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西峰城区交通整治让城市更文明大整治整治什么)
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西峰城区交通整治让城市更文明大整治整治什么)4.电动车、摩托车整治。对二、三、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摩托车等无牌无证、违法上道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3.限行及重点车辆整治。对货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进入限行区域、野蛮行驶进行整治;对工程车辆超速、超载、滴漏洒、不按照规定路线、时间通行进行整治。对公交车不按站点停靠,出租车随意上下乘客、变更车道、抢超强会、超速行驶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违反禁限行规定车辆一律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实施处罚。整治内容1.机动车乱停乱放。对城区主次干道未设置停车泊位路段及泊位逆向、超出停车泊位等违法违规停车行为进行依法整治。2.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各行其道,随意翻越护栏、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车不让人、人不快走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西峰城区交通整治让城市更文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整治西峰城区各类交通乱象,努力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全面提升交通守法意识,为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等战略发展目标贡献公安交管力量。自9月22日起,庆阳市组织开展西峰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宣战、亮剑。
整治区域
按照“八纵十三横”城区主干道,覆盖次干道及巷道,以“三大道、六道路、南北大街”(岐黄大道、长庆大道、陇东大道;朔州路、安化路、兰州路、安定路、解放西路、九龙路;南北大街)为重点整治区域。
整治内容
1.机动车乱停乱放。对城区主次干道未设置停车泊位路段及泊位逆向、超出停车泊位等违法违规停车行为进行依法整治。
2.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各行其道,随意翻越护栏、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车不让人、人不快走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3.限行及重点车辆整治。对货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进入限行区域、野蛮行驶进行整治;对工程车辆超速、超载、滴漏洒、不按照规定路线、时间通行进行整治。对公交车不按站点停靠,出租车随意上下乘客、变更车道、抢超强会、超速行驶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违反禁限行规定车辆一律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实施处罚。
4.电动车、摩托车整治。对二、三、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摩托车等无牌无证、违法上道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5.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对酒驾、醉驾、毒驾、夜间非法飙车、逆向行驶、超员超速、随意变更车道、不按交通信息指示通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6.机动车礼让行人整治。整治机动车,尤其是公交车、出租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
7.堵点乱点整治。整治早中晚上下班、上下学交通流高峰期间(7:30—8:30、11:30—12:30、14:00—15:00、17:30—18:30、21:00—22:00)道路通行不畅问题。
8.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对城区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优化信号配时方案和协调控制方式,加强数据研判和深度应用,及时设置、更换交通设施,解决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配时不科学、自动化程度不高和交通标志标线不符合标准、不明确,以及群众看不见、看不清、看不懂及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等突出问题。
整治情况
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交警、特巡警、全市公安交管新增警力业务集训队员、综合执法管理局执法队员组成的各攻坚队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加大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全力以赴取得整治工作实效。
文明就在你我身边
城市形象需要我们共同呵护
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需要大家一起创造
开文明车
走文明路
做文明交通的
倡导者、践行者、守护者
文明的力量必将助推庆阳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路上
阔步前行
文明路上只有起点
没有终点
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中庆阳公安交警将步履铿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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