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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什么时候取消贱籍制度(从倚阁制度入手)

宋朝什么时候取消贱籍制度(从倚阁制度入手)所谓“十料”,所指其实是宋朝赋税体系中的“夏税”和“秋税”。唐朝宰相杨炎雕像插图其实不是,严格的来讲,“倚阁”这个词其实是宋朝独创的一个“公文用语”,表达的是“暂停”、或者是“延缓”的意思,宋朝常用来表达暂缓缴纳税租及其他杂税等事务。据宋朝文学家“苏轼”所著的《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中的记载:“有司以谓有旨倚阁者,方得依十料指挥,餘皆併催。”意思就是,只有在收到朝廷特许的“暂缓缴纳赋税”的指令后,才能将赋税分十料“缴纳”,其余没收到“倚阁”指令的,依旧按照正常的“赋税征收”程序来收税。

序言:

众所周知,封建时期的赋税征收,大多数都是建立在百姓的“粮食产量”之上,可一旦遇到旱灾、洪涝等不可控的自然灾害之时,粮食减产之下,灾区的百姓自然也就无力承担要缴纳的赋税,如果此时封建政权还一味“强征”赋税的话,那么势必就会导致“灾民”因“赋税压力”过大而产生“逆反”心理,继而选择搬迁,借以逃避“赋税”,对于政权的稳固十分不利。故而,宋朝的统治者就推行了一个“倚阁”制度,借以用来缓解“灾民逃税”现象。

宋朝什么时候取消贱籍制度(从倚阁制度入手)(1)

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画像

先来聊聊什么是“倚阁”制度

可能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宋朝的“倚阁”制度到底是个啥,故而难免就会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把“倚阁”这个词理解为“倚靠着阁楼”等等错误的释义。

其实不是,严格的来讲,“倚阁”这个词其实是宋朝独创的一个“公文用语”,表达的是“暂停”、或者是“延缓”的意思,宋朝常用来表达暂缓缴纳税租及其他杂税等事务。

据宋朝文学家“苏轼”所著的《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中的记载:“有司以谓有旨倚阁者,方得依十料指挥,餘皆併催。”

意思就是,只有在收到朝廷特许的“暂缓缴纳赋税”的指令后,才能将赋税分十料“缴纳”,其余没收到“倚阁”指令的,依旧按照正常的“赋税征收”程序来收税。

宋朝什么时候取消贱籍制度(从倚阁制度入手)(2)

唐朝宰相杨炎雕像插图

所谓“十料”,所指其实是宋朝赋税体系中的“夏税”和“秋税”。

说的就是宋朝沿袭了唐朝宰相“杨炎”所推行的“两税法”,将每年的赋税分为两次缴纳,每年五月到七月之间缴纳一部分,即“夏税”;每年九月到十二月再缴纳一部分,即“秋税”,“一税”即“一料”。

换句话来讲,宋朝的“倚阁制度”其实就相当于我们现代的“分期付款”,既然当前没有足够的钱粮来缴纳税款,那就先缓缓,等来年丰收的时候再缴纳。

当然,也不会让你一次缴清,那就失去“倚阁”的意义了,而是会让你分十料,即每年总计偿还所欠“赋税”的20%。直到还清为止。

宋朝什么时候取消贱籍制度(从倚阁制度入手)(3)

2018年台风“温比亚”来临前还在海边冒险游玩的游客

再来聊聊宋朝是如何凭借“倚阁”制度来缓解“灾民逃税”现象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在面对一些诸如“旱灾”、“洪涝”、或者是“台风”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几乎都受不到什么特别明显的影响了。

因为得益于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迅速发展,往往在这些可怕的自然灾害刚刚露出一些蓄势待发的“迹象”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做好一切迎接它们的准备。

诸如“旱灾”,我们可以利用完善的灌溉体系来浇水,补充农作物所需的水分;面对“洪涝”灾害,我们也可以利用四通八达的排水系统把损失降到最小;“台风”就更不用说了,就算它能吹倒大树,它能吹倒坚固的高楼大厦吗?

