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高速路超速10%不到20%扣分吗(高速和城市快速路超速20)
新规高速路超速10%不到20%扣分吗(高速和城市快速路超速20)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4.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记者25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新制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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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分
新规中明确指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最低规定时速记3分。同时超速规定放宽,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不记分,超速20%—50%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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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减少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4.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5.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6.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7.针对9座及9座以上的载客车辆以及大型运输车辆,超速50%以上的(12分降为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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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增加
1.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2分升为3分)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2分升为3分)
3.高速路段违法停车的
(6分升为9分)
4.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记12分)
据重庆晨报
编辑|陈宇 郭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