多数议案来自内阁,并总是在议会优先讨论,得到通过。这样,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政,实际上使议会和君主都从属于自己。

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其中心人物是内阁首相。按惯例首相兼任内阁首席财政大臣。在内阁出现早期,首相多由贵族议员出任,后来是下院议员任首相者居多。近百年来,首相只来自下院已成惯例。首相既是行政首脑,又是议会多数党领袖,他集行政和立法大权于一身,控制着国家的统治大权。

与英国的内阁相比,明朝的内阁有以下先天不足

1、形成时期长,而且始终没有取得法定的地位,始终不是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

从永乐开始,历代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寄大政于内阁,皇帝“其不接见臣下而能统治天下者,以有阁臣票拟故耳”。但是,他们谁也不敢担当违反祖制的罪名,谁也不愿从己经取得彻底胜利的皇权中,又拿出一部分给阁臣分享。所以内阁进展缓慢,而且始终未能成为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

虽然英国在刚成立内阁的时候也不是行政机构,但是英国颁布了大宪章,限制了皇权,而明朝内阁的权利始终来源于皇权,甚至受制于太监,因为批红权在皇帝手里,内阁票拟的结果如果不批红,就得不到认可。

内阁与皇权矛盾重重,又始终屈服在皇权的重压下。

阁臣与皇帝矛盾,除了反映为封还诏旨一类以外,很多反映为阁臣在中叶以后不断提出辞职。皇权与内阁矛盾,亦反映为明代阁臣善终者少,有政绩的不多。明代内阁权力不稳定,虽然有严嵩,张居正之显赫,但他们一是乘皇帝静摄而代行皇权。一般阁臣来说,由于基本上都是文学侍从之臣出身,入阁后权力之大小,只决定于票拟被采用的情况,所以呈现为不稳定,没有保障,没有连续性。

与汉、唐、宋相比,明代辅相的业绩并不显著,这一方面固然与入阁前之资历有关。汉、唐、宋之宰相都要经历郡邑,而明之阁臣却基本上出于翰林院。他们没有从政经验,不知民间疾苦,对政事自然难以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但另一方面,则由于他们权力不稳定,被司礼监挤着,被皇权压着,即使有抱负也难于施展。

显然,这样的内阁只能助长皇权,而不可监督、约束皇权。有明一代,内阁始终未能成为对皇权的威胁,从这个角度来说,朱元璋废丞相的目的是达到了。

跟英国内阁相比,明朝内阁有着很多的不足,但是始终没有打破这些束缚,从而导致了内阁无法真正治理国家,也无法限制皇权,导致了明朝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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