但是古代的封建时期则不同,受限于各项技术水平的落后,有时候可能只是一场稍微大点的“旱灾”,就能造成数十万人无米下锅,形成“饥荒”,甚至是流离失所。

不是笔者危言耸听,事实上的确如此。

宋朝什么时候取消贱籍制度(从倚阁制度入手)(4)

宋朝旱灾漫画示意插图

  • 宋朝“灾民逃税”背景

就好比《文献通考·卷三百一·物异考七》中的记载:“宋明道二年,南方大旱,种粒皆绝,人多流亡,因饥成疫,死者十二三。”

意思就是北宋明道二年,也就是公元1033年,南方遭遇了一场大旱灾,致使百姓颗粒无收,无米下锅的百姓只能被迫举家搬迁,流离失所,再到后来,更是因百姓乱食而引发了一场大瘟疫,平均十个灾民里面可能就得死亡两三个。

类似的悲剧在科技水平以及种植技术落后的封建时期也并非罕见的特例,甚至极为常见,差别只是影响范围的大小罢了,这些在古代的一些文献资料中均有明确的记载。

面对这种“不可控”,偏偏还动辄就能影响数十万甚至百万、千万人的“自然灾害”,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相信不用笔者多说了吧?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宋朝统治者还一意孤行的“强行征税”,那不是明摆着逼“百姓造反”吗?

毕竟,唐太宗李世民曾经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百姓能成就一个政权,自然也就能推翻一个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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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疆域及敌对势力版图分布示意插图

对于宋朝廷而言就更是如此,无论是抵御外部诸如大辽、西夏、甚至是吐蕃等强敌的侵扰,还是维护政权内部的运营所需,都是需要大笔的“钱粮”来维持正常运转的,而这些“钱粮”又绝大多数都来自于民间百姓所缴纳的赋税。

可是现如今百姓自身都因为“无米下锅”而出现饥荒了,自然也就无力承担每年所需要交纳的赋税,大家说宋朝统治者还能去“落井下石”强行征税吗?

自然是不能的,只能是先想尽一切办法去安抚灾民,然后再行征税,要不百姓都跑到其它地方了,等灾情一过,又找谁去收税?

“倚阁”制度的作用也正是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彰显出来,大不了多等两年,等灾荒一过,百姓丰收的时候再慢慢收回来,一方面暂时减轻了灾民的赋税压力,另外一方面也能保证宋朝廷的财政税收不受太大的影响。

但是,宋朝统治者按照这样“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征收赋税,真的就能解决“灾民”的赋税压力了吗?

不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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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灾民”迁徙逃税漫画示意图

  • “倚阁制度”缓解“灾民逃税”

因为不管怎么说,赋税的总额还是没有变得,只会是一次又一次的叠加上去,并不会减少,始终都得支付了才算,那还不如干脆举家迁徙,做一个“黑户”,再重新开始来的划算,更别提以后还不用纳税了。

毕竟,如果我们按照封建时期那各项制度都不算完善的现状,以及连年的战争所造成的统计混乱的结果来看的话,相信大家不难看出,在封建时期借“搬家”来“逃税”事件肯定是少不了的。

就好比古代的那些“隐士”,随便找个山沟沟,或者犄角旮旯的地方,自给自足就完全可以实现独立生存了,而且古代也没有现代这样完善的“身份证明”制度,随便换个地方,谁又知道谁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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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时期各诸侯国版图分布示意图

因此,据《宋史·志第一百二十七·食货上二》中的记载:“宋克平诸国,每以恤民为先务,累朝相承,......一遇水旱徭役,则蠲除倚阁,殆无虚岁,倚阁者后或凶歉,亦辄蠲之。”

意思就是自宋朝结束五代十国那样的乱世局面以后,一直就以“百姓”的幸福安康为己任,一旦遇到了旱灾、洪涝等自然灾害,对于百姓的赋税要么是免除,要么是暂缓征收,哪怕之后百姓的粮食产量依旧上不来,致使无法及时缴纳赋税,也不要紧,可以再次免除。

从这上面不难看出,宋朝之所以推行“倚阁”制度,其实并不指望它能够真正的完成“赋税欠征”时的“补征”工作。只需要能达到“安抚民心”的作用就足够了。

也就是说,宋朝的“倚阁”制度,表面上看是为了补救百姓在遇到自然灾害时所逃掉的“赋税”,实则完全就是以安抚灾民为主,至于百姓因灾害所欠的赋税什么的,能收则收,收不上来也就算了。

