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英烈铭记历史资料:历史不能遗忘英烈不容亵渎
缅怀英烈铭记历史资料:历史不能遗忘英烈不容亵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英烈名誉不容侵犯!对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治,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国之脊梁不容抹黑!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每一个时代,英雄的事迹和精神都是激励社会前行的强大力量。
在今天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也存在有个别人刻意歪曲历史、抹黑英雄的现象。这不仅侵害了英烈本人的名誉权,给英烈亲属造成精神痛苦,而且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感情和历史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每年的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以最高规格向先烈寄托哀思。2018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通过,用法律刚性捍卫英雄尊严。
为推动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落实,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犯罪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英烈名誉、荣誉保护范围、入罪标准和办案标准。
对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治,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
国之脊梁不容抹黑!
英烈名誉不容侵犯!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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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刘学刚 张耀宇 王丽雪
文字:智巧怡 彭华美
图片:周鑫炜
来源: 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