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奴仆地位(清朝的主仆制度)
清朝奴仆地位(清朝的主仆制度)就算小主人断奶之后,奶妈也一直很受尊敬,主人家是要奉养奶妈的,奶妈算你半个娘,跟妈顾名思义一般都是要跟着女主人出门的,这个跟妈一般都非常能说会道,出门买个东西跟人讲个价,替女主人办个事儿,学校开家长会,亲妈不愿意去,就把跟妈派过去,只有有钱人家才雇得起这三妈。看妈在清朝都叫精骑妈妈,看妈的职责跟家里的管家差不多,主要是管理内宅内宅的大小事务都由他来管理,下一个就是奶妈,奶妈在清朝奇人家里叫嬷嬷,还珠格格里容嬷嬷就是奶妈负责哺育小主人。它还有个名字叫乳母。在乾隆年间有一份地方,上面就写了一个4口之家,老爷们,女主人还有一儿一女4口之家卖身为奴,是卖身为奴,不是长工,才25两银子,这个卖身契可是绝卖。你们家以后世世代代的人都在这家做奴仆,25两买个4口之家,这挺便宜,古代人力就是便宜,但是4口之家算便宜便宜货也有贵的,你要是买的家奴长得比较漂亮,而且手里还有技术,价格就非常高了。比如会唱个戏,
前两期我们讲了家奴,今天我们聊一下雇工,雇工家奴和雇工是有本质的区别的,他们两个都有卖身契,但是家奴的卖身契叫绝,卖从卖给你那天开始,这一辈子都是你家的家奴,而且他的孩子也是你们家的家生,但是雇工不一样,雇工的卖身契上面是明文规定了服务项目还有服务时间。家奴和主人是有主仆之分的,但是雇工虽然没有主仆之分,但是也有主仆之实。
雇工在完成了规定时间的服务后,一般就可以卷铺盖走人,雇工也分为两种,一种叫长工,一种叫短工,长工最短的工作期限也得是一年,10年20年的非常常见,30年40年的也很普遍但是。
这个长工的子女可不给你们家打工,他可不是家奴,家奴生的孩子,那叫家生,他也是你家的仆人,但是长工的孩子绝不是你家的雇工,一般在有钱人家长期雇佣的这种长工,有车夫、伙夫、厨子、长工以外短工工作时间比较短,最短的也就是一上午或者一下午,再长的也不会超过半年,这种短工临时忙的时候过来帮忙,活干完了就算钱走人,这种长工和短工在当时的清朝雇,这个和今天差不多,得找中介,中介在清朝叫人牙子雇短工的地方叫人事,就跟今天的人才市场差不多,雇短工很容易。
两个人确定好了价格之后,签一份协议,然后短工去你们家打工了,雇长工比较麻烦,得来一份合同,这个就是契约,这个契约是一个三方合同,雇主一份,雇工一份,中介人就是人牙、子还得有一份,雇长工要花多少钱?
在乾隆年间有一份地方,上面就写了一个4口之家,老爷们,女主人还有一儿一女4口之家卖身为奴,是卖身为奴,不是长工,才25两银子,这个卖身契可是绝卖。你们家以后世世代代的人都在这家做奴仆,25两买个4口之家,这挺便宜,古代人力就是便宜,但是4口之家算便宜便宜货也有贵的,你要是买的家奴长得比较漂亮,而且手里还有技术,价格就非常高了。比如会唱个戏,会唱个小曲儿,长得漂亮,上百两上千两,上万两的都有。
至于雇长工多少钱,咱们有份资料,道光21年,曾国藩来到了北京,他雇了一个男长工,一个月是500文,雇了一个女长工,1个月是750文,然后又雇了4个教辅,1个月1个教辅是1000文钱,如果在一个富贵人家雇一个管家,一个月要五两银子,那是一个轿夫的五六倍,为什么雇一个女仆要比雇一个男仆要贵呢?
男仆一天没有多少活干,但是女仆一天干的活太多了,洗洗涮涮缝缝补补,还要打扫房间,一天下来没有闲着的时候,但是男长工就是男工一天没有多少活干,在中国古代这个男仆和女仆的作用不一样,女仆主要是来打理后宅,后边住的地方,男仆主要打理外边的事物,一般情况下男仆是不能进入内宅的副仆,也分为高级副仆和低级副仆,高级副仆主要有三妈,分别是看妈奶妈和跟妈。
看妈在清朝都叫精骑妈妈,看妈的职责跟家里的管家差不多,主要是管理内宅内宅的大小事务都由他来管理,下一个就是奶妈,奶妈在清朝奇人家里叫嬷嬷,还珠格格里容嬷嬷就是奶妈负责哺育小主人。它还有个名字叫乳母。
就算小主人断奶之后,奶妈也一直很受尊敬,主人家是要奉养奶妈的,奶妈算你半个娘,跟妈顾名思义一般都是要跟着女主人出门的,这个跟妈一般都非常能说会道,出门买个东西跟人讲个价,替女主人办个事儿,学校开家长会,亲妈不愿意去,就把跟妈派过去,只有有钱人家才雇得起这三妈。
这三妈在有钱人家,那是非常有地位的,工资自然不会少。下边就是低级富婆,低级富婆在老北京通常称为水,就是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打扫房间买菜做饭,这些低等的活都有水妈来干。
虽然你天天能看见水妈,但是这个水妈在家里的地位真是不如这三妈,有可能水妈在你们家干了一辈子,你只知道他姓什么,叫什么你都不知道,还有一种女仆就是丫鬟,这种丫鬟刚进门的时候都是未婚的,随着这种丫鬟的长大成人,后来就变成复谱了,这种丫鬟也分为高级别的和低级别的,低级别的就是小丫鬟,这种小丫鬟一般都是端茶倒水,洗洗涮涮,伺候主人,给主人拿个快递,有文化的还能帮小主人写个作业什么的,反正就是低级别的副普高级别的,那就是大丫鬟。
大丫鬟又叫贴身丫鬟,成天跟在女主人身边,帮主人管理身边的事物,这种大丫鬟那是时时刻刻陪同女主人生活在内宅,这种大丫鬟绝对是主人的心腹,有些大丫鬟长得漂亮,很有可能跟男主人发生一些关系。
所以在清朝一些大家庭里有规矩,有钱的大家庭里有明文的家法规定,男主人不能跟大丫鬟产生不正当关系,这种长工和家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家奴如果触犯了家规,主人把他打死了,也不会犯太大的罪,最多交点罚款,但是这种长工或者短工犯了家法被主人打死了,主人就要受法律责任,因为长工和短工并不是你们家的家奴,他在户部也是有登记造册的,你主人再牛杀人也得偿命,你可以贿赂官员。如果你位高权重也可以以权谋私,但是这个故宫无论是长工还是短工,你只能罚,不能杀,杀了后果是很严重的,关于雇工今天就讲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