至于这“安抚灾民”的意思,自然就是为了能让“灾民”安心的呆在“户籍所在地”,努力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而不是到处乱跑。

但是呢,光是“安抚灾民”可还不够,因为,宋朝在赋税征收上的问题并不仅仅只是灾民自身“主动逃税”,还有另外一点被“政治体制”内所强加的“被动逃税”的因素在里面。

宋朝什么时候取消贱籍制度(从倚阁制度入手)(8)

宋朝官员漫画示意插图

  • “倚阁”制度抑制地方官吏“摊逃赋税”

即一些地方官吏为了“政绩”,从而蒙蔽圣听,大搞“面子工程”,将灾区“逃户”的赋税强加到了“未逃”的百姓身上,也就是所谓的“摊逃”现象。

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七十四》中的记载:“间有水旱,细民就食他郡,其逃去之常赋,乃责之催科保长,......皆额在而民去,此其他亦可概见矣。”

意思就是说,民间偶有旱灾、洪涝,百姓无粮赋税,故而经常会出现一些百姓流亡到其它郡县的情况,但是上头征收不到赋税,也就完不成标定的任务,自然就会责问负责收税的“保长”。

而保长总不能自己出钱出粮吧?何况他也出不起不是?

于是就导致民间出现了一种“摊逃”的现象,即把这些逃税灾民原本要承担的“赋税”分摊到依旧还留在本地的百姓头上。

顾名思义,即是通过这种“分摊”的做法来保证税收的数目。但这种举措无异于就增加了其他百姓的赋税负担,而且,从上文“此其他亦可概见矣”之类的说法也不难看出,这种现象在宋朝同样是极为常见的。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长此以往下去,非但一部分百姓因受灾而逃税,另外一部分没有逃走的百姓也可能会因为分摊到的赋税太重而再次“搬家逃税”,继而也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对于宋朝政权的稳固势必也就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大家想啊,百姓都跑完了,又还有谁去缴纳赋税呢?如果再重新登记的话不但要消耗掉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时间上也难以确定,万一统计过程中再出现一次“自然灾害”咋整,难不成还要重新再来一次?很明显就不太现实。

所以,对于宋朝的统治者而言,这样危害政权稳定的行为,自然不会坐视不理,必定会想办法去妥善的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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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孝宗赵昚画像插图

就好比《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六五》中的记载:“臣僚言:连年岁旱,细民流徙不绝,......其流移人户拖欠官物,本县分明倚阁,不得另保正长代纳。如违许人越诉。从之。”

这段话讲的是宋孝宗淳熙八年,即公元1181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有臣子上奏,因为连年干旱的缘故,很多百姓都外出流亡迁徙,借以逃避赋税,至于其拖欠的赋税,他想要将其暂缓,不得另外要求保长催收,如果有人违背,可以越级上诉。

按史料“从之”所描述,显然宋孝宗赵昚当时是同意了的。

这也就意味着,宋朝“倚阁”制度的推行,一方面是为了从“灾民自身”去安抚,缓解“灾民逃税”的现象,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能从体制内去抑制地方官吏为了做出“政绩”,从而预防强行催收,甚至是“摊逃”现象的出现,又从另外一方面去缓解了“灾民逃税”的现象。

继而实现对“灾民逃税”现象的多层次的预防和抑制,辅助宋朝统治者实现稳固政权,维护皇权利益的最终目的。

宋朝什么时候取消贱籍制度(从倚阁制度入手)(10)

宋朝古画中的宋朝繁盛情景描述(局部)

结束语

综合起来来看,不难发现,宋朝“倚阁”制度的推行,其实是宋朝统治者的一个相当聪明的做法。

通过这种表面“暂缓征收赋税”实则“无确定征收期限”的手段。

  • 一方面切实减轻了灾民的“赋税”压力,起到了稳定民心,使得百姓可以安心的度过这段“灾难时期”,抑制了灾民举家搬迁,背井离乡逃避赋税现象的发生。
  • 另外一方面也在抑制地方官吏为了政绩而大搞“面子工程”之余,同样起到了稳定民心,使得百姓可以安心踏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的进程,

继而也就得以更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对宋朝廷“灾后”赋税征收程序的恢复而言,属实有着极为积极的意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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