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封爵的诏令(古代的封爵制度)
古代封爵的诏令(古代的封爵制度)唐代以后,统治者以史为鉴,封爵的实质内涵大不如前。封地一般都很小,大则两、三郡,小则一县,甚至一乡之地,不会再对中央构成威胁。有时则干脆只有封号与俸禄,而无封地。另一方面,由于政局不稳,皇帝也往往会封赐皇子为王,以护卫中央。但这些分封往往会在后世成为中央王朝的威胁。唐代之前的许多动乱都是由分封出去的“王”所发动的叛乱。如汉代的“七国之乱”,西晋的“八王之乱”等。秦朝统一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自此,封爵制度虽依然存在,但不再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流,而仅仅是一种补充。封爵的等级、名称、形式在历代各有不同。封爵对象往往是宗亲或有军功者。如唐宋两代有国公、郡公、开国县公等级,所食之邑从3000户至4000户不等。明代仅封侯、伯。总体而言,封爵现象往往集中出现于一个王朝建立之初。一方面是因为有大量的打江山的功臣需要封赐。有时是由于功臣握有兵权,统治者也只好封王封侯,以勉强形成一个名义上的统一局
封爵又称爵位,是我国古代统治者封赐给宗亲或功臣、外戚的一种称号,伴随这种封号而来的是与之相应的权力、地位与物质财富。
封爵制度在我国整个古代社会,都以不同的形式存在着。最早以文字记载的封爵见于周代,当时设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受封者除了要唯命于自己的上级领主外,在自己的封地之内享有完全的统治权,可以自己委任官吏,收受赋税,并且这种统治权可以世袭。
但在这样的封爵制度下,一旦中央王朝控制力变弱,国家就可能分崩离析,形成大大小小的割据封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乱世便是周代分封制的直接结果。
秦朝统一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自此,封爵制度虽依然存在,但不再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流,而仅仅是一种补充。
封爵的等级、名称、形式在历代各有不同。封爵对象往往是宗亲或有军功者。如唐宋两代有国公、郡公、开国县公等级,所食之邑从3000户至4000户不等。明代仅封侯、伯。
总体而言,封爵现象往往集中出现于一个王朝建立之初。一方面是因为有大量的打江山的功臣需要封赐。有时是由于功臣握有兵权,统治者也只好封王封侯,以勉强形成一个名义上的统一局面。这往往给后世子孙留下祸患,如清代的三藩王。
另一方面,由于政局不稳,皇帝也往往会封赐皇子为王,以护卫中央。但这些分封往往会在后世成为中央王朝的威胁。唐代之前的许多动乱都是由分封出去的“王”所发动的叛乱。如汉代的“七国之乱”,西晋的“八王之乱”等。
唐代以后,统治者以史为鉴,封爵的实质内涵大不如前。封地一般都很小,大则两、三郡,小则一县,甚至一乡之地,不会再对中央构成威胁。有时则干脆只有封号与俸禄,而无封地。
封爵有的不可以世袭,人亡爵消,有的可以世袭。世袭也分两种,有的按原等级世袭,有的降级世袭,各朝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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